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期】法庭上的混乱对话(真实故事)

作者: Q-LIMES分类: 人文历史 发布时间: 2023-05-03 18:25:00 浏览:330740 次

【第1期】法庭上的混乱对话(真实故事)

KILBLACKL:
有些问题看起来很蠢其实自己问的时候就知道有没有必要了[doge]甚至可能有意外收获

【回复】回复 @Q-LIMES :我:你们投了多少钱 当事人:我70万,对方70万 我:结算时利润多少? 当事人:27万 我:你们两个人分27万? 当事人:对 我:你俩70万成本收回来没?[doge] 当事人:没,搞完了就剩27万来分 我:那你们血亏? 当事人:额。。。。 我:到底怎么回事?
【回复】检察官:为什么偷电瓶?(走个流程,我都猜得到大概是为了搞钱) 被告:为了卖钱买毒品。 检察官:¿
【回复】总之先拍桌子威慑一下是吧?
带红箍的大爷:
我觉得这里边大部分的例子中律师是按职业要求和素养在尽量留下一个完美的记录。英美法系中这种庭审或者质询记录是上诉时最重要的依据。不严谨的提问可以让一个训练有素的滑头证人钻空子。有时候必需要让证人亲口承认字面上的陈述才行,而不能依靠常识的推论。随便举个例子:律师:你有几个孩子?证人:一个。他/她是男孩吗?证人:不是。[doge]律:她是女孩吗?证:不是。律:他是什么性别?证:我不知道。律:他出生时是什么生理性别?证:男。律:为什么你回答我第一个问题说不是男孩?证:他已经成年,不是男孩,是男人。 如果律师依赖常识推论而在狗头处停止问题,后边所有的信息都会遗漏掉,而且会有是女孩的错误常识推论。 希望大家网上冲浪乐一下笑一笑十年少,真正需要法律程序时(尤其在国外)还是要依靠律师的职业判断,而不是依靠你的“常识”

【回复】就拿视频里“因为死亡”这个例子讲吧。 其实完全有可能是因为第三人的死亡引发了一系列的纠纷最终导致离婚。而且这一系列的纠纷中很可能暗藏这个案子里嫌疑人的动机。并不能按“常识”理解为配偶死亡。 正常人说话应该是“因为他/她死了”,而证人不带主语,包括后面的激烈反应,恶意推断一点就是故意要蒙混过关,被识破后恼羞成怒。我反而觉得要查查这个证人有没有问题。
【回复】是的,询问阶段必须不留任何想象空间,男女孩的那个其实问的没问题,不问这句话谁知道证人看没看清
【回复】顶你上去。认同你的观点,也认同律师应有的职业素养,但不妨碍它真的好好笑(乐的)
祥瑞御免丹陽號:
律师:我职业严谨性要求我这么提问 证人:我人类的脑子告诉我这么回答

【回复】回复 @帅气逼人牧苏苏 :所有人都知道答案是死了,但律师需要的是证人亲口说出来,这就是在引导他给一个正面、直接的答案
【回复】回复 @无悠是个小可爱 :确实,不然没法作为直接证据,证人的描述必须被确定成结果
【回复】我觉得以地球上的律师职业的严谨性来说,没必要问出大脑在罐子里人是否还有活着的可能这种问题。
流光焰翎:
让我想起了逆转裁判里的一次 成步堂:真的是成步堂撞开的门吗 证人:?

【回复】回复 @鸿礼 :现实里确实有过一起让鹦鹉当线索的杀人案件......不过全世界只有那一起......[笑哭]也不是问鹦鹉问题,而是因为可能鹦鹉所收到的刺激太大,不停的重复案发当时杀人者和被害者的对话,所以才成了线索,而不是证人
【回复】回复 @鸿礼 :真正律师会不会我不知道。游戏里其实是因为狩魔豪嘴欠嘲讽了一句你要问鹦鹉吗?成步堂直接蹬鼻子上脸说要!导致狩魔豪无法提出反对,因为询问鹦鹉是狩魔豪的建议。[大笑]
【回复】我想起他们让一只鹦鹉上庭当“证人”,然后一本正经地问鹦鹉问题[笑哭],律师真的会干这种事吗
Izual_Yang:
有的已经退环境了,就算长胡子也没法假定性别

【回复】回复 @罗格·赫尔曼 :有一说一,首先就不能排除胶水粘的这个可能。嫌疑人如果是有预谋犯罪伪装一下不奇怪。
【回复】有一说一,印象中极少数的女士真的会长胡子
【回复】回复 @Leoooooo12345 :或者那个什么多卵巢综合症和某些激素紊乱好像也可以使女性长出浓密的胡子
O快乐的土豆丝O:
这里一大堆都是陷阱题 比如那个“你能举个例子说说你忘记的事情吗” 只要证人回答出任何一个事情,律师就敢提出该证人撒谎,所有证词均不可采信。

【回复】这个问题阴险在于:如果答出来了,自然可以说“你说话自相矛盾,先搞懂自己在说啥在来做证人吧。此人逻辑不通,证词不能成立。”如果答不出来,只要你亲口承认了“病情对记忆有影响”,律师照样可以说“既然你知道自己记忆不靠谱,天知道是不是只是你自己记岔了,拿着不靠谱的记忆也好意思作证?证词不成立。”
【回复】难道不能是他忘了,别人告诉他然后他想不起来,所以他就知道自己忘了什么事吗[思考][思考]
【回复】我可以说我忘记了某件事,但是我写进日记里或者我朋友告诉了我我忘记的事情,这你没法说我撒谎了啊...
火析:
好笑吗?如果你摊上这样的证人,对方请了这样的律师,那你大概率是乐不出来了[doge] 以最后一段对话为例,律师应该是想削弱证人证言的可采性,让法官/陪审团认为证人在进行尸检时没有遵守标准程序。此时证人应该根据自己的专业技能说明为什么他在尸检时不需要检查尸检对象的生命体征。但他选择了呛这个律师,那无论他是否遵循了标准尸检程序,都会给法官留下非常负面的印象。

【回复】回复 @冕上丶琉璃要暖暖的 :这是让他亲口说出来,“他当时已经死了”,亲口承认的证词和证词推论出的意思在法律意义上不一样的…
【回复】可是 法官应该也不会认为一个脑子已经被取出来放在罐子里的body还是活着的吧?[doge]
【回复】回复 @凹凸世界第四季真难看 :这个律师并没有怀疑任何人,他可能只想得到“没有按照标准流程进行尸检”的法庭记录,极端一点,如果律师根据证人最后一句证词继续提问“你承认这个人仍有可能还活着,那怎么断定这个人是嫌疑人杀死的而不是因为你解剖死亡?”这时候证人该怎么说呢?“我刚刚开玩笑的?”如果再追问一句,“受害人的大脑是你取出来的吗?”然后证人如果说是他取出来的,紧接着就是“你没有确认过受害人是否有生命体征就进行了解剖吗?”如果说不是他取出来的“那是谁取出来的?”这是不是多了很多本来问不到的信息,如果成功让这位证人的证词可信度降低,那么他不就达到目的了吗,即便看上去很蠢
jifengpo牙:
有没有一种可能,律师在把全部漏洞堵上,免得有人利用当时庭审没有询问的东西钻空子。欧美不少辩护方律师找不到好点子甚至直接攻击证人人格…………

【回复】有没有一种可能,他就是在找漏洞[doge]
删站:
那他杀你了吗?应该是翻译问题 英语的kill有好几种状态 一种是杀这个行动,意思是付诸了“杀”你这个行动吗? 一种是,杀死这个状态,意思是他成功杀死了你了吗?

【回复】正确翻译应该是,那么他动手了吗?证人回答,没有
【回复】记得学语言学的时候,说 kill 就是杀死的意思,即动了手+对方死亡。
【回复】我觉得可以这么理解。 原告:被告要杀我 律师:被告杀了你吗? 原告:没有 律师:我的委托人并没有杀害原告[脱单doge][支持]
虞虞症重度患者:
这个其实很正常,因为法律需要严谨。比如证人说犯人有大胡子,但这不足以让法官推断犯人是男性,因为法官只从证人口中得到了“大胡子”这一个特征,但是女性也可能戴假胡子伪装男人,法官无法下定论。但证人当天目击了犯人,他可以全方位看到犯人的身材、嗓音、长相等等特征,他对犯人性别的判断比法官只靠“大胡子”一个特征判断要来得更加准确

【回复】正确的。而且“大胡子=男人”是大家常规认知。但也存在“非常规”现象。比如反串或者激素病患者,都有可能让“大胡子≠男人”。
【回复】回复 @一只扭自己脖子的花生 :在不确定性别的情况下用的代词是they
【回复】额,但国外是he和she啊。。。。
ch1x:
其实,有些就是故意的![藏狐] 比如tik tok听证会,我记得有问,能不能连上家里的网。这个问题虽然不聪明,但这是为了向连上家里网进而窃取信息的方向去引导的[笑哭]

克苏恩幼体:
逆转裁判里有时候真的要问一些奇葩问题[笑哭] 要不然你自己推断出的结论后,证人就会死不承认,必须由证人亲口说出来[笑哭]

超高校級のdebu:
干这行的就是通过问废话让证人破防自己说漏嘴,有些真的心虚的人因为随时准备编谎话,遇到这种废话连篇得盘问心理素质差的就很容易前后矛盾

【回复】还有主要是这些东西要写进证据材料或者庭审笔录的,你写一个“证人发现xx脑子在罐子里”效力不如“证人证明xx已遇害身亡”的效力高。法庭的证据需要的是后面那句话,而不是任何直觉和逻辑推导。事实的证明力超越一切推理。
【回复】回复 @咖啡葡萄干 :双方都有权利出示人证物证并询问质疑,律师是盘问检方提供的证人,检方相反
【回复】然而这种话不应该是法官或检察官问的吗?律师跑来做盘问的活?
铁凯冥魂-莫德凯撒:
毕竟中美的法律裁判系统不一样,可以参考德普和海后的公堂对簿,全程逆天发言,让你明白这视频里的绝对不是段子。

梅友仁佛祖:
玩逆转裁判时证人每句话都要追问的你[doge]

骆愁鸿:
这个系列也太好笑了,希望可以多更更

【回复】回复 @骆愁鸿 :以稳定风格,每一个系列都会至少更三期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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