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北京市的真实案件,经典案例“黄静案”。

作者: 罗老师的日常分类: 社科·法律·心理 发布时间: 2022-12-20 19:25:30 浏览:50643 次

【罗翔】北京市的真实案件,经典案例“黄静案”。

Valkyrie1996:
1,黄静是听信了当年风靡社会的人权价值观,天真认为市民真的有人权,因而才代表消费者去为人民大众维权的。 2,黄静并不是私人索要500万赔款,而是要求华硕设立一个维权基金赠与全社会,帮助社会进步,而她自己并不要这500万。 3,华硕并不是直接报警的。而是先哄骗黄静去谈细节,背地里联络好警察,等女孩到了就当场抓捕。

【回复】《天真的认为市民真有人权》
【回复】伪警也是拿了好处了吧,如果倒过来,是小静报J,让他们抓硕,他们会去吗?肯定不会,那怎么硕叫他们抓谁,就去抓呢?......至今枉法的也没有付任何代价......
【回复】至今滑硕也没有付出任何代价,小静也没有得到任何公道
Valkyrie1996:
黄静为全社会维权失败后,从此电脑降频运行成为了行业惯例。

墨荧萤火:
我个人认为搞惩罚性赔偿是有必要的,个人起诉企业本来就难,花几年时间起诉成了也就赔微不足道的一捏捏,这企业自然不可能上心整改

【回复】就是因为对他们有利,所以他们才不改。
o1l:
你们难道没发现罗老师背景的字都是颠倒反过来改成镜像才能知道是什么意思吗?相由心生!其实所有的学法视频都是反射暗示现实社会的镜子照妖镜,镜子里的自己和镜子外真实的自己是完全相反的。学医救不了装睡的人,不认识的陌生人宁愿互相嫌弃看不起也不愿意互相帮助。坏人把社会污染成痛苦地狱 聪明人想办法把痛苦地狱改造成幸福天堂!互相嫌弃看不起的痛苦地狱或互相帮助互惠互利的幸福天堂都是人类自己选择共同合作亲自创造的!

【回复】我看过一大堆正面的,怎么讲? 你这是上学时候,鲁迅文章阅读理解做多了吧?[呲牙]
【回复】呃,因为不镜像不能投自制
o1l:
从炒饭和某知名的面里面发现有苍蝇你们觉得可能性大吗?难道不是老板故意放死苍蝇到食物里故意恶心人吗?你们都睁眼看看 摸着良心问问!我和你们无冤无仇!但你们某些餐馆老板却做出这种恶心事!高价赔偿其实就是精神损失费!除非餐馆老板不是故意污染食物 除非餐馆不知道有异物在食物里

【回复】学医很难拯救中国人的 学法也是 国内太多没知识的双重标准人!
【回复】情绪化+负能量 后果就是一个简单的小民事纠纷扭曲变异成了一件极端的刑事案件
【回复】某些事亲身体验过才会知道有多么生气 问题是不知道是不是餐馆老板故意污染食物啊
风和萱森:
假冒伪劣之多和食品卫生问题之多就是他们作恶代价太低了,大学在某雪糕厂打工……再也不吃了,去年看雪糕的卫生问题我都不惊讶,这算卫生得了好么?我就这么说雪糕厂上面有个走廊是铁网的,我们上去鞋上有什么,雪糕里有什么。10倍?有用?1块的雪糕,赔你十块,还扔地上,还是门口门卫给的,给完还当你的面给门卫1000。

东风四弟:
1:28--1:40之间,与现实中是完全相反的。两句都是反的。

【回复】很少有人愿意换位思考 其实逆向思维换个角度看问题也能找到解决答案 自己相信的得靠自己实现 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回复】因为宇宙文明的操控者是人不是神 社会和.规矩是死的 人是活的 人才是变数变量 人才才是社会大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回复】真实社会的规矩并不是完全相反的也根本就没有正反的对立区别 而是可以自由切换的 所有人都有自由的发言权
虹瑟蜻蜓:
你的尊严随便值多少钱你自己定,但是我的尊严我自己有数,这叫自由

STM雷:
看到食品安全,我好奇一个问题。一个高校,如果食堂的饭菜太难吃,大家一致认为很难吃的那种,甚至有人因为这样还逐渐厌食,但是因为地理位置偏僻还不方便点外卖,几乎只能吃食堂。而且冬天特别冷,食堂的饭几乎没有多少热乎的,更让人吃不下。这种事情算侵权吗?

柴盐米油:
今天我要判一个案件,a很有钱,身价几百亿,他要向我行贿,这我肯定不能收啊,我必须拒绝,但是呢,我们是朋友,他请我到它家的餐馆吃饭,这不过分吧,还是我请的客,发现碗里有一只苍蝇,我向它索赔一千万,他给了,我不构成犯罪吧?

【回复】回复 @柴盐米油 :当我们现实中,遇到有人敲诈勒索,不要反抗,直接给。这样造成对方犯罪事实[doge]
【回复】回复 @暖阳拭雪 : 他要是笑着给的,很愿意呢
【回复】百度了一下,敲诈勒索的概念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这个食品不卫生要求索赔挺合理的呀[doge]
别闹_我淡疼:
这个话题不合理杀人还要偿命呢,法律不还是要区分故意还是意外?要三千是合理要三亿坑定不行啊。

观众之一1:
我在这里也提过几次这事,结果留言都被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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