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再次呼吁取消醉驾罪

作者: 四川观察分类: 社会 发布时间: 2022-03-06 10:43:17 浏览:1292444 次

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再次呼吁取消醉驾罪

爱笑的源宝:
但是有没有想过,不入刑只罚款,不同财富的人对待酒驾的态度就完全不同了,有钱的人随便酒驾,无所谓,穷人怕得要死,然后就又会出现什么富二代醉酒驾车撞死一家老小这样的惨剧。入刑不只是为了预防犯罪,也有社会公平的价值

【回复】确实,降低了犯罪成本,只会纵容犯罪者。我觉得应该加大对各类骗钱诈骗的惩罚力度
五香麻辣卤鸡蛋:
万一出事就是一个甚至更多个家庭的悲剧

【回复】是的,这种貌似先进的披着法律衣服的东西,似是而非。危害性很大。
【回复】回复 @残月崖 :看了我才想打问号???[热词系列_问号]
【回复】回复 @残月崖 :看完了,也讲的不对啊[辣眼睛]
落忆归海枫:
醉驾入刑以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有所提高。但还是有许多悲剧扔在上演。 这位代表观点我并不认可,酒驾危害不能只以是否发生交通事故为依据,更无法用酒量大小这种荒谬标准来衡量。每一个酒驾出事故的人都是自我感觉酒量大的,每一个酒驾没出事的人都是带有侥幸心理的。 个人觉得如今酒后驾车处罚力度还不够,倒不是罚款和拘留的问题,直接一次酒驾终身禁驾就可以。在喝酒和开车之间迷糊,不能一刀两断,只能让更多悲剧上演。

【回复】对 我强烈认同你的意见 醉驾入刑的威慑和对喝酒开车的威慑力量挽救了多少家庭 那都是活生生的人命 不是你觉得没出事就可以不罚的
【回复】应该更严,有多少因为酒驾被撞的家庭破碎!什么酒驾醉驾,只要喝了直接取消驾照,没收汽车!
【回复】酒精本身就是致癌物不是什么好东西!并非是适量饮酒有益健康!喝完酒开车更是害人害己。
有事没事偷会懒:
刚刚查了下现在醉驾后果(于酒后驾车的易发事故性,我国现行法律对酒后及醉酒驾车的处罚是严厉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饮酒驾车指车辆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次性扣12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交警约束至酒醒,并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的话好像上限关15天。。。罚款再多你指望能罚多少,这个视频给我感觉就是减小酒驾处罚啊,一个行政拘留一个刑事处罚差距太大了 )

【回复】入刑的人会有案底,无犯罪记录证明不给开。那么需要这个证明的工作,显然就不能去了。这位的意思就是不要因为个人的、不严重的醉酒驾车影响到自己和后代的生活。要我说:放他吗的屁!一点不把别人的生命安全当回事,为什么要考虑他以后的生活
【回复】我是生物专业的 至少在我眼里个人主观上的酒驾和醉驾都是一样的 酒精可以使人变得迟钝降低逻辑思考能力 醉还是没醉对于高速行驶的汽车而言我觉得差别在事故程度上而不在于事故性质上 因为当事故发生时你凭什么说自己饮酒给大脑带来的那在你眼中微不足道的负担不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呢 另外酒和烟一样百害而无一利,至于牵扯的税收等经济问题,我想断绝烟酒后带来的社会总体效益可以完全弥补这一弊端,单单酒桌文化的消失就能让裙带网络出现一代甚至几代人的断层
【回复】回复 @蓝眼睛杀手 :未造成后果也不行,这样人们会有侥幸心理
花间一只龙:
我觉得都不应该喝酒 这玩意真的破坏多少家庭

【回复】有一说一不要把责任推给酒精[藏狐]
【回复】确实,消磨意志,伤害身体的玩意
袖子上的虫:
喝酒前都说自己酒量好,喝多了都喜欢说自己没醉。有些人喝完酒自信心爆棚就觉得自己不会出事故,到时候真的出事故了怎么办?还不如一棒子打死让大家伙都断了喝酒开车的念头

【回复】对的,我喝酒了坐车上觉得路都比平时宽……[doge] 所以只要喝酒了一定请代驾。
UpLeGenD:
请看完整啊,他的观点是醉驾但未造成事故的,不构成犯罪,不用受刑罚,但依旧是违法,要行政处罚,比如拘留和重罚款

【回复】但侥幸心理不可取啊[藏狐]
【回复】回复 @绍贝格尔 :醉驾毒驾是主观上故意要造成危险情况,一定要入刑
【回复】喝了酒本身就是很危险的
番茄酸菜芥末鱼:
我也建议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把醉驾直接列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更加合理。[OK]

【回复】日本醉驾就是按照故意伤害量刑的,最少都是五年起步
【回复】支持,我们对待醉驾应该更狠才对
【回复】加一条行不?在恶劣环境生产食品或在食品中加入有害物质的以投毒罪论处。
MiKotor:
虽然观点我不认同,但是我希望四川观察作为一个官媒至少应该把完整的放出来,这样断章取义也是不好的

【回复】四川观察,除了四川哪都观察
【回复】回复 @凌泽风 :我在看到新闻后第一时间去看了他的完整提案,“刑法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规定没有情节限制,醉驾即为犯罪,即使没有造成现实损害也处以刑罚,这与刑法的谦抑性原则相悖。对于客观上未造成实际危害,主观上无明显恶意的情形,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足以实现惩戒目的,从而达到抑制再犯的效果。” 以上是他的原话,总结下就是构成醉驾的,若没有造成事故,处以行政处罚,也就是相较于之前的一律入刑,处罚效力变低了,他认为相较于一律入刑的做法,这种做法更能遏制此种违法行为的出现,这是什么逻辑?让更多的人产生侥幸心理?
账号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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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我父亲以前遇到过酒驾的,它喝了酒骑摩托车送孙子上学,从后面追尾我父亲的摩托车,还怪我们家,说你怎么突然转弯……
大菠萝永垂不朽:
注意,他是个律师,代表律师的立场。 若依他所说,不入刑只罚款,程度的界定就有了巨大的发挥空间,而有钱人就会花大价钱找他这样的“好”律师来降低惩罚。 最终,便面上加在醉驾者身上的罚款,全变成了律师的酬劳。 真是一手好算盘啊,我代表所有律师感谢你啊[滑稽][滑稽][滑稽]

风吹屁屁凉-__-:
我惊了,这个视频在抖音发评论全在支持,还是b站符合我的三观

【回复】抖音受众群体普遍文化程度低,中年人居多,他们的世界观往往是偏向于“经验主义”,是主观、感性、片面的,同时缺乏专业性,严谨性以及客观性,对事物的评价判断往往停留在参考自己亲身经历,直观感受,或者去听说身边人的亲身经历,又或者只是基于事物表面的简单的思考进行主观臆断,而又因为受教育程度低,所以很多都喜欢把以自我为中心的心理状态用直观的方式展示出来,也就是“众人皆醉我独醒”这种表现形式。
【回复】毕竟抖音的用户群体。。。。[滑稽][滑稽]
【回复】抖音用户群体都是社会人,b站用户群体都是社交恐惧症[笑哭]

犯罪 我在B站追两会 醉驾罪 提案 醉驾 人大代表 媒体人看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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