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目睹母亲被杀,22年后除夕夜手刃仇人一家三口

作者: 辰晓纪实分类: 社科·法律·心理 发布时间: 2023-03-13 23:32:56 浏览:2753543 次

13岁男孩目睹母亲被杀,22年后除夕夜手刃仇人一家三口

莫得钱丶:
在古代这就是一段佳话,忠孝两全的真男人

【回复】回复 @无聊的一条龍 :什么叫你觉得?难道母亲被杀后还要和仇人谈笑风生吗?
【回复】回复 @无聊的一条龍 : 你有没有搞懂他杀人的前因是他母亲被杀了啊,
月下-独酌客:
亲母被杀于眼前,年幼无力咬牙咽。离家二十又二年,日日夜夜恨无眠。待到体壮有余钱,盖楼留钱断尘缘。可怜老父妻儿绝,可恨母仇未报全。

【回复】回复 @不要怕垃圾人 :看看消息来源?
【回复】回复 @landeallen :根据能搜到的信息,视频里确实有些地方有争议。但最初的原因,都是统一的,王张两家都想承包粮食加工厂,张家选择退一步,先让王家承包一年,下一年再张家,但王家答应后失信,由此产生的矛盾。最终悲剧产生后,王家只赔了9000多元来抵张扣扣母亲一命,去掉丧葬费,其实就收到了1500元。1500元=一条人命!就算撇开钱不钱的,亲生母亲被害于眼前,儿子要报仇雪恨,难道这是违反常理的事?可能有人会说张扣扣太极端了,论迹不论心,当兵报国恩、盖楼留钱报父恩、以命抵命担罪罚,哪怕在公堂之上,不辨自己是否有罪,只强调是为母报仇而非报复社会。当然杀人犯法肯定错,张扣扣也死了
【回复】回复 @不要怕垃圾人 :有没有消息来源
为了看剧被迫注册:
思维清晰,干脆,不拖泥带水,是条汉子!

-流星落:
站在法律角度:虽然是为母报仇,但是途径不正当导致犯了罪,理应受法律制裁 站在道德角度:而你,我的朋友,你才是真正的英雄[脱单doge]

【回复】回复 @冬季恋枫 :不管什么职业首先都是人,人都是一样的,都是趋利避害的,麻烦又捞不到多少好处的时候,他们就是能不管就不管的。新闻都是有导向性的,只会让你看到他们想让你看的,现实可和新闻差远了。遇到困难打一一零这永远是正确的做法,但做法正确不等于结果能正确。电话是你打的,但结果如何是他们决定的。
【回复】回复 @冬季恋枫 :报警最多有期徒刑,怎么报仇,杀母之仇不共戴天
【回复】回复 @DaVinci-2nd :法律维护的只有秩序
船长皮卡超:
其实法院不敢判轻因为怕有更多同态复仇的案件发生,死刑未免太重

【回复】亲眼目睹母亲被杀,复仇,这不是很正向的事情吗?
【回复】回复 @起风之城丶 :没办法,这是在现代,再正当的杀人理由法律都不允许,被动自卫还手杀人都可能要完蛋[妙啊]
【回复】回复 @起风之城丶 :允许极端事件的合理化 就会有更多的极端事件发 也让坏人转了空子 可以想象到坏人假装报仇实际谋杀的荒唐事了 我们都希望负坏人绳之以法 但绝对不是这种极端方法
豆奶拉面:
唉,是个汉子,现在我知道为什么说有些人,是有勇气直面死亡的,不愧对天不愧对地不愧对父母。

Dato-OM:
我记得好像是他还目睹了他母亲被尸检的过程

【回复】好像是看着母亲的尸体被法医分尸了[辣眼睛]
【回复】回复 @比鲁斯SAMA_ :这个视频不详细,他妈s不是一棒子打s的
【回复】有,她母亲头盖骨当他面卸下去了
魅魑魉魍魃:
如果发言好一点应该不是死刑,但是这个发言又非常正。

【回复】坦荡的人不屑掩饰自己的目的
【回复】也许他感觉也算报了仇,死不死也无所谓了吧,那就随便发言嘛,应该还说了一些上不了台面的话吧。
看你不爽就要骂你:
江湖中人,有江湖中人,做事的方式和风格。

白衣官靴:
在古代,这种卧薪尝胆为母报仇的英雄是要立碑的

【回复】回复 @Frobs :?有什么问题,他预设背景是古代,追溯到周至汉,血亲复仇是社会道德要求,自然在当时是被认可的
【回复】错误的看看庞会被骂的多惨这证明网友的三观其实是跟着立场和人走的
【回复】回复 @黄金大鸡块 :大道理本身没问题,这是社会道德公约。
凊水健:
忍了22年,盖了房给老人留了钱才动手,可以了

福厚厚:
换少了。有点亏。但只能换这么多了。可惜。

【回复】回复 @呵呵呵个个都 :你倒是想错了,人家开心的要死好嘛,上一辈人的财产都可以分给他,还有抚恤金,赔偿可以拿。他心理早就笑开了花好嘛
【回复】这种没人性的东西你觉得会自责吗?
【回复】回复 @XIN魂魄妖梦 :老二以后只会抱着自责活下去了,他家里三个人都被他害死了。
我不是第一次:
法院判决之前有没去调查一下当年的审判程序的?当年如果确实是被对方暴力打死,凶手通过私下操作逍遥法外,那司法程序是不是也有责任,是不是应该量刑处理?如果当年司法是公正的,那死刑无可厚非,如果当年司法没有公正处理,那这种仇恨应该被理解!

【回复】法官已经因贪污进号子咯
一只森の森森:
南北朝枭雄恒温就是手刃仇人为父报仇的,事后反而落得了一个好名声,世人称刚烈还娶了公主

【回复】桓温兄弟们,一开始打错了[笑哭]
得到源数之力的星光体:
《礼记.檀弓上》记载: 子夏问于孔子曰: “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孔子对仇人的态度 《礼记·檀弓》中,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子夏问孔子:对于杀害父母的仇人,你会采取怎样的态度孔子答道:枕着盾牌睡在草垫上,不外出做官,时刻以报仇为念,与仇人不共戴天。无论市集还是朝堂之上遇见,就算没带兵刃也要去和仇人搏斗,而不能回去拿兵器再来搏斗。 在孔子看来,对待仇人报怨以德,就是纵容作恶,养虎为患。

【回复】现在很多人对于孔子误解都太深了[笑哭]要是能静下心来自己好好看看论语以及其他的一些典籍记载,就知道孔子这个人非常接地气,他的思想和言论都很朴素直白,不违背人性。
【回复】回复 @苍苍珏 :不是误解深 是因为当初没有标点符号每个人理解方式不同 最大的原因应该是愚民吧 就像当初传下来的 以德抱怨[吃瓜][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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