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铁球砸死女婴 四川船山法院判整栋住户集体赔偿

作者: 红星视频分类: 热点 发布时间: 2020-09-05 14:54:21 浏览:302379 次

天降铁球砸死女婴 四川船山法院判整栋住户集体赔偿

沉迷于云吸豚的烏蝇哥:
事发后,警方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民警调取了事发地点附近的监控视频,对事发地点(油坊街紫薇社区某居民楼)2-8楼的在家住户逐一入户调查。对7户16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了核实,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指纹和DNA,并开展技术比对工作,核实了其他不在家住户的不在场证据。 同时,警方敦促涉事责任人尽快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希望有知情人积极向警方提供线索。 久久未能找到抛物者,李女士将该栋楼的所有住户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铁球砸中婴儿致死所造成的损失。 今年8月24日,时隔近4年,该案终于宣判。 庭审现场:案情存在3大焦点 船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三点: 1、本案加害人的可能范围?2、承担责任的主体?3、受害人的损失如何赔偿? 争议点一:本案加害人的可能范围? 法院认为,由于紫薇苑小区属于开放式小区,通往楼顶的消防门未上锁,楼栋业主或外来人员可能通过1单元1号户型及4单元2号户型楼顶抛掷铁球,也可能通过1单元1号户型及4单元2号户型2楼以上窗台抛掷铁球,以后者的可能性为大,但两者均不能完全排除。 故该楼栋的所有业主包括底层门面的经营者,均有可能成为实施侵权行为的加害人。部分业主辩解房屋不临街、家里没有铁球、房屋距事发地点较远等主张,本院不予采纳。 对于家中确实无人居住,不承担责任

【回复】高空坠物,找不到丢的就是全体住户的锅,别以为开玩笑,知情就赶紧报,怕别人报复就搬家,不想给线索做证人就一起承担责任。[doge]
【回复】回复 @路口卖韭菜的 :这个并不能准确,万一是实体店买的呢?或是借来的。同样是死胡同。
【回复】请问一下为什么底层门店经营者也要赔
俊材WU:
活活的生命啊看的太压抑了,这些喜欢高空抛物的畜生下地狱吧!

【回复】回复 @人生是福 :19层居民:禁止高空抛垃圾
【回复】支持打入19层地狱![tv_点赞]
【回复】真的,我现在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高空抛物的新闻,我就气的想吐。
我太菜了丶:
这种高楼坠物找不到凶手整栋楼一起赔偿是法律规定的。所以高层住户给在自己窗那里装个监控吧。两三百加点电费。在出事的时候就能证明不是自己的问题。不需要赔偿。

【回复】是的,可以自己反证不是自己丢的,如果证据确凿的话法院也会采信。
【回复】回复 @塔娜儿 :证明了不是自己肯定就不用赔了啊
【回复】回复 @大王的椒香鱼饭 :其实这就是自我证明,高空抛物为保护受害者就是要这些住户自证清白的。
双料王牌特工厨师:
这就是我家旁边的,那个母亲好像是生育有困难,40多了好不容易生了一个孩子,结果就这样没了。铁球因为被很多人摸了,好像没法提取指纹,哎

【回复】回复 @触不可及的异界的女孩 :母亲第一个会摸,看看什么东西砸了自己的女儿,或者路人帮忙找铁球也有可能。哎,你当时没在现场真的可惜了[辣眼睛]
【回复】回复 @触不可及的异界的女孩 :想想看也是出事之前被很多人摸啊[辣眼睛]
【回复】说一个问题,所有讨论指纹的人,都认为铁球砸死人后会全是血,但是铁球上很可能没粘多少血,铁球是钝器,并不是只有砸的脑浆迸裂才能砸死人。
双一润二:
总共8楼,至少能确定是哪列窗户丢的,再尸检推断大致楼层,8户人家至少能排除2 3户。说白了就是大伙集钱办善事了。一个人3000大家觉得无所谓就接受了,你要个3万看看有没有人服。凭什么为凶手背锅,小孩子是无辜,但是你们找不到凶手 其他人凭什么买单。

【回复】凶手还得偷着乐呢,才赔3000多划算,再有这事更不能承认了!这是刑事案件,却当民事办了,挺悲哀的,明明凶手是过失杀人!
【回复】钱不钱当没办法当善事了,最主要凶手舒服了,
【回复】回复 @雫奀 :一楼不会赔的 有证据证明不是自己扔的 比如有证据自己当时不在家 也可以不赔。但我总觉得这个铁球看起来又不是很常见 家家户户都有的东西 排查一下应该是能找到凶手的
过几天再改一个吧:
我记得这种判决的方法当年不是大家想出来的嘛[doge]但当时就有人反对,这种方法仅限找不出凶手时,当地警方不努力一下嘛,还是努力了没放出来?

【回复】回复 @御城の逍遥 :因为真的很难破案,以前高空坠物闹的最凶时,大楼都安装向上的摄像头。但并不是所有楼都安装了。高空坠物难就难在,无法找到真凶。可能真凶现在还在想真爽呢,没得办法[跪了]
【回复】回复 @御城の逍遥 :对啊,这种案子没找到凶手,又让法院去判,法院它判个锤子[笑哭]其实就两种结局,一种受害人白白丧命,一种一栋楼全体担责。法院它怎么搞?快快判了,觉得不好就去上诉吧,反正我判完了[笑哭]
【回复】回复 @御城の逍遥 :我记得最初是判决谁也不赔,然后舆论就各用其能,最终这个方法才被采用[笑哭]
苏菲box007:
记得有个高空扔苞米的砸了人胳膊,物业说全楼验DNA,找出来了,他拿全楼的检验费!!然后那人就自己站出来了!!!这个案子怎么整成这样?最起码检验指纹啊

【回复】我看到别人评论说验了16个,找不到凶手,估计凶手早就跑路了,一户人家一般又不止一人,只要不是户主很容易跑路
【回复】回复 @魂斗罗高手 :老弟,口腔上皮细胞是很容易脱落的,常见的亲子鉴定标本就包括“嚼过的口香糖”,更不要说啃过的玉米棒子了,一般来说一次dna鉴定价格为两千左右,就算八层楼,一层两户,一户三到五人,取个平均数四人,这就是64个人,乘以两千,将近十三万不说,而且这钱是白给的因为嫌疑人肯定会被查出来,多给十几二十万,肯定不如自首划算。
【回复】回复 @脸滚键盘hfdjk :正常人把自己啃过的苞米给别人?一家人也罢,会把自己啃过的苞米给邻居?
7号公交线:
我妈说我小时候也是这样差点被砸死。我妈说那天不知道怎么就突然想抱下我,刚刚把我从婴儿车里抱出来,楼上就掉了一大块砖下来把婴儿车砸烂了[捂脸]

【回复】借楼,我有一次在楼道口想进楼道时,那一瞬间我顿了一下,就是不知道为什么然后突然一个铁溜溜球掉下来,在我面前砸的稀碎,我直接吓懵,然后好半天才回过神。真的高空抛物都去死。现在想起来也害怕😭我从此再也不会在楼道口逗留。
【回复】卧槽 你妈妈和你有心灵感应吧
【回复】我也有这种经历,在青岛某小区楼下和同事聊天,幸好一直在走动。。不然那块砖头不知道就砸我俩谁头上了!当时非常愤怒!去查了所有的监控,但是没有角度覆盖整栋楼的。最后也只能冲着楼上大声骂骂咧咧不了了之![吐]
富龟闲鱼:
封面以为是萌娃视频,一看标题,都不敢点开了,一句话,高空抛物必须立法,而且得是刑事案件。

【回复】高空抛物已经立法了啊,你在说什么?
【回复】回复 @富龟闲鱼 :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高空抛物是指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的行为,主观恶性较大,所涉罪名包括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高空坠物是指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的行为,主观心态为过失,所涉罪名包括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入刑,但是你得先找到人再判刑啊
【回复】回复 @富龟闲鱼 :高空抛物早就入刑了,这个是找不到人,所以只判了民事赔偿
比邻比邻比邻比邻:
孩子没了,凶手没付出代价,无关的人还要出钱。这个结果从情感上来谁也接受不了,但也没必要在这阴阳怪气的,什么有的没的都扯出来了。评论区有些人不去治国平天下,而在小小的视频评论区高谈阔论真是屈才了

【回复】回复 @bili_24001265561 :高尚高尚,佩服佩服 其他住户:你也不是当事人,当然能在这里高谈阔论
【回复】你不是当事人你当然能在这里高谈阔论的
【回复】这判得太冤,没犯事的人也要跟着赔,凭什么,法律不是讲究公正吗?
唠Li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这条虽然有一点“有杀错没放过”的意思,但是这是在[找不到肇事者]的前提下给予受害者公道的最好方法。

【回复】回复 @山里头的態 :我是业主,我中午睡了一觉起来一个月工资没了,这时候一大堆法学家过来对我说:你这法盲你懂不懂法,谁让你不在自己家里装个摄像头,不就三千块钱嘛你有没有点爱心。我看了看手机上的花呗催收短信,关掉了美团,听说隔壁业主已经上诉了,我得去看看能不能把我也带上。别杠,杠就是你对,最起码对于我来说一个月不发工资我就得饿死,老板要是敢扣我一个工资我就敢拿刀去找他。爱心?那是什么玩意。
【回复】回复 @山里头的態 :是我我也就拖着,硬是被逼着给3000的话,天天大喇叭楼下骂他们,别人死活肯定没自己的利益重要
【回复】无辜住户不也就成了受害者吗?
在空中翱翔的胖次:
法律是这么规定,但是不服的也是不服,突然别人叫你赔钱,原因是找不到罪犯,都是受害者,只有扔铁球冲着杀人去的赔3000甚至不用赔 感觉赚了 我感觉下次还敢。

【回复】回复 @_麻药 :你这话就矛盾,说到底不还是找不到罪犯?
上单I邢道荣:
心疼小孩,也心疼无辜用户,我就怕无辜用户有我一个,每天七点上班,晚上七点加班,一个月4/5000,结果第二天平白无故叫我拿3000出来,这凶手真可恶

【回复】回复 @天下一点红 :1:找替死鬼 合理? 2:让凶手逍遥法外 合理? 3:和稀泥合理?
【回复】回复 @天下一点红 :你办案抓到我是嫌疑人 不是应该你证明我有犯罪 我要证明我自己没犯罪 你脑子呢?
【回复】回复 @天下一点红 :别理他,它就一开小号在这视频底下到处复制粘贴喷粪的,到处找人骂
血祭神皇颅献金座:
承认了全额赔偿,不承认其他人帮你赔偿,这要是承认了那可真是铁憨憨了[呲牙]

【回复】有点儿鼓励不承认的意味
【回复】回复 @NightDrei :举报也得有证据啊,没证据举报有啥用,而且没人举报的话,不就是变相鼓励不承认么
【回复】回复 @山西人大团 :从博弈论来看,无论什么情况对于凶手来说都是不承认是最优策略,所以不存在鼓励不承认的情况。
见的人多越喜欢狗:
[吃瓜]这就是社会责任的延伸么?跟罪犯住在一起所以有罪,这逻辑有点奇怪。

【回复】事发后,警方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民警调取了事发地点附近的监控视频,对事发地点(油坊街紫薇社区某居民楼)2-8楼的在家住户逐一入户调查。对7户16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了核实,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指纹和DNA,并开展技术比对工作,核实了其他不在家住户的不在场证据。 同时,警方敦促涉事责任人尽快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希望有知情人积极向警方提供线索。 久久未能找到抛物者,李女士将该栋楼的所有住户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铁球砸中婴儿致死所造成的损失。 今年8月24日,时隔近4年,该案终于宣判。 庭审现场:案情存在3大焦点 船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三点: 1、本案加害人的可能范围?2、承担责任的主体?3、受害人的损失如何赔偿? 争议点一:本案加害人的可能范围? 法院认为,由于紫薇苑小区属于开放式小区,通往楼顶的消防门未上锁,楼栋业主或外来人员可能通过1单元1号户型及4单元2号户型楼顶抛掷铁球,也可能通过1单元1号户型及4单元2号户型2楼以上窗台抛掷铁球,以后者的可能性为大,但两者均不能完全排除。 故该楼栋的所有业主包括底层门面的经营者,均有可能成为实施侵权行为的加害人。部分业主辩解房屋不临街、家里没有铁球、房屋距事发地点较远等主张,本院不予采纳。 对于家中确实无人居住,不承担责任
【回复】回复 @啊哈哈哦hhh :只是想草草结案而已
【回复】回复 @星海寰宇 :住小区楼里的谁家跟谁家基本上一点接触都没有的,我住我家小区16年了,只知道对门长啥样子,其他邻居是一点都不了解,更不要说发生这种事情让我去提供有用信息了
云舞六翼:
b站的后浪还是多啊,3000块不当钱,可能父母的钱好花吧。正式工作后,才明白赚钱是多么不容易。

【回复】回复 @依塔蔖絻 :一天2000,一个月60000,月度大会员都没有[疑惑]本层除了你人均收入我算五千,7个人里有3、4个都开了大会员,收入和消费观念不符[哦呼]
【回复】3000块是很多人一个月的收入了吧
【回复】回复 @依塔蔖絻 :月入过万不到百分之10 全在b站了[tv_黑人问号]
拜伦弗格森:
这种救济方法很不公平,等于把整栋楼的人都当成了凶手,然后责任均摊,违反了疑罪从无当然司法原则,是和稀泥执法的典型代表。

【回复】回复 @精神科王主任 :刑事案件要有具体犯罪人,这里判决要求赔偿依据的是民法是民事案件,所以不适用刑事案件中的疑罪从无原则
【回复】回复 @有理想的青蛙 :这么说吧 凶手是我的敌人 我应该拉人站我阵营 而不是把没关系的人 认作跟凶手一个阵营
【回复】回复 @有理想的青蛙 :如果我是这个倒霉蛋 那我要求是必须找到真正凶手 这是为我讨回公道 找不会凶手没有公道可言 别的无关紧要的人或者政府给我钱 这笔钱丝毫不会降低一丁点对凶手的愤怒 举个例子吧?有人欠我1000块钱不肯还 结果有一天公司抽奖中了5万块钱 这笔5万块钱跟欠债人丝毫没关系 我不可能因为白得5万而当欠债人还我钱了 完全是毫不相干 同理凶手跟这楼别的住户也毫不相干。。

铁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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