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丈夫巨额家财后 女子竟敢回到丈夫家中 只因为……余华《文城》上

作者: 姜姜薄荷分类: 人文历史 发布时间: 2023-04-28 18:45:57 浏览:32644 次

偷走丈夫巨额家财后 女子竟敢回到丈夫家中 只因为……余华《文城》上

约比不避雨:
我觉得《文城》还行,如果说《活着》达到了世界级的高度,那么《文城》也算一部中规中矩的可以获奖小说,在我的阅读感觉里和《北上》差不多。 《文城》还是继承了余华突如其来的黑色幽默,有一点《兄弟》的荒诞,有一点《许三观》的温馨。

【回复】友好交流下,你不觉得人物性格很扁平么
【回复】回复 @我是元气满满鸭 :最开始我以为百家最后会和副官有那么一段,然后将时代背景插进去,后来以为顾司年会家道中落然后又绝地反击,后来又以为耀武和百家会像边城中翠翠和挪宋那样(谐音,忘记名字本字了)有一段爱而不得然后开始无限的思念和等待。结果,我以为的只是我以为,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这就是我的局限性)。但是他的棺椁经过了她的墓碑,这个设定也是不错的。
【回复】回复 @我是元气满满鸭 :是的 里面人物都没有什么太多心眼
逐渐消失的光芒_:
余华说21天写的怕被骂 所以说酝酿21年[doge]

【回复】说写21年,实则是摆烂了20年[doge]
【回复】回复 @sunshinedog_ :摆烂了20年(x) 写了半年又赶了半年,中间忘了20年[doge]
你好哇_十二:
林祥福一辈子都没有想到城隍庙前的那六具被冻死的尸体中有自己从南到北寻找了一生的小美。故事的最后,也只是他的棺材路过了她的墓碑。

柳条蘸泥浆:
看这小说的时候,只觉得很流畅。田大的最后两次出场真的是绷不住,哭得稀里哗啦的!

【回复】背着不敢换的最后一双草鞋,临死也要跟着接少爷回家,兄弟们抬着的两个棺材,真是被里面的人间真情所感动
丶一蜘蛛丶:
不是写的不是写了21年,是中间隔了20年

我为你破风:
建议读到小美生完小孩第二次离开林祥福后,直接读文城补,然后再继续。[辣眼睛]

【回复】我觉得原文顺序就很好,有起伏的同时留下星星点点的线索,最后串起来(个人见解)
【回复】回复 @嘘嘘大boss :嗯,原来的顺序非常符合潦草小狗把悲伤留给读者的作风[笑哭]
贞德部诗人:
有兴趣的去看看原文吧,全文除了一群乱世之中杀人如麻的军匪,没有一个真的是恶人,要怪只能怪那个蒙昧的时代,都是时代的产物

看见我请喊我去听课:
我还真买了这本书,但是之前考试我还没真没来得及看[笑哭]

lalaerror:
天呐难道就我一个没有看过小说仅仅看这个解说视频哭的稀里哗啦的吗[大哭]

【回复】看过了才来找评论[调皮]
XL星星莉莉:
看到第二页就哭了[大哭]真的太会写了 这么好这么好的林祥福怎么会死[大哭]

不-要香菜不_要葱:
首页刷到,我就说这封面很薄荷,还真是[笑哭]

永昼UTA:
转自之前看的一篇文章,我觉得这是对小美最好的剖析: 余华小说《文城》:小美的悲剧人生,“认命”却被命运“撕裂” 《文城》中的小美,是一个很难评价的小说人物。 一方面,作者余华对这个人物倾注了很多感情,也耗费了不少心血。余华在采访中提到,小美这个人物他改了很多次,直到他发现自己爱上小美了,才算改好了。为了让小美的形象更丰富,他特意用了小说三分之一的篇幅写了《文城补》。 可是小美做了什么呢?她欺骗林祥福的感情,偷走林家从祖上积攒下来的近一半的积蓄。一个欺骗和偷盗的女人,又如何让人喜爱呢? 余华是这样解读小美的,他认为,小美所有的选择,不是她要去做的,是命运驱使她做的,同时她也被命运撕裂了。 也就是说,小美习惯性地认命,但是命运的抉择和她的意愿是相违背的,于是在她听从命运安排的同时,她自己的意愿却永远无法实现,由此造成了她的悲剧人生。 一、放弃自我,听天由命 在成为谨小慎微的女人之前,小美也曾追求过自己喜欢的事物。小美10岁,做了沈家的童养媳。沈家给小美的礼物,是一件蓝印花布衣裳。小美家很穷。当小美穿上新衣服时,她“红彤彤的脸上挂满笑容”,因为那是她第一次穿上崭新的花衣裳。 父母严厉地斥责了她,小心翼翼地将花衣裳收好。不过,小美“心里已经被蓝印花衣裳鼓满了”,父母的斥责,她一句话也听不进去。可到了沈家的第二天,花衣裳就被沈母收走了。小美总是趁公婆外出时,偷穿那件衣服。 女孩对美的向往,在沈母的眼里,竟成了天大的罪过。“衣橱如坟墓,埋葬了花衣裳”。也是从那一天开始,小美不敢再有任何出格的想法。直到第二年新年,沈母才允许她穿那件衣裳。可是衣裳已经小了,小美也不是那个10岁女孩了。她眼里金子般的颜色,早已消失。 16岁,她和阿强成婚。沈母为她准备了一身红棉衣。第二天,不用沈母提醒,小美已经收好了嫁衣,穿上了朴素的旧衣服。婆婆按照自己的标准去塑造她,于是小美成了翻版的沈母,“干净整洁、不苟言笑、勤俭持家”。 对于丈夫阿强,小美也是一样的顺从。新婚之夜,“她伸开双臂做出任人摆布的姿态。六年来她在沈家已经习惯任人摆布,新婚之夜也是同样如此”。 在离开父母之后,丈夫和婆婆,就是提着吊线,左右她命运的“天”。

【回复】二、更艰难的抉择 小弟丢了卖猪的钱,而那钱是留给二哥娶妻的。小弟提到父亲和两个哥哥都曾来看过小美,只是他们自卑怯懦,不敢靠近。小弟借钱那天,小美的公婆、丈夫都不在,她被久违的亲情打动,便从柜台拿了钱给小弟。 事后她想,应该先跟公婆商量的。可以她的软弱,她其实也没有胆量跟沈母商量这种事。公婆回来后,小美忐忑地把事情的经过和他们说了。沈母虽然生气,但是本意并不想撵走小美。只是,她在沈家当家当惯了,从未有人挑战她的权威,而这一次,沈父和阿强都为小美求情。沈母便狠下心来,将小美逐出家门。 小美在沈家待了8年之久,“沈家已是她内心深处的家”。离去前,她没有带那件花衣裳。因为等待她的,是娘家人的冷眼,她将永远抬不起头,而一件10岁女孩的花衣裳,能改变她的命运吗?她什么都没有了,要一件穿不了的衣裳有什么用呢? 3个月后,阿强一时冲动,偷了父母的钱,去小美娘家把她接走了。那时,阿强是小美的拯救者,离开娘家时,“她紧紧盯住长衫下面走动的两只脚,那是她丈夫的脚,她要寸步不离”。而这个她看作是天的男人,竟然带出了她的花衣裳,“金子般明亮的颜色重归她的眼睛”。 曾经,花衣裳是她的全部心愿,而如今她又把自己的命运交付给一个幼稚、没有担当的男人手中。在上海时,她竟生出了一个想法,那就是等到山穷水尽那天,她愿意出卖自己来养活阿强。结果,山穷水尽之前,她视作天的男人,竟为了金钱,出卖了她。小美和阿强都有织补手艺,小美想自食其力,而阿强却劝她骗林祥福的钱财。 离开林家那天晚上,她在包袱里装了7根大黄鱼和1根小黄鱼,那可是林家70多年的庄稼收成。她故意把包袱放在炕上,“等待命运的裁决”。被发现了,她认;没被发现,她就去找阿强。至于她自己的意愿,她完全忽略。 就像余华说的那样,小美的选择,是命运驱使她做的。从她偷穿花衣裳被发现,到她重回林家之前,她完全听天由命,放弃挣扎。这种心态是顺从,是出于习惯的麻木的顺从。在顺从之下,有一个被压抑的灵魂,她沉默着,一言不发。
不跳舞的爱德华:
这要是最后小美没有给个合理的解释,我真想抽她[笑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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