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点儿啥】如果百香果女孩案不能判死刑,还要死刑干什么?

作者: 观察者网分类: 社科·法律·心理 发布时间: 2020-11-19 22:00:08 浏览:4780709 次

【懂点儿啥】如果百香果女孩案不能判死刑,还要死刑干什么?

贾贾是不可战胜的:
百香果女孩的父亲在她三岁时因见义勇为去世。

【回复】所以不说好人有好报了,枪毙它最起码可以让这个父亲没有坏报
【回复】这条信息看到了之后是真的难受。
【回复】回复 @睿智的大脑袋 :你这句话是对她父亲最大的不尊重,一个为了社会奉献了生命的人,你没有资格这样诋毁他
贺望旭:
抢劫,强奸,故意杀人,还是幼女,这他不死谁死

【回复】还是虐杀,那个女孩得多绝望[大哭]
【回复】回复 @我真的没乱取名字 :过分的是女孩逃了后又被特么的抓回去了,这简直是畜生行径。
【回复】残害儿童者,天灭之,践踏生命者,人屠之,同情凶手者,民憎之
绝望老男人丶:
东野圭吾曾这样描述过受害者家属得知罪犯逃脱死刑的感受: “我一想到杀害我女儿的人,现在还活在这世上某一个地方,哪怕是监牢, 能呼吸,吃饭,睡觉, 甚至还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 我就痛苦地要死。” 我不是被害者家属。 但我一想到十几年后,那个将女孩拖走、抢走32元钱、用刀刺伤双眼割断颈部,强奸10岁的她的犯人。 很有可能和我、和我的父母、我的孩子在街上擦肩而过。 我,也痛苦的要死。

【回复】说的我后背一凉……确实很可怕
【回复】对权贵来说,只要不是死刑,就相当于不用没什么事了,前段时间不才出来一个,主张侵犯未成年人不能死刑的人,被爆出来长期侵犯女学生,这些主张废死的嘴上说着人权,其实都在维护自己利益呢[doge]
中二len:
我一个学历不高,见识不多的普通人,我不明白什么大道理,但是我知道如何分辨小恶,大恶,罪大恶极。 尤其是!因为害怕处刑而自首的!他们害怕的是被处极刑,而不是良心发现!

【回复】兄台说出了我的心声,为什么这么多人想不明白,支撑法律底线贯彻下去的保证从来不是正义,而是背后无与伦比的暴力,唯有毁灭犯罪者和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才能保证无辜的多数人的安全,这才是人道,慈悲与人道是针对多数人的,不是少数犯罪分子的。。。。。
【回复】回复 @帽子先生是我的好朋友 :为什么要给那些所谓良心发现的人减刑,无论什么事都是论迹不论心,只应该根据它的行为判决。而不是所谓的心发现
【回复】确实有这样的人在。但是如果不给自首途径一个合理的减刑,就会逼迫的让真正良心发现的人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的
VUU麻酱:
女孩的父亲见义勇为早早去世 和母亲相依为命 犯人不仅奸杀了她还抢走了她卖百香果的32块钱 犯人犯案后不仅没有悔过反而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自首的确可以减刑 但是也是依据情况的 请问手段如此恶劣且多次犯案的畜生配减刑吗[吐][吐][吐]

【回复】一般家庭的小孩,也经常独自离开家500m。这种行为是可以毫无防备的降临到任何一个家庭。但是对单亲家庭来说,更加悲惨。
【回复】我猜测啊,这个畜生竟然敢这样对待那个女孩,按照这个畜生的行为逻辑,他之前可能也骚扰过别的女生或者是他妈妈。
浮游一只鱼:
死刑不应该被废除,有的人不配活下去

【回复】对啊,我觉得有时候就算判了死刑,受害人、受害人家属也会继续痛苦下去……有时候甚至恨得想报复,要是把死刑废了,岂不是更把人气死了(极端一点想,可能会造成更多刑事案件,来自受害人的报复)
【回复】听完她身世 更觉得悲惨 她父亲因救人而牺牲…难道好人真的没好报?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世间公道?
【回复】最可笑是是,墨西哥这个谋杀率极高的国家,居然没有死刑
zhaojack:
“我一想到杀害我女儿的人,现在还活在这世上某一个地方,哪怕是监牢, 能呼吸,吃饭,睡觉, 甚至还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 我就痛苦地要死。” ——东野圭吾

【回复】每一个父亲,在女儿出生的那一天就要做好为了她坐牢的准备。如果正义不来,你还有一把彷徨之刃。
【回复】瑞典七十七名受害者家属每一个去复仇的我是真的服气。我要是受害者家属我肯定去,不就是坐牢吗,我代你坐
【回复】回复 @小莅将欧巴桑 :我想到美国好像有个案例,就是自己的女儿被j杀,结果杀人犯因为编了个“抑郁症”“被孤立的可怜人”等标签,获得了陪审团的同情,最后被免于刑罚,受害者的父亲当时表现的很平静,但是事后一直持枪埋伏在监狱附近,找到机会就手刃了凶手,随后自杀
劫神幻影:
必须死刑,有些人根本就不是人,简直就是恶魔,对付恶魔还讲什么仁慈。就像普京大帝说的那样,原谅那是上帝的事,而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送他们去见上帝。

【回复】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所以我认为人世间该留有斩杀恶魔的剑,此剑命叫死刑。
【回复】回复 @厄运扳机s :是的,一般死缓基本上死不了的。只要缓刑的这两三年内没犯事就会减刑成无期徒刑,然后在监狱继续减刑成20-25年,之后还可以接着减刑。根据法律规定,死缓无论怎么减刑,服役时间不得少于13年。
【回复】你们永远不明白校园欺凌有多恐怖,老师不管你,身边的同学当你是傻子,你们没有经历过而已,当时我也想把那些人捅几刀
李白上泰山:
死刑是打击犯罪行为的最后底线,绝对不能废除[加油][加油]

【回复】我觉得历史上下五千年,至今都有一句话,欠债还钱,杀人偿命,为什么这一句话流传到现在,但是这判断是由谁来判断,由谁来执行,为什么有公义正义这两个词,不管有什么理由,生与死并不由一个人说了算。
【回复】回复 @xuefeng1122 :我觉得正义与平等是分不开的,“我可以取别人的命,而不必拿我的命去赔他,因为我的命比他的命更珍贵”像这样的事情那就是不平等,不公正
【回复】挪威这个案子真是绝了[doge]小说里要是这么写,不得被读者喷死?但这是现实中发生的事……恕我词穷,我实在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这种事件……[无语]
houhouh:
最主要这种案件法官能不能别老和罪犯有那么大共情,多体谅一下受害者好吗

【回复】可能因为受害者无法为自己哭诉,但还能呼吸的加害者可以卖惨吧[无语]
【回复】可能考虑到不自首可能查不出真相,想给以后的犯罪者一点警示,但是站在人道立场来讲,凶手的行为已经天理难容了,希望他的家人也能被社会性抹杀吧,一条狗的命换一个人的命实在不公平。
【回复】自首了,而且如果没有自首的话,根本无法定罪。考虑到鼓励自首的制度才从宽的。这是广西高院内部的看法。
傀影Official:
废死是文明的象征?没有犯罪才是高级文明的象征

【回复】和你想法一致 把废死刑作为文明象征的是本末倒置
【回复】回复 @炒饭gold :无法可依就是最不文明的象征,是真的恶心
【回复】死刑并不会让犯罪率下降,我觉得它是一道底线,它的存在利大于弊
请开始你的举证_:
我在看法的门前这本书的时候别的都差不多忘了,唯独记得作者关于支持废除死刑的论述。他认为死刑的执行意味着一个人的消失,死刑的场面扭曲且恶心。可是我在看的时候就在想,犯下死罪的人在犯罪的时候就可以不顾别人的生命的消失?他在犯罪时的场面就不扭曲吗?

【回复】回复 @天空来的撒旦 :西方派都有这种毛病。自我感动。用各种理由去原谅凶手来达到自己有多么的伟大,多么的高贵。用俗话来说就是 天下皆醉我独醒
【回复】罪犯可以侵犯受害者的生命,而罪犯的生命不可侵犯[doge]
【回复】那,这作者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而不是从受害者的立场思考,就因为自己可能会看到恶心的场景二,导致心情不好而挺废死,
逆旅寒鸿:
“亲爱的雷斯垂德,我认为,当法律无法给当事人带来正义时,私人报复从这一刻开始就是正当甚至高尚的。所以说,这次我决定不受理这个案件。” ——《福尔摩斯探案集·归来记·米尔沃顿》

【回复】其实福尔摩斯恰恰是非常尊重法律的。他虽然有不少案件是容许或者默许复仇者,但他自己对莫里亚蒂的手法一开始还是靠法律手段,到最后的决斗也不是对莫里亚蒂的私刑,而是(当时)合乎法律的“私人”恩怨处理。他对法律非常熟悉并且实践经验丰富,也正是因此他很清楚法律不能完全主张正义。所以当福尔摩斯先生支持复仇行为的时候,他不是在支持以牙还牙,而是清楚这是对法律漏洞的血的填塞。
【回复】回复 @无敌の大花猫QAQ :问题不大,大家心知肚明[doge]
【回复】如果是我遇到这事,如果不是死刑立即执行,那么我会自己去执行。
鲁树先生:
说怕死刑让犯罪者更加疯狂,让受害者更危险,想通过不用死刑让他冷静的,,这跟我们希望美国对我们好一点有什么区别,,对敌人抱有幻想,把希望寄托在敌人身上是最愚蠢的,,再说了,他都能干出能判死刑的事儿了,你还能指望他什么[嫌弃]

【回复】其实,一个法子,犯死刑的,自首就一个花生米的事,被捉到了就凌迟三天三夜在让其死亡,凌迟的威胁下,我想犯人更想痛快点的自首吧。
【回复】如果没有死刑了,还有什么能限制杀人魔的诞生???
【回复】回复 @莫尊剑帝 :你得考虑施刑者的心理健康啊!执行者只是干个特殊工作的正常人,有这个人权的,还是用机器吧。
夜色Er:
实在想不通到底是什么人总觉得废除死刑是好事

【回复】被欧美的皿煮自游给忽悠傻了,死刑最重要的是慎用,而不是废除。
【回复】潜在的罪犯,要不就是坏。
【回复】死刑是最后的刑法威慑,但是太久没执行过,让它失去作用。
小五小崽子:
原谅罪犯是上天的事,我们的工作就是送他们上天

【回复】回复 @jh鸿 :这句话是以前普京在车臣反恐的时候说的。
【回复】"Forgiveness is between them and God. It's my job to arrange the meeting." ——Man on Fire 电影,怒火救援
【回复】回复 @DotA :原谅是他们和上帝间的事情,而我的职责就是就是安排这一场见面。
繁星渔火:
其实更让我震惊的是昨天爆出来的二十三岁女子被虐待致死案件[吐][吐][吐]

【回复】回复 @叶少析 :大概就是这个23岁的女子生前被家人殴打凌虐,然后法院判刑家人不是故意杀人而是故意伤害来着……
【回复】更恶心的不应该还是辽宁女孩几乎被亲生母亲及其男友虐待致死吗?这个手段极其残忍,比起女孩受的罪还不如一死百了呢
【回复】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这个杨某肯定是提前预谋好的,他把小女孩的眼睛戳瞎就是怕民警问小女孩,认出他的脸然后找出他,把小女孩的脖子割伤就是你怕他说出来,虽然眼睛瞎了但是嘴巴还可以说话,把脖子割伤了,就说不了话了,把小女孩绑在麻皮袋里面,丢在山里面,淹在水里面就是想毁尸灭迹,希望法院不要饶他,立即把它执行死刑,然后让他赔偿受害人家属100万,虽然说他没有钱,希望国家给受害消息一点钱,安慰费安慰一下她,本来小女孩有个快乐的童年,但是却被恶魔毁了,这么乖的女孩本来未来可以成为祖国花朵,却被恶魔亲手毁了,小女孩死的好冤枉,死的还要被夺去光明,死了还要被恶魔夺去声音,希望法律能判这个犯罪嫌疑人死刑,让女孩的灵魂得到安慰,这样女孩就可以安心去往天堂了,他的家人还有他的灵魂就可以得到安慰了,我佛慈悲,善哉善哉,老天爷祝愿这供女孩子,下辈子还能做他现在爸妈的女儿,这个犯罪恶魔,不仅侵害百香果女童,作案之前还侵害过其他的女童,这样的人不死刑天理难容,连小孩子都不放过,这样的人太可怕了
灭世之歌吼叫尾:
我倒是觉得这类反人类罪行判的太轻了,还应该再重点

【回复】别说了,我觉得凌迟挺好的,不施以酷刑,不足以震宵小
【回复】回复 @旻太子 :确实,有时候真觉得古代的那些酷刑也是古人智慧的体现
【回复】回复 @斯卡拉顿 :主要是有些类人形生物真的不配做人。我宁愿他们日夜哀嚎,也不想看到无辜的人流泪

知识分享官 百香果女孩 刑法 董佳宁 废死 杨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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