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杀掉吃人的熊?

作者: 马俊哲律师分类: 日常 发布时间: 2023-02-11 23:33:35 浏览:415376 次

为什么要杀掉吃人的熊?

Dull_烟尘:
罗翔老师有讲过,你在野外,快死了,吃熊猫吃金丝猴都行,来什么吃什么

【回复】打不打得过还是一回事[doge]
【回复】回复 @深山暮 :我曾经一个滑铲[doge]
【回复】回复 @窝氏普亚凤梨 :你是懂下界规矩的
方云滑:
我之前看过别的角度解读的,野兽吃了一次人肉那味道一辈子就忘不了,细皮嫩肉的,尼泊尔处理野兽伤人事件的人员表示,发生类似事件后,不用特意在区域内寻找袭击人类的野兽,其他的老虎都怕人,吃过人肉的不怕,即使我们全副武装,但我们走过来时它依旧直勾勾的盯着我们,步幅准备着狩猎的动作,一看就是想再吃一次人肉的老虎

【回复】这个就属于过度解读了,但还是很相近,其实就是吃过人之后,会将人列为食谱之中,以后再袭击人的概率会大大增加,所以杀死
【回复】以前没见过,不知道人能不能吃,好不好吃,不知道人有什么防御手段,吃过了就知道了,能吃还好吃,油脂盐分充足
【回复】人血液含盐量高,野生动物最缺盐了
无与伦比还是为杰沉沦:
说熊猫吃素的得去了解一下熊猫[辣眼睛]

【回复】熊猫可是一顶一的猛兽,不会有人以为熊猫是易危动物是因为在野外打不过其他动物吧
【回复】回复 @JumpToTheSky :🤣👇🏻🤣 👉🏻🤡👈🏻 🤣👆🏻🤣
【回复】回复 @JumpToTheSky :?你是认真的还是在⛵?
账号已注销:
这个问题就相当于你在问为什么杀人犯会被判死刑

【回复】回复 @进冲 :人有人权,动物没有。人类是现地球生物里的主宰,有决定规则的能力。动物始终比人类地位低,人杀人都要死刑,动物杀人自然跑不掉。动物园的动物就是取悦人类的,伤到人了还能留?
【回复】回复 @MagicianOfCUMTB :还有一个作用就是杀人犯如果不判死刑的话,可能会危害更多的人,熊同理。
【回复】当然不一样,杀人犯判死刑主要是威慑作用,保持刑法权威。然而你杀一只熊,能让别的熊理解它是因为吃人被杀的吗?而且这根本不属于法律归置的范畴。一个是法律问题,一个不是
路漫以修远:
弹幕一些杠精刷熊猫,熊猫也一样。吃人就得死。 但是,你恶意伤害犯罪。快要饿死或野外防御时紧急避险随便吃不犯法。做的美味一点就是对它最大的尊重。

【回复】回复 @猪冻鸭 :可能会特赦吧,但是都最后一对了说实话很难靠它俩自然繁衍恢复了
【回复】回复 @猪冻鸭 :一样,人类至上
【回复】回复 @猪冻鸭 :这么说吧!如果是紧急避险你吃它们,那啥事没有。 它们吃你,可能会击毙(最起码明面上会宣称击毙)。也可能直接做研究。毕竟留着一对也没啥用
黑猫绅士:
人是万物的尺度,保护地球和保护动物,底层逻辑都是保护人类[吃瓜]

【回复】人的利益至上,谁叫人类是这个世界的主宰呢
【回复】回复 @kisesamm :以人为本,社会是人的社会,一些事情人的利益至上,但同时也不可傲慢
【回复】回复 @御坂32001倒写 :我抽,二刺猿!
修仙不休闲:
别说的好像其他动物吃人不会被杀掉一样 动物会把它能杀死,吃掉的其它动物划进它的食物列表 而人类,作为生物链的统治者,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吃瓜][吃瓜][吃瓜]

【回复】回复 @紫菜原支 :我不手残啊,而且我还对蚊子下了毒(蚊香,蚊香液) [笑哭][笑哭][笑哭]
【回复】有,蚊子吃我的血,我还手残打不到它
【回复】不不不,即使不可能会把人当食物也会杀,因为这个动物犯了杀人罪,虽然动物不具备法律,但是呢,它杀了人他就是算他犯死罪了,必定要杀掉,人类不可能允许杀过人的动物存在,因为这个动物侵犯了人神圣不可捍卫的地位,怎么可能让他活着,就像食草动物,吃了人肉,你觉得食草动物会把人肉划为食谱吗?就算食草动物吃了人,也会杀的
海沫绿_mz:
熊猫原名猫熊,是熊的一种,因为熊猫叫着顺口才背改了

【回复】回复 @三五七言_秋风词 :40年代,重庆举办了一次动物标本展览。当时展品标牌上分别用中、英文书写著猫熊的学名,但由于那时的中文习惯读法是从右至左,故而国人都把按英文书写方式书写的猫熊,读成了熊猫,并延用至今,唯台湾现仍称其为猫熊。”【16】 “1940年代【17】/1945年【18】/50年代初【19】【20】书写的是直书,认读是自右到左,而改为横书后则从左到右,当重庆北碚博物馆展出时说明标题用横书,名猫熊,而当时参观者习惯了直书自右到左的认读,误认为熊猫。”【21】 “1939年,重庆平明动物园举办了一次动物标本展览,其中‘猫熊’标本最吸引观众注意。它的标牌采用了流行的国际书写格式,分别注明中文和拉丁文。但由于当时中文的习惯读法是从右往左读,所以参观者一律把‘猫熊’读成‘熊猫’,久而久之,人们就约定俗成地把‘大猫熊’叫成了‘大熊猫’。台湾有家报纸曾撰文给‘熊猫’正名,但人民已经习惯,反而觉得‘猫熊’不那么顺口了。”【22】
【回复】回复 @完慕西bgo :视频说熊杀人又扯到熊猫,就解释一下
【回复】回复 @甄奥玛 :所以你说他引用的文献出自哪里他有写吗 出自什么新闻报道还是报纸?这也叫引用文献?而且这里提到的重庆平明动物园也查不到 重庆最早的动物园是重庆动物园 1953才建立的
小菜Eady:
动物你捍卫他又不知道没意识,而且也应该杀鸡儆猴,偷偷杀掉谁知道是人做的,应该让全部熊看到才能捍卫[吃瓜]才知道两脚兽不好惹

【回复】回复 @铃木鹿乃 :就猩球崛起那里面的人类就™给人一种猴子抢了人类的装备和猩猩打架一样,而且哪怕是原本的电影里最后猩猩能崛起也不是猩猩有多牛逼,全是病毒牛逼[吃瓜]
【回复】回复 @铃木鹿乃 :再给他们一万年都崛起不了
隙間月影_:
人类保护动物其实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如果人类可以脱离地球生态圈生存,还会有人保护动物?还有什么动物是人类朋友的话术,这只是某些人的一厢情愿罢了,动物可从未答应过。因此我认为动物一旦侵犯到人类利益,必须杀死,别问我什么换位思考,动物吃人的时候可没换位思考过

【回复】请认清一个概念: “人与动物可以和谐相处,成为朋友”只是人类单方面的想法,没有任何动物表示过认同[微笑] 这是我在其他视频看到的清醒回答,帮你补充一下
【回复】回复 @醜八怪納命來 :笑拉了,你认为的朋友不过是人类驯服而来的结果,你去热带雨林交朋友去,放什么狗屁呢
【回复】回复 @醜八怪納命來 :去看下老鼠的乌托邦,去了解了解知识,一个物种多的时候,灭亡一部分,保证生存是必须的
帅哥想见你:
圣经里面有记载,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的人,伤害人等于伤害神,伤害人的无论是兽还是人,他的血必被人流

【回复】呃,猜猜是神创造了人,还是人创造了神
【回复】先有神,还是先有人,人被神创造,还是神被人创造
【回复】回复 @都是已存在只能这样了 :那圣经是谁写的?
伯符丶至尊:
张三说过,从法律上讲人的利益永远高于动物,肯定杀啊,而且你要饿死的时候出现了一只熊猫你要有能力杀了它吃掉也不犯法

【回复】回复 @上仙354 :敢问阁下吃什么活到现在的,万物皆有灵,动植物都有生命。
【回复】回复 @常樂___ :那为什么是你吃它们而不是它们吃你?
【回复】回复 @常樂___ :你吃其他生物不一样说明你的生命比其他生物的生命高贵?
熊眠野:
泰国会聘请猎人抓回吃人的老虎终身监禁,吃过人的老虎看人的眼神和走路姿态会不同[吃瓜]

【回复】吃过人把人类列为食谱了[呲牙]
可可脂大魔王:
为什么不给动物园配枪,有动物咬人可以当场击毙,可以将伤亡控制在最小,而不是咬死人之后在打死[思考]

【回复】回复 @命护中华 :麻醉枪也行啊,动物咬人肯定要第一时间制止,不用枪还能让工作人员肉身硬扯吗[笑哭]
【回复】你希望中国出现第二个白宝山么[藏狐]
【回复】现在管枪严啊,很多安保的现场都不一定有配枪的
___故渊:
曾经的西红柿,被人们当做观赏植物,所有人都认为他有毒,于是一直都没有人吃西红柿,直到有个人,他尝了尝,发现味道真不错,吃完了也并没有像其他人说的被毒死,于是所有人都开始吃西红柿

该昵称已存在___-___:
人保护动物的目的是保护人类。当动物伤害人类的时候,就违反了保护人类的底层逻辑。所以就不存在保护动物了。所以杀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Flpoum:
我们人类好善良啊,简直是天使,有同类被那些动物伤害了,还要继续无条件养着它们

【回复】回复 @一只爱捕鱼的棘斯拉 :你的观点我不能苟同,第一点:共情他人或者他物然后理所当然地如此认为都是不合理的,因为你所认为的和他本身所经历和思考的不可能相同,并且以自己的视角观看他人所获取的信息是非常片面的;第二点:你的说法过于绝对了,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就能反驳你的观点——狗,如果没有人类,狗在野外环境生存是很困难的。 第三点只是建议,毕竟是互联网,差向性提供信息是很容易激起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的,如果你不喜欢他人的言论,可以反驳,但不建议言辞激烈。(虽然我知道我这个想法很幼稚,想事情太过于理想,忽略了例如网暴等情形)
【回复】回复 @铃木鹿乃 :这个人类开始反思自己了,开始替其他动物换位思考了,这不是天使这是什么
【回复】回复 @铃木鹿乃 :哇,你好善良,那你愿不愿意牺牲自己去喂饱那些在挨饿的野生动物呢[给心心]
兰三荣:
当面吃了它,让它见识见识谁才是食物。

【回复】我觉得应该在它的同类面前杀,有可能起到警示作用[思考]
【回复】回复 @范进中枪- :这个倒不用,主要是吃过人就发现吃人太简单了,虽然人耐力好但是跑不快,防御力也不高,一爪子拍晕,直接吃了,往后看见人就有这样的想法,所以才杀了
五星上将侯国玉:
那是佛的规矩,在凡间就要遵守人的规矩

律师 动物 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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