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公益诉讼】巨蟒峰案(上):钉入26个岩钉赔偿600万元?

作者: 庭审Talk分类: 社科·法律·心理 发布时间: 2022-07-01 16:54:59 浏览:23683 次

【民事公益诉讼】巨蟒峰案(上):钉入26个岩钉赔偿600万元?

中年面包:
这群人凌晨摸黑溜进去的,你说他们不知道这事儿是犯罪[doge]

【回复】回复 @龟龟一号520 :可以不赔钱,你找块和以前一样的石头立着就行。
【回复】回复 @龟龟一号520 :人家给钱了,给的钱还很多,你能给钱吗?你可以破坏呀,拿钱。
庭审Talk:
应该是有预谋的,我查了下,这是当时的聊天记录(1)张某男与张某女的微信聊天记录:2017年3月24日张某女说:“到三清山坐个牢,也是人生梦想之一”、“抓走关两天,吃吃班房饭”;2017年4月8日,张某男给张某女发了一个巨蟒峰图片,说“先这个”;4月12日张某女发了一个刊登“攀登‘巨蟒’悬”的网址给张某男并说:“他们猪啊,还要睡一晚才能登顶”、“我目前找遍了新闻,都说爬到60米处,至今无人登顶”、“他们上不去”,张某男说:“我们上”,张某女说:“嗯”、“希望能上”、“......不过违法攀登估计不能理赔”。(2)毛某男与张某女的微信聊天记录:2017年4月4日,张某女说:“想想一起被抓起来也是人生经历”;毛某男说:“去吧”、“闯”;张某女说:“我已经打算好被抓了”;毛某男说:“我反正破罐子破摔”;4月14日张某女说:“越暗越不引人注意”、“我们也半夜去爬”。(3)张某男与“简单”(微信名)2017年3月24日的微信聊天记录:“到三清山坐个牢,也是人生梦想之一”、“抓走关两天,吃吃班房饭”。(4)张某女与“刀锋”(微信名)的微信聊天记录:“真不怕被抓,那还是去爬三清山啊,没人爬过”。

【回复】恶意解读没意思,他们这说的被抓住是指被抓住不让,因为景区怕出人命,而不是爬山违法,这些景区自己也会组织攀爬活动,自己也会打钉,开发本身比他们打钉破坏严重多了。
【回复】所谓的违法攀登不能理赔,意思是如果出现伤亡事故,园区或者保险公司可能不给赔偿。
夏朝莫离:
这个女的免于刑事处罚我是没想到的,别看她没动手打钉子,但前期策划她是非常积极的。而且9在攀爬过程中,对景区和警察的劝告也是充耳不闻,感觉3人中她的功利心最重。

【回复】回复 @好吃花椒的喵酱 :好好好,一句话堵住两路人的嘴,wufu
【回复】女权,没看她脸都没露么
老师的学生41:
我真的很佩服这种律师的,不是反话。他为了维护被告的利益,合法的钻法律的漏洞,不惜以丧良心的话去挑战大众的认知底线,我估计他的内心是相当煎熬的。可能他自己也知道他的话有漏洞,但还要去赌一下,真的很拼啊,法庭上应该是需要这样的氛围的。为了工作的需要,丧良心的事都干,这种人不赚钱谁赚。

【回复】给你科普下,法律规定就是法律规定,没规定就是没规定,没有所谓的法律漏洞这种说法,律师能先到有利于被告人的理由,那就是本事,是能力,而不是所谓的钻漏洞。
【回复】如果律师不为自己当事人的利益想尽一切办法力争,那才需要受到良心的煎熬
【回复】。。。什么鬼话,律师怎么拼了,他按正规套路是不占理的当然要钻漏洞了。还有丧良心有什么可佩服的,你昧着良心需要克服心理压力,有的人不需要,这种事有啥可佩服的
Heart亂:
我觉得巨蟒峰是一种艺术遗迹!国家有存在保护遗迹生态环境的管理义务!三位攀爬者损害这种遗迹有可能会导致巨蟒峰坍塌的风险,所以应该是存在有违规破坏行为!这种破坏遗迹的行为应该受到惩罚以儆效尤!

【回复】回复 @Heart亂 :团伙作案何来次要主要?
【回复】而且破坏行为应该是三个人的错!当然打钉子的首要责任!其余人使用了钉子攀爬者有次要责任!
【回复】回复 @Heart亂 :他们这是商量一起出去做坏事,然后被人发现,撬门的把人打死了,难道其他人就只算盗窃? 团伙作案可不管你们谁下的手,只要是团伙里的都算。
一定取个好名字喔:
民事公益诉讼确实比较少见,希望UP主多多制作。

【回复】回复 @懒惰成性的家伙 :请说明问题交流学习
【回复】你不觉得民事公益诉讼有问题吗?
【回复】回复 @劉离-sdl :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是啥?
Wzwk999:
我觉得很有必要的多罚多量刑的,要是这次开了先河的话,那全国爱好攀岩的多了去了。巨蟒峰还要不要来。

【回复】你觉得,b站判刑需不需要依法?
【回复】回复 @新手x2 :公序良俗,普通的民众有权发表意见。
究极风暴小鸟兽:
我去爬山的时候。早上刚爬的时候,满山大雾,等快中午的时候,爬到半山腰时候,雾散了。也快到那个打铁钉的大柱子巨蟒峰那里[笑哭]。然后我在那里就看到岩钉了。我看到就知道有人要吃牢饭了[笑哭]。

【回复】回复 @真心想买 :三清山是国家5A级风景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你能不能别这么肤浅,看到什么就想一个收费景点?去那里看看或者你找个巨蟒峰的视频,这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看一眼就让人肃然起敬,你在这发表这么无知浅薄的言论[翻白眼]
【回复】没错,确实要吃牢饭了,具体刑期:一人有期徒刑一年,一人是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还有一人免予刑事处罚。
【回复】回复 @柚屿啥 :离最近的地方去望能看到痕迹
杨柳依依青草生:
别用绳子呀!直接徒手爬呀,这比装的太失败了

老滚头踢老奶奶牙:
唐山吃烧烤的女生应该换成这三个人,就是惯的没挨过揍。

亞夢酱:
[吃瓜]主要还是这座山体比较特殊,如果随便一座普通的山,钉钉子爬爬其实都没事

死鬼阿迪:
我看到的是此山是我开 此树是我栽 要想从此过 留下买路财 我说你有罪你才有罪

【回复】不懂没什么,但是不懂还出来炫耀,抖机灵,那就是自己的问题了
【回复】社会公德和个人私德你都差不少啊
【回复】妈妈没教过不要破坏东西吗。不管啥
见的人多越喜欢狗:
[滑稽]庭审就是这样,别看他们巴啦啦一堆,又是卡BUG又是偷换概念,甚至还有退而求其次的辩护意见和窝里斗,说到底都是常规操作,本案估计发力点在后半部分,盲猜一通操作猛如虎,三个律师原地杵。

【回复】回复 @庭审Talk :硬币给你,快点发
【回复】[支持][支持][支持]嗯嗯,你说的没错,不过这个案件确实有不少地方值得探讨的。
【回复】简单点归纳:漫天要价遇到铁板

学习 律师 社会 公开课 民事公益诉讼 刑法 热点 案件 法学 公益诉讼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您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

更多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