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铁证”之下,辛普森为何能反败为胜,真相究竟是什么?

作者: 奇闻观察室分类: 人文历史 发布时间: 2022-11-19 10:30:00 浏览:1099528 次

众多“铁证”之下,辛普森为何能反败为胜,真相究竟是什么?

要方糖不要砂糖:
李昌钰博士事后曾说:即使辛普森不是凶手,当时他也应该在现场。

【回复】我记得b站有个up曾经采访过李昌钰博士,他就说过按照证据来看应该是辛普森的大儿子干的
【回复】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其实,就这还有人说李认为辛普森无罪
【回复】回复 @修改昵称需六枚硬币靠 :你去看看罗翔讲辛普森案下面的评论,都被法律困住了。以至于为了装的自己很聪明洗白辛普森的人大有人在。其实法律不是万能的,就这么简单,程序正义也是在追求标准的正义。
快乐的小七夜:
很多人说如果不是程序错误,那这些证据就能证明他有罪 但问题在于,如果不是程序错误,那还会有这么多证据么,都能带着嫌疑人的血到现场,还丢失一部分,有多少证据是这么得来的 所以控方输的不冤好吧,猪队友太多了

【回复】说难听点,没有搜查令,那就有可能会发生载赃陷害,而且栽赃成为证据。
【回复】回复 @不知不觉不摇滚的过程 :其实就是有搜查令也能栽赃只是需要控制整个警局只是风险大不常见罢了大多都是法庭上狡辩,美国有个案子就是栽赃1个要求赔偿的人(钱是地方警局出)对方还是个智力残障人士然后抓了另一个和他经常一起玩的智力残障人士,连律师都和警察站一起各种诱供让其按照设定好的证词承认。连保留证物的血液都是做手脚的。
【回复】上期视频里 你说了句“什么案子都要插一手的李昌钰也参与了此次案件” 这句话用词不当也不妥 给人的感觉好像是李昌钰博世蹭热度似的,就像是苍蝇闻到了屎一样趋之若鹜 然而实际上李博世是被请去的 这一点up不严谨 李博士是痕迹检验学的元老 容不得亵渎 很抱歉,在这里回复你。。up每天接到回复数不胜数,不可能看见我的评论。只能出此下策让更多的人看见。还望海涵。[抱拳][抱拳][抱拳]
饮料一定要加冰:
这个案子给柯南办 证据摆出来的时候 辛普森就已经跪地痛苦讲理由了[脱单doge]

【回复】那就请成步堂来辩护😤
【回复】柯南里好多案子现实中打官司无罪的
【回复】回复 @厂丫は하 :得请古美门
沫离不是茉莉:
辛普森案重要疑点: 1.在凶案现场,侍者身上有30多处刀伤,现场血迹四溅,一看就是经过了激烈的搏斗,而且侍者身材高大魁梧,凶手想要做到全身而退几乎不可能,而辛普森身上没有任何淤伤,只有手上几处小伤口(辛普森称是在得知消息后打碎镜子划伤导致) 2.著名华裔神探李昌钰博士提出,在警方提取辛普森血液并前往研究所进行DNA检测前,警方不遵守规定,在外滞留多个小时后才赶往研究所,并且从辛普森身上提取了8毫升血液,实际检测用了5毫升,但是仅剩1.5毫升,那么缺失的1.5毫升去哪里了?而且警方提取血液时会往里面添加防凝固剂以保持血液样本,而在现场辛普森血液中含有凝固剂,这如何解释? 3.对于本案的几个关键证据,都是由福尔曼警官一人发现,其他同行几位警官并没有报告发现。 4.福尔曼警官具有严重的种族主义以及做假证倾向,在前几年一位作者对洛杉矶警局进行采访时,福尔曼警官称自己看不惯黑人开豪车,如果看到了黑人开豪车一定会把车拦下并找事,还声称自己曾经撕毁一位黑人的驾证后称其无证驾驶。 在多年后的一场电视采访节目中面对当时本案件检察官克拉克问李昌钰博士说:“李博士,你明知道现场的血液DNA检测是辛普森的,你却还是为他洗刷罪名。”李昌钰博士的回答是:“今天我接受您的采访,假如您的一根头发不知何故掉到我的裤子上,我太太发现后,经DNA检测证明是您的,我太太就怀疑我和您有不论之事,但是天知地知我知,我们是清白的。因此DNA检测只能证明毛发或血迹是某人的,也不能间接证明这个人就做了这些坏事。” 过程正义永远>结果正义 过程正义或许结果不一定正义,因为巧合就是这样。 过程不正义或许结果也会正义,因为真相就是如此。 但过程正义带来的结果正义一定会远远高于过程造假。 而如果过程都不在正义,那么权利或许有钱人作案想要栽赃陷害你会更容易。

【回复】根本就没有什么结果正义。这个词是人们为了掩饰自己为了私利的动机而编造出来的。程序正义是正义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思想正义(可以理解为前者是司法,后者是立法),绝没有什么结果正义。其中一部分被玷污了,全体不可能纯洁。
【回复】就像第四点警察撕掉黑人的驾驶证称其无证驾驶一样。就像总有人觉得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就像总有人觉得以暴制暴很爽。但每个人对暴的理解都不一样。
【回复】1 辛普森可是橄榄球明星,比身体素质,那个侍者显然再怎么也不可能打得过辛普森,而且辛普森是有刀且可能采取偷袭,侍者一开始中刀后战斗力迅速下降连逃都没机会。哪里来的有能力给辛普森造成重大身体伤害?你觉得随随便便哪个都有本事赤手空拳对付有刀的?你能吗? 234条,警察有栽赃的可能性,和辛普森真的做了案两者并不矛盾。那几个企图栽赃的警察很可能担心现场的证据不足以定罪辛普森这样的明星。所以要把案子证据想做实点。
星空乄柯柯:
偏见是一座无法翻越的大山。不排除辛普森真的作案了,但是法医和警察的神操作让这件案成了悬案。美国白人歧视黑人的历史由来已久,栽赃陷害也不是不可能。

【回复】确实,这起案件,警方和办案人员存在很多问题,让很多铁证 变成了“铁证”!物证科学,必须严谨!
【回复】感觉警方早就认为是他干的,然后为了更好判定就去做了手脚,结果弄巧成拙,很多决定性证据没法用了。哎,真的蠢。
【回复】回复 @如有好处请联系我 :我一直以为是钞能力,结果现在看真的有很大问题
Miracle诺言:
大致有3种: 1、凶手就是辛普森,程序不当(甚至伪造证据),无法定罪。疑点:所有办案人员全都疏忽大意。 2、凶手不是辛普森,因各种原因,栽赃陷害,伪造现场。疑点:栽赃动机,部分手段过于粗糙。 3、凶手就是辛普森,现场被故意破坏,造成程序不当。疑点:为什么要帮助嫌疑人,什么时候串通的。

【回复】补充一下啊,本案是引起美国执法重视程序正义的世纪大案,甚至导致全世界都更加重视程序正义。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在此前,程序正义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因此,可能过程中存在种种疏忽。 可以得出,第一种的疑点的存在是最合理的,第一种结果也是最普遍认可的,各位切不要陷入阴谋论的反复怀疑中。
【回复】参考希拉里的所有举报人都不明不白的死法。真想诬陷你,可干的漂亮的多。
【回复】我个人感觉大概率辛普森是知情人,但不是作案人。如果真是如此的话,根据他对作案人的庇护程度来看,作案人是他儿子可能性就很高了。
淮竹-15薇儿:
《追凶十八年:我证明辛普森无罪》威廉·迪尔,一位著名的美国侦探,凭一己之力在十八年里锲而不舍地追查本案真凶,最终用实证锁定新嫌疑人,并证明欧吉·辛普森或许真的无罪。华裔神探李昌钰博士也参与《追凶十八年:我证明辛普森无罪》创作并鼎力推荐。威廉·迪尔严谨的探案风格以及为正义锲而不舍的职业精神值得每一位调查人员学习。(转发别人的)

【回复】这里新的推测是团伙作案,嫌疑人是他大儿子,而辛普森是协助作案
【回复】回复 @淮竹-15薇儿 :我看辛普森案纪录片的时候是这种感觉。辛普森逃亡让我觉得是为了保护谁不受嫌疑,本能觉得是他儿子
【回复】我在想,事件中过了六星期的袜子作为证据都存疑,他这研究了十八年是怎么搞的,怎么能证明他的证据是有效的呢
明心子nano:
看完这一堆蜜汁操作我是真的不敢说凶手就是辛普森了[辣眼睛],本来最直接证据的血液都被证明有可能是伪造的,虽然确实大概率是他,但真的是他吗?

【回复】你搞错了,现场到处都是辛普森的血迹,只有一小部分血迹是伪造的,因为JC的操作程序错误和造假而导致所有证据都不可信;美国的法律能保护大部分有钱人,只要你有钱请厉害的律师,他总能找到程序漏洞让你脱罪或者减轻处罚,因为JC也是人,不可能有完美的程序操作,就像不可能有完美的犯罪一样
【回复】回复 @一羽随风 :他写这本书的时候早破产了,写这书就是为了捞钱,里面内容大概率瞎编的
【回复】辛普森后来出版过一本书叫《如果我做了》,基本就是用假设口吻把作案经历说了出来,而且如果真的不是他干的,自己问心无愧的话,那当初警方逮捕他的时候还跑什么呢
可话:
[热词系列_好家伙]距离上次更新真就24小时[doge]

【回复】新闻联播式更新。[笑哭]
【回复】回复 @宇宙の尽头- :定时投稿
卡利俄珀kalliope:
买刀、司机的证词都不是直接证据,血迹是最直接的证据,尤其是三人血迹混合出现的那个,不过血迹是伪造的,这就让所有血迹证据失去意义了,自然就定不了罪。就算所有人都知道他杀了人。

【回复】没办法。即使大家都知道人是他杀的。但是,你证据链被破坏,那么多猪队友。
【回复】回复 @bili_68774654868 :有没有可能,🤔凶手有两人,辛普森只是其中之一,但警察认定凶手是辛普森,想快点结案所以用栽赃的手法?
【回复】但这件事到后面已经不是凶杀案的问题了,而是证人和警方有种族歧视并栽赃。本来都要自首然后逃跑很明显自己也知道自己有没有做过,结果就是检方证人和警察的骚操作把审判一转攻势了。梦之队甚至可能也没打算打无罪而是打缓刑而已
珈乐今天乐什么:
据说是后来梦之队把辛普森榨干了,律师费直接给到破产,以至于后来沦落到偷抢,只有律师团赢了

【回复】回复 @木矛木心Jump :没看视频么,这3000多万只给了百分之一,律师费就把辛普森搞破产了
【回复】回复 @box666666 :律师费:刑诉花了600万美元,民诉花了100万美元。检方:900万美元。民诉辛普森败诉赔:3350万美元。
【回复】不是的,是因为民事诉讼把辛普森赔破产了。
甜夏o:
这个案件辛普森到底有没有杀人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可以通过那些有疑点的证据来让法院判他没有杀人。就像罗老师说的人类可以接受一个有缺陷的正义。或许辛普森真的是个杀人魔,这次的审批让他侥幸逃脱,但是如果对象换成一个无辜的普通人,一个被诬陷的无辜者,那他也可以通过程序正义来让他胜诉,而不是面对气势汹汹点警官与检察院就只能乖乖束手就擒。这个才是法律中追求程序正义的意义。总而言之,宁可错放一个罪犯也不能错杀一个好人。

【回复】回复 @FleabagLoves :楼主说对标普通人的意思应该是想表达坚持程序正义对普通人有很大的意义,梦之队就是抓住警察的程序瑕疵,本来可以证明辛普森有罪的证据都不能采用。但辛普森案确实复雑,种族歧视、名人光环这些都涉及并且影响到了司法,唉所以人们关注点一下就变成辛普森能否打赢官司,是否是凶手虽然在讨论但在当时审判时都变得次要,也完全没人在乎被害人的惨死,服务生只是送个眼镜就人没了
【回复】回复 @蹦跶小猪 :虽然我没怎么关注罗翔,但这两句话也不冲突啊,世界本来就没有绝对的事情,没有绝对的正义,没有绝对的公平,但不妨碍我们追求绝对的公平与正义。
【回复】回复 @RECHT_GESETZ :错放比错杀好太多了,你要记住,你也只是个会被冤枉的普通人
晓听清露滴林梢:
无论辛普森是不是真凶,但“梦之队”对审判结果的贡献无可置疑。 如果他是真凶,说明金钱可以湮灭真相。 如果他不是真凶,说明金钱才可以保护无辜者。

【回复】回复 @oSisyphus :你的语言中枢神经似乎出了些问题,建议病愈后再和别人交流。
【回复】但这案之后程序正义的执行更严格了,这是好事
暂无此用户名:
有没有可能凶手就是辛普森,然后警方为了让辛普森赶紧认案就搞了这一出,但是这样反而救了辛普森[吃瓜]

【回复】查案的警察百分百认为凶手是辛普森,而且心想百分百会被判罪,所以走个程序查案就行了,不用心保护现场,其实不太可能,因为查案的有几个老警察,不可能犯这种低级的错误
【回复】美国警察经典栽赃有色人种了,不是一次两次[热]
【回复】回复 @芭娜娜banana_L :真栽秧明星,可绝对比这个干的漂亮的多
周祺zick:
李昌钰博士其实已经把他认为的真相说出来了,李博士在庭审时说凶手可能不止一个人,后来采访时又说,从证据来看凶手应该是辛普森的大儿子,并且还说过,即便辛普森不是凶手,那他当时也在现场。

【回复】我认为李博士早在庭审前就通过血迹了解到真相了,可能是辛普森伙同大儿子犯罪,杀人凶手是大儿子,而警方一直是围绕凶手只有一个人做调查。如果一开始是检方先找到李昌钰博士参与调查的话,我认为这件案子不会成为悬案,也不会成为世纪审判。
【回复】回复 @zick1024 :检方如果找李昌钰,应该先保护好现场
万中无一d绝世高手:
其实辛普森一定是在现场的,如果他不是凶手,然后他又不说,那凶手是他大儿子是逻辑就通了,但是没人调查他大儿子吗?凶手如果不是辛普森 那就不查了吗?挺奇的,还是调查了他儿子 他儿子有不在场证明?

【回复】我觉得这件案子在当年闹得那么大肯定不少私家侦探都查过,出名的机会谁不要,但应该还是证据不足
【回复】逻辑上是:如果他不是凶手,那么大儿子是;可如果就是他呢?凶手是他们两个其中一个,或者两个都有,这叫“疑罪”,两个人都有可能是凶手,也都有可能不是,因此疑罪从无,两个人都不能定罪
丶往事丶丶:
这件案子真的很难说 大量的伪证导致很难分清哪些证据是真的哪些证据是假的 就连证人的证词都要大打折扣 警方的迷之操作甚至可以开个脑洞 人是辛普森杀的 他知道正常情况很难逃脱制裁 干脆买通警方的人来伪造自己杀人的证据 伪造的证据始终是伪造的 很容易就被揭穿 到时候各方面的证据可信度都要大打折扣 (只是个人的脑洞 看看就好)

【回复】回复 @宋天狼 : 辛普森如果买凶杀人,自己肯定会弄个漂亮的不在场证明,比如和谁去某个有监控摄像头的酒吧娱乐喝酒去让大众都看到他。怎么可能还杀人的时候亲自蹲现场让事后自己说不清案发时候自己在哪里?
【回复】你直盯着辛普森没有用,不是他动的手,证据又大部分证明是有问题的。他只是在现场没有直接参与杀人,大概率是他教唆或买凶杀的人,要找到这个真正的主要凶手才能知道辛普森的做案过程
【回复】回复 @宋天狼 :警察想陷害辛普森和辛普森事实上是凶手并不矛盾。作为对黑人有偏见的白人警察估计担心现场证据不够铁,所以想弄得铁一点来搞定辛普森。黑手套适合不适合的问题已经视频里有做过说明。牵涉到辛普森的身体状况问题服药问题。 黑手套和是不是有其他人在场没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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