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杀人当作游戏,残害100人却是完美犯罪?江户川乱步经典短篇《红色房间》【漫漫说】

作者: 汉森白JW分类: 人文历史 发布时间: 2023-05-31 23:02:58 浏览:590905 次

他把杀人当作游戏,残害100人却是完美犯罪?江户川乱步经典短篇《红色房间》【漫漫说】

易者今天也要努力活着:
还有两段漫画好像没画 一个是一个老太太过马路,车来了,老太太正常走过去没事,主角喊了声“阿婆小心”,老太太呆了一下就被撞了 还有一个是一家人着了火,孩子和母亲都跑出来了,但母亲没看到孩子,主角喊了声“孩子还没出来”,母亲又进火场了,最后没出来

【回复】我有一次也是正常骑自行车就可以过去。然后我朋友在后面叫了我一声,我下意识回头然后又转头看到了摩托车,当时已经很近了,整个人愣住甚至还闭上了眼。不过我很幸运。驾驶摩托车的人技术不错躲过了我,只是骂了我一句。
【回复】我愿意把这种手法叫做鬼魂背后叫魂式谋杀
【回复】回复 @云起惊澜 :应该也不是故意的。我爸之前有一次过马路,然后他朋友突然在背后喊了一句“小心!”他下意识回头,看到一辆车,愣住了,差点被撞。
HA4869:
我觉得这个故事的结尾也照应了前面的99次案件,因为全程都只有主角一个人的独白讲述,一种可能是全部都是他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实施了手法,还有一种可能是他确实实施了他的手法,而他的手法每次都做到了和最后一次像意外事件一样无从查证,一切仿佛都没有发生,还有一种可能是,在场的所有人按照主角的思路完成了完美犯罪,最后一起作出伪证说主角并没有死只是恶作剧[灰原哀_思考]

【回复】死没死看人不就知道了????警察傻得,活人死人分不清……
【回复】这个想法好唉!!!!![鼓掌]
【回复】哈哈哈我就知道这个视频下面肯定有柯迷和哀迷,我也是被江户川这名字吸引来的
bili_81759219897:
总感觉乱步精准的把每一个人们幻想过的见不得人的事,都写进小说了[笑哭]

【回复】我看乱步小说入坑的推理,后来看了阿婆[笑哭]导致我很长一段时间都觉得日本推理小说作家多少有点大病
【回复】回复 @在下窝窝村卡卡罗特 : 横沟是日本大家庭黑暗历史,我孙子那就是一本杀戮之病被人唠一辈子他正常风格没那么猎奇,岛田以分尸诡计见长不搞点黑暗美学不是他性子,但不少作家如东川笃哉、北村薰、伊坂幸太郎这种都挺正常的,以偏概全不可取。
Dear☆snow:
如果告诉你杀人是真的,你会恐惧、喝斥、愤怒, 如果告诉你是假的,你又会觉得无趣,甚至可能心底希望就是真的。 就像你自以为讨厌昏暗的红色房间,却在亮灯以后发现自己其实并不希望这光明降临。

【回复】如果把“杀人”二字替换成“谣言”,我似乎能看到有些人面对谣言的心理
我推的鹿乃:
不知道我有没有记错,作者好像少说了一个故事。 就在我找到了好玩的“游戏”的第二天,为了印证自己的“游戏”是否能顺利进行,开始了试验。在路上,有人在你后面喊你一声,你会“下意识”的停住脚步往身后看去。在马路上,旁边有人提醒你“小心,车”,你也会“下意识”停住脚步或身后躲去。这种“下意识”的行为,让我想到一个绝妙的点子,像这样善意的提醒并不会引起人们的怀疑。今天我一如既往地走在路上想想该怎么做,这时正好我看见有个小孩正好走到马路中间。正常情况下,疾驰的车并不会撞到小孩。我算好时间了,突然从小孩的身后“提醒”一句,“小心,车”。果然,司机没想到走在路上的小孩会突然停下来,直接就这么直接撞了过去。而我装出一副惊讶恐惧的表情,走了过去。路上并没有多少人会怀疑我,因为再怎么看,我都不是故意晚提醒小孩。而且也没有证据能表明我是“故意”的。有谁能知道,只是“善意的提醒”一句话,就能夺走一个小孩的生命呢。 故事大概就是这样,文笔不好将就着看吧。好久之前看的,因为这一篇短篇小说,入坑了乱步的小说。

【回复】挺多电视剧里都是A过马路的时候,有一辆车开过来,B要么大喊小心,要么跑过去抱住A等着被撞,要么窜过去推开A 然后自己被撞。A可能心里想,你不喊我我早就过去了。
【回复】虽然但是[笑哭][笑哭]人在跟前,车子不减速还是能撞死人的速度。。那完全是车的问题啊。
【回复】不是小孩,好像是乡下来的老太太
网络狐狸:
这个故事完全可以用来做法学刑法总则的案例素材了!故意 过失 作为 不作为 引诱

【回复】回复 @居静静 :现代刑法对这个故事里面很多问题都认为当事人是要付责任的
【回复】回复 @tinker-tinker :前两个都可以是死者自己的问题,后面三个都是有明确罪责的,就是作者自己设定的没目击者罢了,不过话说都没目击者了,干什么不行[怪我咯]
【回复】那左边有坑,我提醒盲人左边有坑,这种也算不作为或者引诱吗
Vvvague:
这就是元小说(关于小说的小说),t君所说的给无聊的诸君正是读者,他们追求的刺激就是读者读这种小说所追求的刺激。最后结束,一切都显得很荒谬,又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就是读者读完小说的状态。所以这一篇小说就是这个类型的罪案小说推理小说杀人小说blahblah的抽象和总括,并含着作者的一种暗暗的嘲讽

【回复】总结的真好,那讲故事的t君是不是也影射作者自身,无休止的构思和讲述杀人犯罪的过程,也会无聊,并且怀疑自己的精神状态。只在心里构思的犯罪到底算不算罪恶,我记得金田一有一集就是罪犯完全没有实施,只是写出了计划,让其他有动机的人拿到,结果就促成了杀人事件。
木角:
这个案例还真的挺有法律意义上的思考价值的,首先医生如果是真的存在严重失职的情况的话是可以作为异常的介入因素阻断司机和流浪汉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但如果只是单纯因为医术不良或者路程太远抢救不及时,也就是法律允许范围内并不存在过失的话就不能阻断,司机还是要对流浪汉的死亡负责。这个路人的情况要更加特殊,作为一个和这两个人都完全没有关系的纯路人,他是没有作为的义务要提供医院地址的(也不存在职务要求等其他作为义务来源),所以如果他什么话都不说,直接走掉了,流浪汉死了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但问题来了,司机有很明显的救助行为倾向,并且如果可以经过证实另一家医院确实更好能够救活他的话,这个流浪汉也存在救活可能性,路人提供错误信息的行为或许可以视作阻断司机的救助?哦不行,他还是提供了有效的救助信息了,没有法益造成侵害,或者增加危险程度,这不能算介入因素(因为毕竟你不能说那家医院就一定不能把他救活),所以说他要对流浪汉的死负责是很勉强的。每个案件都要具体情况分析,如果他提前知道M医院当时没有人值班,或者那个医生完全不会处理这个问题,但他还是提供了这个错误信息,(司机本可以沿路去找其他医院,或者再问其他路人,流浪汉本来存在救活可能)那就完全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了。后续的他所说的杀了99个人很有可能是这种情况,不一定不能定罪

【回复】主角讲的几个案例中就已经出现你说的这种情况了。第三个案例中主角是看到麻雀落在铁丝上被电死才怂恿小孩往上尿的,第四个案例中主角也是事先了解了那一片水域下面有岩石,但问题在于根本没办法证明,主角完全可以不承认,一口咬死自己根本不知道那根铁丝通了电、根本不知道水下有岩石。
【回复】准备把这个案例发给导师看看,真的挺好玩
【回复】错误信息也要看是客观还是主观啊,虽然客观上m确实不是最近,但如果我就是一口咬定我只认识m医院不认识k医院,或者说我当时喝醉酒记不清了,那我说的m医院在主观上就是我认为的最近医院,主观上看来我是在实行帮助,没有一点问题,我觉得没啥好讨论的。
札幌_Sapporo:
流言终结者做过那个雨天朝铁轨撒尿会不会被闪电电死的实验,结果是只要尿液流量够大够连续,是会被电死的。所以还是不要以身试法的好,万一您前列腺功能贼特么强呢?

【回复】我曾经因为喝水的时候呛住了,然后把水喷了出来,喷到了插座上,被电了一下,直接弹开了。我觉得撒尿应该也是这样吧
【回复】回复 @江南国主小鲤鱼 :什么死神来了
【回复】回复 @KugAa_ :被电一下就寄?那得多高的电压啊,人就是直接触碰家用220v交流电,也需要1s左右才会导致心脏停跳
九条柚希:
有一款游戏也叫《红色房间》,好像是第一款密室逃脱游戏

【回复】对的还有绿色房间,绿色里面有个骷髅
【回复】回复 @青云失路 :妈的这个把我童年第一次吓出了阴影[笑哭]
阿坟__:
这些案件主要是在于犯罪者对别人的把握,你可能说第二个会有点牵强,但是第一个,假设你看到了一个人这样劝一个盲人,其实你是并不知道他内心的想法的,哪怕肢体动作夸张了点你就能说他是在说反话吗,而且往危险的那边走是盲人自己做出的选择,明明已经有人跟他说那里危险了,第三个也是同理,他说出来你才知道他了解他朋友的跳水水平,但在实际里这些信息是在他脑里的,你根本不知道他是否知道朋友跳水的水平除非他告诉你,跳水同样也是他朋友做出的选择,要说怀疑的话肯定是会有点怀疑,但找不到证据抓来也只能放走吧

【回复】通俗点讲,这种行为在别人眼里就属于"活该"的范畴
【回复】回复 @光明王z : 这篇小说作于1925年,信息闭塞的时代倒也无法与现在相比,况且相对的理想案件才能让你思考出因果得失。这种理想是典型的,精华的。备战法考时你会遇见很多这样的题[笑哭]
【回复】第一盲人没拐杖吗,敲敲走是基操 第二没摄像头吗,一个人多次出现挑衅行为,且多次造成伤亡自己就能定义为故意的,自己死刑,真当法律是不变的,大众都不是傻子,自己为你该法都是基操 第三一个人一辈子能遇见几个这种事,还能杀死人,太理想了
rambolv99:
我想澄清一件事情,拉尿到电线是不会触电的,这已经被科学证实了很久,拉尿的是射出的其实是水珠,只是很小,很密集,我们正常都以为是水柱,实际上是很小,不连贯的水珠,所以是不会触电的,它不是像水龙头一样连贯的

【回复】真别科普这个,我也听说过这个说法,但是我小时候老家真有个sjb触电过,🐔都焦了。
【回复】回复 @WonderfulRase_杰 :理论上是可以的,不过理由不同。因为尿出来的水如果足够集成一个小水洼,你的鞋子(导电的那种)只要踩在这个水洼里,同时电线也接触到了这个水洼,应该也可以导致触电。
【回复】你这个科普是有前提的,你直接就出结论是不科学的。我看了那个实验,距离在10厘米外和成年人触电的几率才大大降低。身高在1.5以内,而且带电物与脚边直线距离在7厘米以及更近的情况下,对着尿触电的几率高达80%
bili33488877877:
我看过一个东欧作家写的类似的短篇。 是在一个冷清的街道,圣诞夜晚,一家无客人的商店要下班时,闯进来一个持枪者。 他向身为“我”的店员诉说,他对世界满怀不安,焦躁和愤怒,他的来意是寻求一种意外的死法。一定要意外,要意想不到。 最后他确乎是死于意外。

【回复】回复 @bili33488877877 :怎么死得?
【回复】回复 @一碗猪猪猫 :我还记得他是怎么死的
【回复】我也有印象但是不记得名字和具体情节了,可恶
JefferyDahmer:
这个封面是真的哈人,大晚上生理不适了[辣眼睛]

睿子爆金币:
骰子老大耍的好啊,骰子老大耍的好啊![百变星瞳_发癫][百变星瞳_发癫][百变星瞳_发癫]

_乔木而已_:
阅读理解:请问男人为什么说“我不想公布所有99个案件,仅举其中的两三例”? 标答:作者在这里用了以小见大的手法,营造了一种神秘感,给读者以遐想空间。 实际理由:编不出来

荒诞人生回忆录:
按作者写书的时间这些方法说不定真可行,但现在遍布摄像头的年代估计是没法这样脱罪了

【回复】他利用的是人性,他的作为只有提醒别人躲避危险,完完全全没有一丝一毫的责任。
【回复】盲人那个,就是有现场证人目睹,再加摄像头高清影音记录每一秒,都没用。
【回复】回复 @chenjin9978 :让小孩触电那里应该还是能让他负些责任的
HandsomeboyFelix:
好像玩过类似的剧本杀,有没有能想起来的提醒我一下是什么本来着

【回复】有环节聚在一起讲鬼故事故事=一点半+ 虚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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