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听过孔融让梨吧,但我觉得不真实

作者: 张三学法日记分类: 社科·法律·心理 发布时间: 2023-02-27 18:57:45 浏览:69825 次

大家都听过孔融让梨吧,但我觉得不真实

影靨虛無十三羽雀:
孔融為何讓梨?在那個長幼尊卑極重的年代,他敢不讓會被打死。而他最後不也報仇成功了?把他哥哥給坑死了,他還因此成為大名人呢~~~~

【回复】其实就是造势好举孝廉,汉朝举孝廉就是看你名望,当刺史连黄巾都平不了太弱了
【回复】如果不让会被打死,那么每个人都会让,如何显出来孔融?正因为并不会打死,不让很正常,他让了才带给他名声。至于报仇就扯淡了,一是张俭望门投止,死的人多了去了,都是有人在报仇?二是,他哥哥要不争着去死,死的就会是他,这件事最可能被坑死的人是他自己。
【回复】你这就是扯淡,不让就会死那不是人人都让吗,那人人都会的事你做了有什么稀奇的,那还有什么好宣传的?
啵啵波本:
平时东西有多余的、没那么需要的,无论价值我都不介意给需要的人。但你不可以抢[笑]你来抢、来道德绑架我,就算本来可以给你的我都坚决不会给了[再见]

【回复】回复 @晴天永驻 :我说的是孔融让梨[微笑]
【回复】回复 @B站郭雨成 : 法盲还盲的理直气壮的,断绝亲子关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典法条有规定可以断绝亲子关系,赠予的房产在严重侵害赠予人的情况下是可以收回的,这个事情不知道是不是真事,是真事这个孩子以后可以追回一半的房产和未履行抚养义务的赔偿
【回复】回复 @B站郭雨成 : 法盲还盲的理直气壮的,断绝亲子关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典法条有规定可以断绝亲子关系,赠予的房产在严重侵害赠予人的情况下是可以收回的,这个事情不知道是不是真事,是真事这个孩子以后可以追回一半的房产和未履行抚养义务的赔偿
圣地娅婕:
父母将自己养育儿子的责任转嫁给姐姐,对姐姐和弟弟来说都是被迫的、不公平的、不合理的,姐姐反对父母再生既有为自己考虑的成分也是一种理性的冷静。

【回复】养育一个小孩要经济跟精力,父母已经留下了足够的经济,那两套房子是父母的,没花姐姐一毛钱,再不济,你都应该留一半钱,或者一部分钱给弟弟,而不是钱我都要,责任我一点不想负,我相信一套房子够普通人长大了,如果没这两套房子,才是对姐姐不公平,现在这情况是对弟弟不公平,你姐姐拿了家里所有钱,还不想扶养弟弟,这不是白嫖弟弟那部分的钱吗
【回复】回复 @会长大人家的猫 :她都不年轻了父母即使不出车祸也无法陪伴儿子长大,这个儿子一定会成为姐姐的负担和责任,而生存不易这对于姐弟俩都是不公平的
【回复】回复 @-小可怒- :人生无常更何况父母年纪都大了,他们即使不出车祸也大概率无法陪儿子长大,这个年纪生孩子太冒险了对两个孩子都不公平
miumiu_100086:
孔融让的只是个梨啊又不涉及切身利益。饿他个三五天看他还让不让

【回复】平时不缺吃喝,让个梨怎么了!还能得到表扬!
【回复】回复 @玫瑰与枪炮式 :对,饭后水果,下一餐还有梨[doge]
【回复】但是小孩子做到这一步不容易啊,梨相当于糖果甜点,好玩的玩具,能让出去绝对不是一般小孩子能做得到的。 他能让至少能看出几点: 1.他比同岁小孩聪明 2.他懂得察言观色 3.他能克制欲望
曾经九万克:
古人身上发生的某些事,不能深究的。 孔融让梨的故事应该是孔融本人出名后,有人把他小时候可能发生过的“让梨”这件事艺术加工并发布,但孔融本人又没有否认的一件悬案。 否则谁那么闲?一小屁孩让了个梨子,还记一下?

【回复】回复 @斜眼笑233 :我还是觉得这个事情很难说。 毕竟后来我们认为的名人,在他小的时候不一定出名,应该不会有人刻意去记录他的言行。(当然这小子要是自己写日记的话,那就不一样了[doge])。
【回复】这也不一定,世说新语里面都是这种小事(虽然都是名人干的)
【回复】回复 @斜眼笑233 :但是世说新语是小说不是史书啊,连野史都算不上
漫天_吹雪:
孔融让梨,得结合当时举孝廉制度才能理解,四岁让梨,十三岁父亡哭的天昏地暗,几乎断命!只能说这小孩精明的很,这样搞才能当官!

【回复】孔融:梨子给你可以,北海太守我可不让
【回复】但后来好像因为擅做主张害死了自己的哥哥
【回复】回复 @宋兵乙烽火 :跟姓孔有啥关系?孔融让梨只是举孝廉制度下的小儿科,汉文帝还亲尝汤药呢,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行佣供母,个个都是靠孝为官,还有更奇葩的埋儿奉母,恣蚊饱血,尝粪忧心等。二十四孝的故事,绝大部份都是汉晋南北朝时期的,都是举孝廉制度下的奇葩事,自从隋朝科举之后,这种事就越来越少了!
--子凡--:
有没有一种可能,孔融只是不爱吃梨[微笑]

【回复】有没有一种可能,孔融是真的想让梨
【回复】古代小孩子怎么会拒绝甜味的水果,毕竟古代甜食不是很多
【回复】人家是孔子21世孙,家家代代是大官
陈颖千:
女孩的两套房是在父母没有生弟弟之前就已经过户在她头上,是不是属于他的私人财产不属于父母的财产了?

【回复】回复 @小蛆蛆 :1、过户女儿名下就是女儿财产了,属于赠与关系。其他的财产才属于遗产。 2、案例中的女儿没有遗弃,是把弟弟送养,有本质区别,不违法。 3、对未成年的兄弟姐妹有扶养义务,是“扶养”不是“抚养”,不像父母儿女那样的强制义务。 全部都在《民法典》有法条可查[doge]
【回复】如果房子是父母赠与那么就是女孩财产。父母死亡,女孩对弟弟有赡养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不是你不愿意就能规避的
【回复】是的,除非女孩不赡养父母,父母可以法院起诉女儿,要求撤销房屋赠与关系,但显然已经没有机会了[doge]
一一空空一:
这个姐姐应该学孔融的,毕竟父母都给你两套房子了,你买一筐梨送给弟弟又怎么了

LMYXSM:
因为一个梨的价值和在他人间的名声和父母给出的好评价比不值一提,房子的价值可远比名声大多了

【回复】他一个8岁的小孩心机这么深远嘛
November_11th:
真想象不到这是罗翔视频下的评论区。三观都歪到姥姥家了还振振有词侃侃而谈呢…… 见到这么多人把自私自利和唯我主意发挥得淋漓尽致真的五味杂陈。 就一句话,做不到的话归为做不到。但是连尝试去做都没有就拒绝履行责任那不就是人渣吗? 一些杠精说什么“孔融快饿死了肯定不让梨。”也许吧,所以他快饿死了不让梨不违法。但是他未成年的弟弟妹妹快饿死了但是他有的是梨却不给他们吃,他就违法。 罗翔一直说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 反过来看,我们正常的道德标准应该高于法律才对。 可是显示就是评论区里的惨状。 人们恨不得把道德按在脚底下摩擦。

【回复】你扶过几个摔倒的老人?
【回复】但是孔融的弟弟妹妹也没有饿死,不让梨也不犯法啊,让梨是情义,不是义务,别把让梨说的跟他的义务一样。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但是道德也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站在道德的最高点指指点点别人的武器。
【回复】你这叫道德绑架,别人为什么一定要按你说的去想去做呢?就凭你站在道德的高地上?
yennefe:
那些大龄生子的父母,我只想说谢谢你们了,正常孩子只会想要正常的父母,而不是大的像自己的爷爷奶奶的父母,这种事情不能只考虑你们和大孩,如果爱我请不要四十几了还生我出来!

【回复】我父母40生了我 我很爱我父母 你凭什么在这逼逼呢
【回复】1有生育能力;2我国人均寿命77;3没被生出来的时候不会说话。
【回复】在公园一起打球的大爷 60来岁了 他儿子才15岁在上初中 [笑哭]
愉悦的小太阳:
完蛋,我的潜意识甚至想把弟弟买了,让农村夫妇给我三千,我的三观没救了[保卫萝卜_哭哭]

【回复】卖了犯罪 倒找三千只犯法
【回复】对啊,你卖了几万块都有人抢着买,还要倒给人家钱
【回复】哇,我看到你这条评论想的是为什么我没想到这个点子[辣眼睛]
阿离諟只兔子:
我爸妈就我一个孩子,但是我不止一次跟他们说过,钱不用给我留,满世界旅游去,老了没钱看病我也管,房子我想要一套因为买不起,但是如果不愿意我一句废话没有爱给谁给谁

【回复】_(:з」∠)_只有一个嘛,漂亮话随便说咯。加入现在有个小十几岁的弟弟妹妹,你会发现他收到的教育和资源关注度远远高于你。(不一定是父母偏心,现在教育就是卷很多。)没落差是不可能的
【回复】回复 @甜党的叛徒不穿秋裤 :我用得着你信?
【回复】回复 @阿离諟只兔子 : 说话不带点攻击性会变哑巴是吗[呲牙]
メ夜雨メ:
可能孔融不喜欢梨,如果换成胡萝卜或者姜,我也会二话不说给别人

貪僧吃鰻魚:
姐姐跟弟弟都沒感情,憑血緣就說她是弟弟最親的人,不太妥當。道德只是人為生活需要而創造出來的標準,不應成為人的枷鎖

【回复】回复 @pswongaa :好吧,现在后面加了两句“失礼而后刑,失刑而后兵”,我之前还一直以为德是在刑后面的——失刑而后德。那照现在看来我们就快连礼也很难维持了
【回复】回復 @花右红 :送你一句話: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
【回复】如果道德无法约束人才是真正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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