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击:死刑!“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案一审宣判

作者: 央视频分类: 社会 发布时间: 2023-09-18 16:49:51 浏览:196525 次

庭审直击:死刑!“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案一审宣判

透明水晶球:
那些买的咋不判,买的也该判,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回复】终于看到人贩子判死刑了,甭管是拐卖一个还是拐卖一百个,总之只有死刑才能改变他们!
【回复】现在买的也可以判了,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了,但在新法制定之前的行为是不能追溯的,法不溯及过往
郑乃子:
给它活到今天已经是最大的仁慈了,还有多少个家庭至今不能圆满

【回复】这老登便宜它活这么多年了,还不想S。真要脸啊?
【回复】她还说不想死,长痛不如短痛,拖时间死的更折磨
荒灬灬年:
上诉也就是活到二审,这种情况除了说抓错人这种乌龙基本不可能改判的

【回复】没有新证据或者疑点之类,还可能会直接驳回上诉,二审都到不了,不过要看死刑是否立即执行,2018年通过了在刑犯人上诉的权利,其中还是有可操作空间的,花钱延缓死刑而已,终究逃不了一死
【回复】这种案子的具有很强的示范效果,也是亮明国家法律对拐卖儿童的容忍程度,既然全国这么多人都在关注,更应该坚持正义,就像我不是药神、孤注一掷、昆山反杀。
大嘴章鱼:
买卖同罪才能杜绝,拐卖儿童的前提是有需求,不同于吸毒,吸毒存在被动的可能,买儿童纯主动行为

【回复】回复 @voidif :有强迫被拐卖妇女卖淫的,还有强迫教唆被拐卖儿童实施盗窃,乞讨以及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总之拐卖人口不一定就是为了卖出去,也有可能是为了实施其他犯罪行为。
【回复】没有市场需求,谁还拐卖人口
【回复】回复 @谁在欺负我胖虎 : 加个狗头就可以说话不过脑子,你不会真以为自己很幽默吧?
夜刀十三香L:
正义的子弹必将贯穿罪恶的头颅!![加油][奋斗]

【回复】回复 @快乐火车头 :枪毙其实是仁慈的,就一下,没了。注射还得给它们来点前戏呢[滑稽]
【回复】现在都是注射,应该开放众筹让她枪毙
【回复】不不不,应该是正义的针头穿透罪恶的皮肤[藏狐]
史特拉斯饱:
希望我们的国家能抵挡住那些法界内不断被西方渗透的各种所谓“进步”、“改革”,譬如:废死、减刑、“惩罚无效无谓论”,什么大爱可教化,以human权为借口让囚禁变成准度假待遇等等……付出对等代价、恶有恶报是最基本的千年伦理道德规则。

【回复】废除死刑立马那些当老板的就要提心吊胆了,什么事都是双面的。废除死刑普通人想着反正死不了我为什么不把你干掉不受你的气。一旦废除死刑那时候保镖的市场会很好需求很大。
【回复】回复 @烬默默 :还有经济贪污不判死刑 都是坏人在为自己留后路
【回复】当一种终极的暴力被固定在秩序之内,我们不免在道义层面上表示迟疑,生命权作为人最终极的权利是否可以被剥夺?可从结果上看,死刑的确作为暴力机器强有力的屏障与威严的背书在维系社会治安上有不可替代的功能。“我们或许仍然需要死刑”的疑问确实动摇了我站在人道主义立场上对死刑的保留态度。但我依然认为,关于死刑废留的争辩是整个社会必须经历的思辨过程,裹挟着某种排外情绪而把它看作一种文化渗透不免片面。
我是土土小桃气:
天哪我哭了,不是以为这个判决结果,而是这个余华英的外貌看起来是个再普通不过的老太太了,好像我姥姥,瘦瘦弱弱甚至有点可怜,光看外表谁能想到她是这么罪大恶极的人贩子,所以这个社会上有很多人普通的外表下藏着我们难以想象的恶,一定要对陌生人充满戒备心才行。

【回复】正在看今日说法,姐妹俩都回忆1995年拐走妹妹的她正是中年人,现在老了而已。真的没必要同情这种人[吃瓜]
【回复】1993年到1996年犯的案,30年前的事了……
【回复】回复 @露西亚的使者 :同正在看,今天节目最后一句说还在审[难过]给她逍遥三十年真的便宜了
shuang111yu:
我给我旁边人读 他听成 余华因拐卖儿童被判s刑

【回复】你跟余老师什么仇什么怨.,
【回复】第一眼也是看成这样了,我的错
【回复】回复 @95812504 :就因为他写的太好了恨他,恨他把活灵活现的角色写死[怪怪小黄豆_祈祷]
避水兽兽:
没有犬决,石邢,凌迟,炮烙可选吗?

【回复】有时候觉得古代满门抄斩有点道理的
【回复】拐卖妇女儿童,炮烙起步
【回复】回复 @我是黑袊 :被满门抄斩或者诛九族这些都是重量级的,和其有利益牵扯太多了,所以诛九族杀的干净些
skey039:
这种案件就不能按照普通案件判,那是改变人的一生,一辈子的痛苦,不比黑社会轻多少,而且,把处罚定重一点也是能杜绝案件发生,处罚太轻,人不当回事,也是案件频发的原因[热词系列_知识增加]

【回复】回复 @由于审核被迫改名的c4 :我觉得这种事太理想化了,多数犯罪者都是惯犯,人一旦堕落了,就很难付得起来了,就破罐子破摔,反而普通百姓对法很畏惧,而且完全可以从两个方向订,比如偷窃,诈骗一类,属于主动去违法,可以重罚,像是打架,无意伤人这种不是故意去犯罪的这种,就从轻处理,拉高上限的同时下限不变,或者把下限拉低也可以,重点就是在于这个人是不是主动去犯罪[热词表情_世萌双冠]
【回复】现在的法治是向轻罪转变的,重罪主义会导致实施犯罪的人铤而走险,滑向极端,让认罪认罚从宽形如虚设,增大获取证据的难度。总之法治建设要寻找平衡点,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
【回复】回复 @skey039 : 你所考虑的问题立法者已经考虑进去了,所以才会有故意,过失之分,以及其他如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事后防卫,意外事件,紧急避险等特殊情况。而且法律并不是一刀切,有期徒刑的范围是6个月到15年,大多数犯罪会以有期徒刑的形式判罚,各个罪名所设定的刑期也并不是拍脑门定下来的,立法者所需要考虑的问题有很多,如犯罪者的改造,社会影响力,被害人的权利保护,犯罪者的权利等。人民群众会以朴素的正义观来评判一个犯罪案件,所谓“罪大恶极”“十恶不赦”的人是否还需要被改造?他们的权利是否需要保护?如果他们被冤枉了怎么办?作为看客,我们不需要考虑这些,毕竟这个犯罪者没背叛死,还有下一个可以看。
宇宙无敌大帅B呀:
你亲手打碎了11个家庭还要上诉?[辣眼睛]

残月孤峰伊人:
是否可以建立个DNA数据库?丢失孩子的父母都登记上去;丢失的小孩长大了,多少都会知道自己是领养/买的,自己去做个DNA,然后到数据库上匹配下就可以找到亲人了?

【回复】回复 @骑马看花随便 :那敢情好啊,可知道多少男的有私生子了
【回复】回复 @骑马看花随便 :公安好像原来就已经有这种方式了,父母和孩子双方都可以去公安那主动提供DNA信息,公安那边会定期做DNA匹配的
【回复】回复 @骑马看花随便 :没关系。不用建库都知道男的在外头私生子女很多。

庭审 余华英 拐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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