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厚大法考-刑法-理论卷-罗翔

作者: 厚大教育分类: 社科·法律·心理 发布时间: 2022-11-19 17:47:08 浏览:746608 次

2023年厚大法考-刑法-理论卷-罗翔

sylar_2234:
一个通过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白来还愿: 4月24日,司法部网站“发牌”,我拿到了“顺子”,侥幸通过了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今天来向罗翔老师说一声感谢,谢谢你把我带到了法律殿堂的台阶前,让我有了登上台阶的资格和勇气。 我与法律结缘,始于两年前父母的一场车祸,虽然交警认定肇事者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对方自始至终不接受。期间,打电话联系对方,协商医疗费用和赔偿等事情,对方明确表示不认责、不出钱,我深感无助、不知所措。 父亲做完手术后,碰到一个到医院骨科“扫楼”的律所工作人员,发给了我一个小册子,封面上印着“专业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我在病房外偷偷拨通了宣传册上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个女律师,我将情况大概做了介绍,并诉说了我的顾虑,律师说了一句话让我印象非常深刻,她说“小伙子,你只管照顾好父母养病。肇事者会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虽然当时我不确定这位律师能不能行,甚至感觉他们像骗子一样发小广告,但这句话真暖到我了。后来官司打赢了,在法庭上肇事者没有了嚣张的气焰和无所谓的态度,并且依据判决支付了我们主张的费用和赔偿金。我不住地对律师说着感谢的话,虽然她一再表示,不用客气,只要尽快付清费用就行。但我激动的心情还是难以平静。以我当时的价值观,花一点钱就能让别人为我解决这么大的麻烦,简直太值了。我也深刻地认识到,法律是普通人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大依靠。 我下定决心,要做一个能握法律知识、会运用法律武器的人,正式开启法考之路。在B站上搜相关视频,决定从罗翔老师的刑法开始学起,找来了“【2020法考】罗翔讲刑法(合集)”,第一讲刑法概说全程高能,颠覆了我对法律的认识,特别是最后20分钟,罗老师抛出的一个个既是法律问题、又是社会问题、也是哲学问题的命题,一条条既传授知识、又明晰法理、还引人深思的金句,如洪钟大吕,挑拨着我麻木多年的神经。当他略微激动地说出“一次犯罪不过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污染了水源”“如果刑罚权不受限制,那一切正义都可能被架空”,我一个人在电脑前使劲的鼓掌,那一刻,我看到了那道光。随后,在罗老师“浅水”“深水”论的提醒下,我及时端正态度、修正方法,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通过法考,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但不论今后从事什么样的工作,我会牢记初心,努力去做法治之光,哪怕我很渺小、哪怕光很微弱。

【回复】我们都会是法治之光,加油!
【回复】你真棒呀!加油加油👏
纯爱已逝黄天当立:
感觉罗老师跟21年的课比,心态苍老了好多,22-23说话都有气无力的,不像当年意气风发了[大哭]

【回复】回复 @野草树人 : 这两年因为疫情,下面没有学生,对着摄像机一个人录换你你也受不了。
【回复】这两年都是对着摄像机录课 台下没有学生
【回复】可能红了之后,更要面对很多事情,也可能最近两年太过劳累
龍血政魂:
这一看就是对着摄像机录的,一录录一天是真的累

【回复】所以就没有大家翻到多少页,看大家翻完了再讲了,也没有现场问问题了。
【回复】感觉罗老师今年的课,好多时候错了或者重复了他自己都没注意到,上一节有一个第一第二直接跳到第四了。
复仇者_avenger:
解释一下为什么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于毒品再犯。 法律规定了累犯和毒品再犯,又规定了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于累犯(没有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于毒品再犯),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于毒品再犯是由举重以明轻推出来的。 累犯的待遇:从重,同时禁止缓刑和假释。 毒品再犯的待遇:从重,但允许缓刑和假释。 由此可见累犯是比毒品再犯重的(同时属于累犯和毒品再犯的按累犯处理)。 现在甲的行为本身符合累犯的标准(原本需要从重),乙的行为本身符合毒品再犯的标准(原本需要从重),而甲又比乙重。如果甲乙都不满18周岁,由于法律的特别规定,甲不适用于累犯,那么甲就不需要从重了,乙比甲轻,就更不需要从重了。 这就是乙不适用于毒品再犯的原因。

【回复】请问准备法考刑法的书要在哪儿购买?
【回复】回复 @初温特的鸮 :是,你说得对,当时迷不过来了。我当时的思维不是按重的都不管的思维去思考的,而是构不成重的犯罪,但并不一定构不成轻的犯罪这样理解的,理解成比如:一个人的行为的危害程度可能构不成故意杀人罪,但他不一定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有可能他的危害行为和程度正好处于两个程度之间。我把它想成一个行为为前提了。
【回复】回复 @三不知-_- :有点看不懂你说的,我是用朴素直觉。1-“小孩犯了个重罪法律都不管,犯点小罪就更不管了” 2-毒品累犯比毒品再犯重。结论:累犯都不管所以更不可能管再犯了
复仇者_avenger:
罗翔老师讲数罪并罚时说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期间犯新罪,再被判有期徒刑,要数罪并罚,刑期按照先减后并的原则计算,这会造成实际服刑期(比发现漏罪,先并后减)更长,且越临近释放越长,对此很多人不解,这里解释一下。 一个人被判有期徒刑10年,执行1年后犯了一个新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那么按照先减后并原则,10-1=9,9年和5年并,应当在9年到14年这个幅度内量刑,加上之前的1年,实际执行(指允许的实际执行年数的范围下同)10到15年。 一个人被判有期徒刑10年,执行3年后犯了一个新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那么按照先减后并原则,10-3=7,7年和5年并,应当在7年到12年这个幅度内量刑,加上之前的3年,实际执行10到15年。 一个人被判有期徒刑10年,执行5年后犯了一个新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那么按照先减后并原则,10-5=5,5年和5年并,应当在5年到10年这个幅度内量刑,加上之前的5年,实际执行10到15年。 好像没什么区别,但如果继续算,区别就来了。 一个人被判有期徒刑10年,执行7年后犯了一个新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那么按照先减后并原则,10-7=3,3年和5年并,应当在5年到8年这个幅度内量刑,加上之前的7年,实际执行12到15年。 一个人被判有期徒刑10年,执行9年后犯了一个新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那么按照先减后并原则,10-9=1,1年和5年并,应当在5年到6年这个幅度内量刑,加上之前的9年,实际执行14到15年。 所以这个特点体现在临近释放时,即刚服刑时犯新罪,实际执行的刑期起点不变,而临近释放时犯新罪,会造成可供选择的实际执行的范围的起点提高。证明如下(不感兴趣的可以不看)。 按照一般规律,如果被判有期徒刑a年,剩余刑b年,即已经执行了a-b年的话,犯了个c年的新罪,那么: 当b≥c时,b和c并,应当在【b,b+c】这个年数幅度内量刑,加上之前已经执行的a-b年,实际执行年数为【a,a+c】; 当b<c时,b和c并,应当在【c,b+c】这个年数幅度内量刑,加上之前已经执行的a-b年,实际执行年数为【a-b+c,a+c】。 可以发现,离释放较远(b≥c)时,实际执行年数与b(剩余刑的长度)无关(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情况,剩余刑长短会不会影响法官在量刑幅度内取大值还是取小值还是个问题);临近释放(b<c)时,b(剩余刑的长度)越短,实际执行年数越长。

【回复】感谢,这个点一直没懂[打call]
【回复】简单来说先并后减超不过有期徒刑并罚的最大期限,你并完以后的刑期就是实际执行刑期了,因为减去那部分已经执行了,实际执行就是并完的刑期,而先减后并是已经执行+剩余刑期和新罪的并罚,剩余+新罪刑期肯定大于新罪刑期,之前已经执行的还要再加这部分,就甚至有可能超出有期徒刑并罚的上限
【回复】所以隐匿短信算不算隐匿信件?三大运营商均从邮电拆分延续而来算不算邮政工作人员,无故停用手机卡到底是否违反第二百五十二条和第二百五十三条?
犹在耳边浅浅言:
p1刑法概说 刑法:犯罪论+后果论 思考:刑法是捍卫伦理道德,还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 是以行为论还是以结果论? 1、规范维护说认为:刑法是为了捍卫伦理道德...

【回复】第二章只讲了刑法一条原则,剩下两条没有讲?
有趣的鬼0829:
属地管辖(海陆空,注册地)>属人管辖(就高,严重了才管,不严重就算了,最高的小于等于3年就没必要管了)>保护管辖(就低,超级严重才管,最低的也要大于等于3...

江羡鱼:
罪刑法定原则不禁止利于当事人的类推解释 类推解释创造了新的规则 禁止绝对不定刑 允许相对不定刑 折中说 当然解释 举重以明轻 举轻以明重 法益作为入罪基础...

マイマイfq:
P2总结 刑法概说:关于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总称。 刑法目的:既是为了维护伦理道德,又是为了保护法益;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道德作为出罪的依据。 任何一种...

子一有一个大大的梦想:
等老师更新,但是看起来罗老师有点儿疲惫,也要注意身体休息好哦

zs266:
2022年法考生,看2023法考视频,过法考!!!

霓MS:
能看的出罗老师很累,也很心疼罗老师,但是质量真的不如往年

【回复】真题课萌萌的罗老师回来啦
弗兰肯斯坦-:
一战206+126通过了,全程跟着罗翔老师,前来还愿[打call][打call]

【回复】回复 @嗨上校先生 :只要你不喜欢某些喜欢暗搓搓内涵别的老师的人,我们就是朋友。
【回复】回复 @嗨上校先生 :别拉踩,老师都是很好的各有各的魅力,只有最适合你的,没有最好的
【回复】回复 @心塞的债主 : 客观题180分过关~主观题108分过关。
胡凯利の八字莱:
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知识 司法考试 厚大法考 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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