中国第一位被判刑的机长,2010年伊春空难真实影像。

作者: 炸裂的历史分类: 人文历史 发布时间: 2023-03-07 12:15:24 浏览:287179 次

中国第一位被判刑的机长,2010年伊春空难真实影像。

青酒醉红颜123:
实际上,这起空难对机长的审判,在航空界确实是引发了很多争议的,主要是,全球范围内,这类事件的刑事判决都是极其罕见的。 具体来说,重大飞行事故罪有两个重要的条件,违反规章制度和造成重大后果,后者没什么争议,都发生空难了,肯定是造成重大后果,但前者的问题其实很复杂。飞机不同于汽车,本身的系统复杂程度,空地的交接沟通等等问题,都不是一句话能说清楚的,具体到这个案子上,法院给出的判决依据总结起来就是四个字“盲目蛮干”,但实际上在国际民航领域,复杂条件下的降落,本身就是客观存在而且每天都在发生,而且很多说法本身就存在主观判决,比如是否看见跑道,有没有建立参考,等等一系列的东西,都是法院的一种司法认定。 总体来说就是,我们的法院进行了一次用类似于汽车司机造成事故的方式审判了一名飞行员,对错不好说,但是在全球范围内,确实比较罕见,所以争议也不小。

【回复】补充一下:举个更直观的例子,比如快落地的时候突然发生了风切变来了一阵妖风,按照规定是应该复飞的,拉起飞机重新飞一圈在降落,如果这时候机长操作失误了一下把飞机落下来了,冲出跑道造成了乘客伤亡,这算不算重大飞行事故罪,要是按照这个思路的话,大部分活下来的空难机长其实都可以拉去坐牢,因为除了单纯的机械故障以外(甚至有些机械故障正确处理也能解决),大部分的空难多多少少都存在一定的操作失误或者盲目蛮干。 但是全世界都很少有法院介入,司法直接介入判刑真的合适吗?
【回复】伊春空难这起重大事故是无可厚非的,标准在规章手册里写的很清楚,首先机长在接到管制员报告能见度2800,本来就是低于公司标准的(当时机长没有该机场运行经历还使用非精密进近所以公司标准3200m),按理说不应该实施进近,签派员在飞机正在进近过程中一直在通过发送报文也告知机组实况低于标准不要继续进近,至于最后进近之后是否建立了目视参考的问题可能只有机长自己才能知道了(也可能机长自己交代或者黑匣子录音体现了),发生事故后机长也没有按照法规要求疏散旅客,这起事件机长失职违规造成了重大后果且占据事故责任主体,司法认为机长盲目蛮干是没有问题的,至于刑事介入的合理性,毕竟发生重大空难机长生还的案例确实比较少,即使是萨利机长也在迫降后接受了长久的司法调查来验证迫降行为的合理性
【回复】学习紧急情况管理的大作业正好做过依春空难的案例,机长在出现事故的第一要义是要指挥机长疏散群众,这个机长出现失误不说还是头一个跑的,后果那么严重他要担至少30%责任,判刑没问题
呃_neo:
热知识:国航129班机事故机长吴新禄至今依然没有受到任何惩罚,但看事件经过,总觉得吴机长有操作不当的地方,比如在最关键的时候突然接管驾驶、飞行途中不注意飞机高度等等[doge]

【回复】回复 @阿果的崽崽 : 中国国际航空129号班机空难机长,驾驶舱机组中唯一幸存,韩方调查报告里面可能肇因里4条全部都是飞行机组的责任,中方调查报告里7条有3条是机组责任...他的问题我随便举一个比如说高立杰提复飞吴新禄没理
【回复】回复 @YuhanZhaoYZ :吴新禄当时其实已经是疲劳驾驶了,本身是另一个人来落的,结果另一个机组成员没来换班,大雾天气加上疲劳出
心情代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民用航空器的操作由机长负责,机长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第四十八条规定,民用航空器遇险时,机长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并指挥机组人员和航空器上其他人员采取抢救措施。在必须撤离遇险民用航空器的紧急情况下,机长必须采取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开民用航空器;未经机长允许,机组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民用航空器;机长应当最后离开民用航空器。

【回复】照你这个说法军人、警察、一切有服务属性的职业从业者的命都不是命。涉及到安全方面,必须要有对应的人负责,无论是航空、铁路、公路。谁也不用追责,意味着谁也可以不管,乘客的安全怎么保障。
【回复】回复 @三杀第一美食家 : 当年学刑法有一道题,火太大消防员跑了问成不成立紧急避险,答案是不成立,因为火来了别人都可以跑消防员不能跑,你在那个位置吃的就是那碗饭,就必须顶上去,你跑了你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复】回复 @三杀第一美食家 :不一样,机长和船长一样,你手里握着一群人的命,你能主宰他们的生命,所以法律就是要求你必须保障他们的生命,帮助他们撤离,才能去考虑自己,不然你让一群没有专业知识的人进行自救吗?
Wenb00:
机长工资里面就包括指挥疏散的钱,拿钱不办事,你说该不该判[OK]

【回复】而且这个是写进他们的职业手册里面的,就跟医生在医院有义务救人一样,法律上义务就是必须。
【回复】回复 @青酒醉红颜123 :判刑不一定,但是一定会被追责和处分,甚至吊销执照,如果严重的话比如故意见死不救就会被判刑。
【回复】回复 @呆呆的小土狗 :在自己的工作场所有,在外面没有。
云端尊者:
丢下乘客自己跑了,那确实不冤,轮船和飞机,这种大型运载器,最高指挥必须坚持到最后一刻,才能离开,这是法律规定的,也是道德底线。

【回复】回复 @呱呱呱3322 :乘客可以,机组成员可以,机长不可以。就是马上要炸,也得等机上人员撤完了,机长才能离开,哪怕这样会殉职,你以为呢?你以为那个位置是想走就能走的?
【回复】回复 @呱呱呱3322 :他有这个义务,不过可以理解,活着不好吗
【回复】回复 @云端尊者 :这个没办法,一个是人定职责,一个是自我生命,我相信换做大多数人在这种时刻都不会放弃自己的生命去做这些职责,一定是自己生命最重要,有亲人除外,这已经不是你说哪怕怎么样的了,如果换做我被判刑也值了,反正怎么说不会死刑,怎么说都不可能放弃自己生命去换他人生命,这不是考虑家人之后生活的问题,这是违背自然,用生命的代价是绝对不行的
小欣星欣:
就凭他自己先逃命而不是救乘客就该判刑

【回复】机长救人这东西不是什么道德规范,这玩意是写在手册里面的
【回复】回复 @悠云之岛 :飞行员,尤其是四道杠,你为多出来的那道杠是什么?你以为责任机长这个名字怎么来的?正驾驶必须等到飞机上一个人都没有了才能下机
【回复】回复 @张贤彬_ :机长要执行疏散程序,乘务确定机上没有其他人后才能叫驾驶员下机
爱吃甜甜圈的猎兵桑:
迫降后未组织乘客疏散,判三年感觉不多不少

【回复】他主要是不具备降落条件违规降落,按规定应该返航或备降! 主要是鲁莽驾驶
【回复】好像是说那些要员要去伊春开会吗?当时是在地面迎接的市长通过什么渠道递了话"希望"飞机降落,避免迎接团白跑一趟,所以才会出现强行降落的事。好像是公布的调查报告里面都写了,给他判了三年也是因为判决之前已经羁押了他快三年了,不给他个说法好像也过不去
【回复】回复 @巡游骑士 :当时的气象条件并不好,齐全军原本犹豫过是否要返航,但是当时机上载有来伊春旅游的多位重要领导干部,而在地面上,由伊春市领导以及各部委组成的迎接团体也已经等候多时,在这种情况下若是返航,无疑会让声势浩大的迎接团白跑一趟,同时,返航对商业信誉也会造成影响,在这种情况下,面对着巨大压力的齐全军,最终还是决定冒险降落。
合适的昵称之非常合适:
所以说为什么要迫降,没说,怎么迫降的也没说,就说了怎么判的,谁救了人,信一半吧。

【回复】都老事件了去查一下了解并不难
【回复】飞机降落时起大雾,看不清跑道,他强行降落不复飞,怎么就信一半了?
18号大楼:
那到底应该怎么做,大雾不散,飞机就不降落,原路返回?

【回复】大雾不散就盘旋等待,油量不够就直接飞备降也行
【回复】不能备降吗?就只能这一个地方是吧
【回复】在机场附近盘旋,等待雾散,塔台依次下达降落通知通知[OK]
笑神不吃药:
三年和等死我还是分得清的,一个月万把块我拼什么命啊

【回复】我就想知道正规的121部公司正常情况下谁家机长一个月只有万把块?
【回复】你可以跑,下半辈子背着骂名度过,这叫生不如死
【回复】回复 @卧龙-广铁肇段 : 机长年薪上百万...
朱文虎1986:
注意当事人的证词,启动2类盲降 但机场没有二类盲降的预案 塔台回应是“许可” 走流程的话,飞机将多飞行1小时(待机盘旋) 所以,懂的都懂……弃车保帅的锅

侧卫_Flanker:
评论区都什么三观?他是责任机长,他亲自比飞机摔了,他不负责任谁负责任,能不能不要只看个营销号视频就妄下结论,动动手去民航局官网找当年的事故调查报告不好吗

岁月xx:
先不说技术上,首先自己跑路先就不对,照这逻辑,轮船船长也可以先跑啊。作为驾驶人员,负有主责的,出了事先跑啊

【回复】回复 @LGQ_777 :可是他这一跑间接导致了乘客的死亡……
【回复】回复 @LGQ_777 :你在这个职位就要担这个责任,你这个责任都担不了就别干这行。
【回复】跑了还能负责任,不跑怕是责任都没得付了
がんばでな:
飞行员接受的各项训练,可以保证在大多数空难的情况他们都可以成功独自跑路。那乘客都是普通人,什么都不懂,紧急情况只能等待死亡。这个论调蔓延开来,对于整个航空产业的损失都是不可预计的,所以这个判刑完全不是纠结于飞行员可以不可以失误,而是对于大众舆论的平息。

影子者:
法律的目的不是惩罚,是禁止,所以判刑目的要搞清楚,不然刑事判决公开做什么,毕竟机长职业特殊,掌握几百人生死呢

jiang95555:
应该赔钱,旅客应该打官司,老外不都这样

飞机 犯罪 机长 灾难 事故 案件 伊春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您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