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原谅妈妈要32年,父亲原谅女儿只要32秒

作者: yahaizicm分类: 影视剪辑 发布时间: 2019-11-29 09:02:44 浏览:125562 次

女儿原谅妈妈要32年,父亲原谅女儿只要32秒

初一和十月:
我不会原谅的,但是愿意放过自己。老死不相往来吧。

【回复】回复 @阁楼上的大林 :未经他人苦,莫劝人向善,不然只不过是动动嘴皮子而已,谁都会。。
【回复】回复 @阁楼上的大林 :就是因为有感情,所以才不会原谅
【回复】回复 @阁楼上的大林 :远离圣母当心被雷劈
每天都有人赞我:
一个是母亲放弃她,她会死,一个是她不敢面对父亲,离家出走,这是一样的性质吗?

【回复】那个时代未婚先孕可不是现在这样可以上户口,男方还不愿意负责,一般那时怀了孕都是直接立马结婚然后生下来的,未婚先孕很丢人的
【回复】因为删了原著部分内容,所以显示远离养父不合适。
蒂塔梦露:
原谅我可以理解。但是后来为什么这么多年都不见见他养父呢?这我是真不理解呀。电影里把她演得太冷血了。小说是小说,电影是电影。电影里多好的养父呀。

【回复】被渣男骗了,自己又出于对生命敬畏不打胎退学。那个年代未婚先孕,单亲妈妈应该是很丢脸的事,没脸见父亲吧,别说那时候了,就算现在大学生怀孕放假都不敢回家,偷偷人流多的是[大哭][大哭]
【回复】你在外混不好的时候是不是连过年回家都不敢跟父母聊自己工作呢?一样的道理,她也是能出国嫁外国人的时候才敢回去见养父,她自己过不了心里那道槛儿
【回复】回复 @毛球胖小白 :小说和电影除了名字 两套设定 小说养父养母不是军人 没必要串起来
大大大大大鳄雀鳝:
老死不相往来才是正常结局吧,被亲生母亲丢下的痛苦,用一生都治愈不了

【回复】人的认知总是随着年龄在增长的,被抛弃的那一刻女儿还没成年,根本不知道母亲的绝望,会记恨很正常。但当她长大成人,自己也变成母亲之后,她就会意识到面临这种情况时,痛苦的人不是两个等待被选的孩子,而是做出选择的母亲
【回复】回复 @无敌の豚霸 :母亲是痛苦,可孩子也确实是被放弃了啊
【回复】笑死,又是一个单线程脑子的。如果真的要公平,最简单的就是抛硬币,正面救弟弟,反面救姐姐,等于是把决定权完全交给一个客观的存在。可惜这是主观决定的,就会受到决定人的想法来改变。以及为什么那个母亲会记着西红柿,因为她也知道在西红柿的处理上,她偏向了她儿子,她在这方面让她女儿受委屈了,而且她没办法弥补了,所以她会愧疚。这是一部电影,里面的情节是环环相扣的,从西红柿这里就能明示她偏向儿子,所以她后面选儿子,是意料之内,情理之中,是的必然的。不然为什么要有西红柿那一幕,完全的多此一举。从事实层面上讲,女儿确实是被放弃的,这个有争议吗?选了儿子,放弃女儿也好,选了女儿,放弃儿子也罢被放弃的那个有没有资格选择不原谅放弃他/她的人?你只是带入了母亲,说母亲多么多么的煎熬,多么多么的难受,但是那个被放弃的,是不是多半得在黑暗的封闭环境里绝望的等死?你不开上帝视角的话,你带入被放弃的姐姐视角,姐姐去怪放弃自己的母亲有什么问题吗?而且那个母亲是真真正正放弃了自己的孩子的,决定救完儿子是不是可以再把女儿那边掀开看看是不是还有希望,是不是还可以再尝试一下?连尝试都没有尝试,那不是放弃是什么?
拈花969696:
这个事母亲选谁都没有错,毕竟选谁都痛苦,站在女儿的角度不原谅也没有错,确实是没有被选择,所以既然选择了就该承受后果,不能苛求女儿没有怨恨。

【回复】终于翻到一条合理的评价[打call]
苏没有名字:
小时候就单纯觉得偏心难以接受,长大后再看,代入到谁都觉得非常难办,就像妈妈当年不论是救儿子还是救女儿都很难受一样,姐姐回这个家与不回这个家也一样难受

【回复】所以姐姐过了三十多年长大成熟了之后,才意识到了那个情况的母亲有多痛苦
腾讯不死我不改名:
没办法,选儿子女儿恨,选女儿,难道儿子不恨? 这情况就是要当妈的命,太惨了。

【回复】西红柿都不配吃,妈真的好痛苦
晴空嘉木:
母亲是爱女儿的,或许她自己认为自己对子女是同等的爱,平日里看不出差别,可是生死关头,重大决策之时,两者云泥之别,所以,能够在别人心中成为顺位第一,应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回复】怎么说呢,前面有隐喻的,母亲的确重男轻女,弟弟吃了西红柿,在妈妈回来后,属于姐姐的西红柿被妈妈给了弟弟。所以弟弟吃了俩,姐姐一个没有,妈妈只给姐姐说出门回来后再给姐姐买。所以前面的偏爱,妈妈也是选的弟弟。
【回复】回复 @古琴弹夜月丶 :笑死了你妈小时候说“下次来了给你买这个玩具”真的买了吗?揣着大便装糊涂你是懂的
【回复】回复 @古琴弹夜月丶 :知不知道什么叫伏笔回收?多动动脑子不丢人
笨蛋啊笨蛋啊啊:
问题是也不欠我啥啊,咱要是当爹妈面临那种选择你咋选嘛?抛硬币吗?我个人是比较容易释怀的,可能那一阵会难过,但过个几年我就会忘了,放过别人也放过自己

洛导:
组织把女儿交到朕的手里,却搞成了这个样子,朕是痛心疾首,朕的心要碎了[doge]

毕业者一号:
女儿可以怨恨,母亲是偏心了,西红柿就是暗示,但女儿也可以原谅啊,理解了母亲选择时的痛苦,明白了母亲32年的折磨,原谅的是这个饱受痛苦的女人,尔不是当年哪个做出选择的母亲,感情是复杂的,不是说女儿原谅了,他怨恨母亲这事就是错的,也不是女儿有充分的理由怨恨就不该原谅,说白了就是选择,你选择了原谅,与自己和解,与过去和解,与对方和解,还是怨恨一辈子,老死不相往来,坚持自己的决定,冷眼看着对方,都没有错,只要不后悔就行了,你哔哔赖赖的,不同意这,不赞同那,电影剧情就要为你而改变,搞笑吗。

11依依111:
有些群体的思想:救男,重男轻女;救女,证明不重男轻女。所有人在他心里一开始就被扣上了帽子,需要证明才会从你头上拿开它。可是这种评判根本不公平。

李三清还账记:
我会放下也会原谅。但是以后就是相忘于江湖了。

橘子胖嘟嘟:
这个妈妈怎么选都是错的,如果她选女儿那么儿子就不会怪她了?更何况,她自己已经怪了自己32年了。如果她当时在两个孩子身边,相信她一定是用自己身躯保护两个孩子的母亲。 说“她不配得到原谅”的人,可能也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得理不饶人的人吧。

【回复】如果平时不偏心,选谁都没有错。但是从西红柿哪里就能看出来了,两个都给儿子吃,一口也不给姐姐。小说作者都说,他写这个情节,就是要揭露很多国人不愿意承认的真相——父母会因为重男轻女放弃一个孩子的生命。
【回复】再说了“得理不饶人”有什么错吗?受害者一定要原谅吗,既然不是过错方当然有不原谅的权利。
【回复】儿子已经吃了一颗西红柿了,剩一颗也给了儿子,这是伏笔。[嫌弃]
头号白嫖师:
这个母亲的痛苦一点不比任何人少,如果这是真的,不敢想她这些年是咋过的

何晓睁:
这个问题很简单,一个人,一个有感情的人,看到小孩受伤都会难受,都会有怜惜之情,何况对于亲生子,她做为母亲,考虑到了两个都是我的孩子,我想都救但在只能救一个的情况下,选择了对于她只能传宗接代的儿子,在她潜意识里儿子在,这个家就有希望,所谓那32年的悔恨,悔,给100次机会她都会做同样选择,恨,也是用来减少自己错误的借口,我这女主,多少年我都做不到原谅母亲,你将我放弃,就是我把我命还给了你,生恩已还两不相欠,再无因果,从此桥归桥,路归路,形同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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