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一听罗老师的话,恼羞成怒,让罗老师滚出去

作者: 青臣_分类: 社科·法律·心理 发布时间: 2020-05-10 18:52:56 浏览:1213862 次

法官一听罗老师的话,恼羞成怒,让罗老师滚出去

巴赫与赋格:
我做梦都想不到还有这种事情,现实中发生的事情有时比艺术加工过的更离谱

【回复】回复 @苍天飞雪 :例如: 甲吐了一口口水,乙从旁边过,口水吐乙身上了,乙把甲殴打致死 你觉得单纯的这样跟你说,乙的行为合乎逻辑么?很明显不合理,但如果我把乙的故事背景补全呢?例如: 乙从小家里父母就经常吵架,甚至打起来,乙无人管教,在这个家庭里养成了冲动易怒的情绪,经常在学校跟人打架。长大后为了寻求刺激,又吸食白粉染上了毒瘾。案发当时乙刚吸完白粉不久,还处在精神亢奋期,再加上本身冲动易怒,造成了此次惨案。 这样补全之后,乙的行为是不是就符合逻辑了? 而你感觉故事不符合逻辑就是因为没有交代清楚这些,而你用你平淡的生活去带入自然无法理解,感觉不和逻辑。
【回复】艺术需要讲逻辑 而现实往往不讲
【回复】回复 @assassin-pk :记得有部小说乱说东西,我就说了句不怎么符合逻辑啊。然后被作者说现实更不符合逻辑。我就笑了,现实可能有些看起来是不符合逻辑。但是他是写小说啊。不符合逻辑看什么?看小明打死小明吗?(反正没回他,直接把他的书从书架上删掉。单纯的看他为黑而黑我还不如看龙傲天呢[doge])
-叮叮咚-_-:
比如,我是个开搅拌机的,张三把人弄昏放到搅拌机里面,然后那个人死了,我不够成犯罪,张三故意杀人对吧

【回复】回复 @休伯利安号舰长杰克 :他的意思应该是他不知道有人在搅拌机里放了东西,就是去正常工作了,张三放了个人进去他是不知情的。
【回复】张三把人弄到麻袋里面,让你进行搅拌,有一件事你是明白的麻袋里面是有东西的,但是你不知道是人
【回复】这种情况你属于过失,你应当有检查搅拌机的义务吧,就像开车前有先绕车检查一遍的义务
人孤舟:
我在法治屏道上看过一个案例,一个酒鬼喝醉了躺人家车轮下面,开车人开车发现碾到东西,下车去看发现人已经死了。 挺好一人,年年献血和捐钱,就因为这事又是坐牢又是赔钱。 法院说的是根据规定,所有车主开车前都必须检查车周围,因此酒鬼对这一案件不负全责,车主要承担责任。 规定是这么规定,但是正常情况下大半夜的很少有人开车前还回去围着车看一圈…… 有时候这些事真的无语😳

【回复】其实这要看法官怎么判,有些法官就很通人情,毕竟法律只是一个工具,不能照搬照用,要结合实际,像你说的这个案情,被告人明明可以不做牢的[doge]
【回复】没办法,驾考都教了呀,上车前要绕车一周检查,还是要遵守的,对自己也是一种负责。
【回复】当你同样领驾驶证的时候,这些条例你也必须遵守,你觉得不检查很正常,那是因为没出事,如果是没检查导致自己受伤出事故呢?
谌罹:
科普:罗老师说,厨师和老板因过失不构成共同犯罪,最终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二人不用对死亡结果负责,采的是部分犯罪共同说。 如果根据行为共同说,构成共同犯罪客观上有协作行为,主观上有参与意识即可(参与意识不等于犯罪故意),此时可以启动部分实行,全部负责的原则,判定厨师和老板共同犯罪,过失致人死亡。 另外看弹幕中有人提出过失致人死亡未遂,要注意只有故意犯罪才有预备中止未遂既遂的犯罪形态,过失犯罪要么没有,要么既遂。

【回复】回复 @eggtar :但其实可能的确不知道,或者没想到。正常人根本不会想到有人能把小孩当狗卖。而且狗狗很聪明的,卖狗肉的老板肯定见识过聪明的狗,所以没把小孩儿叫声当回事儿。很遗憾,但是很正常。
【回复】是个人听到袋子里发出人类的惨叫都会打开看下吧?我怀疑他们看了,知道是小孩,但是小孩已经受了重伤,害怕了就干脆摔死
【回复】回复 @eggtar :哪里会想那么多啊,[囧]人拿着手机放着歌,都有可能产生到处找这个手机的这种行为,何况小动物的声音很多时候与人确实类似,正常人都会以为是听错了,强迫症严重的看一眼倒是可能
风未晚orz:
我想起了那个捅男友28刀刀刀避开要害,医检轻伤那个。

【回复】那是个学医的,估计还是学的外科,而且是学霸类的或者是很有经验的
【回复】这个案子是假的,庖丁在世也没办法杀一头从斗牛场上刚下来的公牛的,何况医学生呢?我最最最早看过这个笑话是一个假设,十几年过去了就变成了一个“真实”的案件了,还有很多人信,笑了
【回复】我在去年就遇到一个杀人案,丈夫砍了妻子几十刀,最后砍了个轻伤。。。他不是学医的,甚至只有小学文化,他只是力气小砍出来的都是皮外伤而已。。。
筠绯辞:
有人说法医的,法医只能看出他致命伤是摔得头,但是不能看出是第一下摔得头还是第二下摔得头,第一下摔得时候厨师和老板都是没有过失的,之后小孩子叫了他们还是摔了第二下,才有过失 但是如果摔第一下就已经摔到头,而第二下只是摔个腿,那么厨师和老板的罪就会轻很多

【回复】刚也想吐槽,法医又不是神,怎么能分清极短时间内受伤的先后啊[疑惑]
【回复】现在问题是没法知道究竟摔得两下哪一个是致命伤,所以按照辩护他们都可以说自己是只让孩子摔断了腿
【回复】回复 @筠绯辞 :不是哪一个是致命伤,是你不能确定哪个伤是我摔那下造成的[笑哭]
-kxq:
我要是厨师,后半辈子都没法安生了,内疚死

【回复】回复 @89762370787_bili :只是法律的角度,还有道德层面,这样的事情大多数人都会留有阴影的
【回复】回复 @89762370787_bili :[吃瓜]毕竟是杀人了。就算是过失最后无罪,从一般人标准来说,心理阴影还是会有的。
【回复】回复 @我點小可愛麼麼噠 :我小时候因为无所事事啥也不懂,残忍杀死许多生命,鸡鸭猫狗,事到如今我依然会愧疚,尽管我小时候不明白善和恶,可我依然认为我罪恶深重
再兴如丁末亦可期:
我老家厨师杀狗是真的听到过狗发出孩童唔咽声的,非常非常像,而且是很多次,但是你一打开麻袋它就直接满地瞎跑,屎尿血弄一地,甚至咬你一口,想想那种夹着屎尿的牙咬你一口有多麻烦吧[无语],感染发烧住院是跑不了的,所以杀狗听到孩子的唔咽声不打开才是常态啊,除非真的是很明显是狗发不出的声音,比如大哭或者说话,但是头朝下那一摔,基本就发不出声了[无语],只能说嗑药的建议下次磕狠一点都给爷嗑死[阴险]

一人离去满城空:
我X!太心疼了,我家宝宝快两岁了,两岁的宝宝难道不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存在吗?活生生被摔死了...这个故事至少会让我做几天的噩梦啊!

【回复】回复 @神经病院马主任 :如果只是轻微的叫一声的话,先入为主,觉得那是狗,很难会认为那是人的。比如都是喉咙里的呜咽,狗和人的没有多大差别,毕竟摔成那样。他们并不是听了以为那是个人,故意继续摔,而是听了以为那是只狗,单纯的继续摔。所以只有可能是过失,而不可能是故意。
【回复】厨师怕是这辈子都活在噩梦中[灵魂出窍][灵魂出窍]
【回复】回复 @神经病院马主任 :但关键是小孩子的叫声很难分辨,因为厨师和老板认为这就是狗,他尖叫了一声,老板和厨师就觉得是狗叫的声音有点像人!
一look木:
不太懂,狗肉店老板摔了两次,我们要判断这两次是否都是致命伤,不是的话,就要判断哪次是致命伤?都是致命伤的话,那摔第一次小孩就必死了,第二次摔不摔都是死,所以老板是不知情下致死的,这该怎么判?如果就一处致命伤,就要判断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如果是第一次,那结果和上面一样,如果是第二次,是不是会因为老板听到了人惨叫也没去检查导致判为故意杀人?所以聪明的律师为老板辩护时,会咬定是第一次就造成了致命伤?从而避开故意杀人?

【回复】是这样,这两摔的本质区别在于,第一摔是正常的合法举动,并不构成犯罪。第二摔由于第一摔导致被害人呻吟,老板没有打开袋子看,因此存在过失,所以第二摔构成了犯罪。 现在,法医鉴定致命伤只有一处。那么哪一摔造成了这个致命伤?法医没办法界定。此处存疑。依据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原则,这里就向有利于被告人无罪的方向解释。
【回复】回复 @费米的山羊 :这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doge]你说这个人是滚来的,他是怎么滚来的?如果是人家好好的开车,被害人特意从驾驶员的视野之外爬至车前被碾,且只有一处致命伤,责任就较小。如果是在视野中滚来,情况又不一样。需要分类讨论。在该能目视的距离下,及时踩刹车能否避免事故?当事人是否有其他不端的驾驶行为,如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身上到底有几处致命伤?能否根据前后轮胎的花纹判断是前轮还是后轮造成了致命伤?根据你给出的细节不同,最后的结果可能大相径庭。
【回复】不是咬定哪一次是致命伤, 而是咬定自己不是摔得致命伤。 跟第几次没关系。
路景砚:
我觉得把小孩当成狗卖给狗肉老板导致小孩死亡,这是谋杀,老板是刀,他就是执刀人

【回复】回复 @村头寡妇李翠花 :你这个人脑洞是真的大,我不敢百分百确定没有这种可能,但是应该也就只有你这种变态能干得出来,想的出来,简单毁我三观,有个两岁的小孩你摔了一下,然后因为医药费 你索性把小孩摔死???你觉得但凡稍微正常一点的人会这样干?这时候你还能想到钱???只要是人正常反应都是快点袋子送医院,你还在这里衡量怎么可以不花钱?哪怕亲手杀掉一个小孩?你是我这辈子见过最离谱的人
【回复】回复 @村头寡妇李翠花 :我建议你去看一下心理医生
【回复】回复 @村头寡妇李翠花 :脑补有什么用?证据呢?
喵呜伯乐:
法律常识到底有多重要 大家这下就知道了hhh

【回复】以后要多看罗翔教授了[喜极而泣]
震惊詹森一整年:
我觉得狗肉店得规范进货来源了,如果都是用肉狗养殖户养的狗,来源不明的狗不收,这样偷狗贼就不会这么多了。而且鬼知道他卖的是不是流浪狗,有没有病。规范以后也更安全。

【回复】往不正规的狗肉店卖的大多是土狗啊,就咱们农村家里样的那种,进本上是从农村偷来的
【回复】这个确实,也不用一刀切,规范起来,对喜欢吃狗的和喜欢养狗的都有好处
【回复】回复 @震惊詹森一整年 :农村狗我小时候老遭偷,可气死我了,偷狗的还把我的狗打死过一只

罗翔 厚大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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