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女子身亡为何定自杀?省级法医鉴定影响大!不应对冲胖猫事件

作者: 老梁不郁闷分类: 社科·法律·心理 发布时间: 2024-05-07 23:09:48 浏览:183298 次

大连女子身亡为何定自杀?省级法医鉴定影响大!不应对冲胖猫事件

爱吃肉的大番茄:
喜欢老梁总结的这句话。现在很多媒体就是在消费受害者而不是帮助受害者

【回复】回复 @程程座机 :经典造谣的无罪,听谣言谣的有罪。也是逆天了。
【回复】回复 @莫里亚堤 :以前上当太多了,这两年无论什么新闻,只要有强烈情绪引导,掐头去尾不说清楚、几十个字标题放背景音乐的新闻一律不信。一个新闻连最基本的真实性、时效性、完整性都做不到的新闻媒体,目的就不是报道而是消费流量
【回复】群众爱听假话吗?你爱听假话吗?你能回答吗?这件事单指责媒体就是必须的,因为你无法去具体寻找众多次要过错方(顶多定罪最有不好影响力的几个)。不要为媒体开脱,
能上天的我:
别人桶死和自己桶伤口的 角度 内脏撕裂缺情况和血液溅射角度及分布都不一样 现场勘查都能得出结论的 二审如果不能推翻这些 有一说一就真的只能在民事上补偿一些了 不过也不会太多 毕竟只是男女朋友关系 不是夫妻关系

【回复】没人要推翻自杀的结论,检察院也不认为是他杀,否则就不会是起诉过失致人死亡,而是故意杀人。家属的意见在刑事案件里从来都不重要。
【回复】回复 @小城外闲愁未了 :自杀哪有过失杀人啊,过失杀人也是他杀啊
【回复】回复 @都泽铎 :这种不一定的,可能到最后是调解男方做一定的人道主义补偿。双方都是成年人,很难说一个人在情感口角之后就大概率会挥刀自杀,即使大家在情感上或许能理解,但这也不符合社会观念下的一般人标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自己才是自身行为的第一责任人
表抢:
刀上是否有指纹这个其实意义不大,同居情况下,家用器具上面有双方指纹是很正常的,这并不能就直接用来证明男方行凶的可能。 主要依据还是尸检时的刀伤判断,自杀和他杀在伤口上是有区别的,这个在专业法医眼里并不难做出判断,而且这个男嫌疑人也不是什么职业杀手,能伪造伤口。 比较好奇的是如果最后刑事无责,只做民事赔偿的话,那男方要承担多少比例多少金额,这种情况挺少见的。

【回复】回复 @自新世界003 :很简单一个道理,自己打自己一个耳光和别人打你一个耳光,的角度能一样吗,你自己打掌印肯定从下往上,别人打你掌印肯定呈45度到60度角左右,否则他就没法发力
【回复】回复 @自新世界003 : 自杀自己捅自己跟人家捅你完全不一样的就跟子弹一样专业的坚定机构能准确的找到是那把枪射出来的。
【回复】很多人是不懂法律程序和法医知识的,你对他们说自杀和他杀的伤口是不同的,他们不懂,也不想懂!他们只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而不一定是事实!她就想让男的死,为她妹妹陪葬,只要不是这个结果,她就认为有暗箱操作!跟这种人没理可讲的,你能从头给她科普一遍法医知识?所以啊,随她去吧!
三十车金银船葬:
看了那么多老梁的视频学到了一点:没有正规官媒介入报道的新闻,真实性存疑。这大概也就是老梁还没有急着讲胖猫事件的原因吧

【回复】确实,胖猫事件缺失了太多东西了。就现在这个网络环境真让人担心最后又是炒作。
【回复】猫一杯为什么挂了,就是因为男主实名了,这里胖猫一直没有真名,很难认为是真人真事,因为一旦实名,官方就会介入,查不到实据,“姐姐”也得暴毙。而且现在姐姐的账号直播了,后续还有什么敛财的手段我都不会意外。
【回复】现在网络环境真真假假,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反转
水月天成:
年终做个新媒体排行榜,看哪些新闻在老梁节目里出现最多。现在看来澎湃,红星,大风这几个排名不会低[doge]

【回复】你忘了还有个青蜂侠[惊喜]
【回复】回复 @独爱百事- :出现一次的根本排不上号[吃瓜]
91612884491_bili:
最觉得无语的有些视频下面的评论一句话把刑侦学,法医学给否定了。

【回复】回复 @业余法师瑞贝卡 :以现代法医学的技术力还说,死人可太会说话了,死人说的比活人多多了,就跟现场直播差不多了
【回复】回复 @业余法师瑞贝卡 :法医:死人不会撒谎[笑哭][笑哭][笑哭]
【回复】回复 @陈长乐 :对啊,不过在互联网上你如何解释,对方直接一句死人不会说话,给你全部否定掉
亚亚又饿了:
其实讲的很清楚了,定他杀证据不足,定自杀家属有疑问

【回复】司法上早就定了非他杀了,家属那点儿疑问在司法上根本毫无道理,抗诉也只是检查官认为男方在自杀中存在过失情况。
【回复】回复 @塵ハツ : 它写的是不能排除自伤,也不能排除是他杀,整个一薛定谔。反正就是一个男的把一个女的暴打了一顿,这是确实的人身伤害,然后在他俩一对一的情况下,没有外人看到,这个女的一刀死了。然后在没有女方家属的情况下,完全是男方家人来处理,现场也有破坏。这个肯定会觉得有疑问。问题就是这种情况下也没办法证明就是他杀,就尴尬。在这种男的明确人身伤害了女的情况下,女的死了,只因为说不能确认是他杀就让男的全身而退,死者家属肯定不干啊,别说死的是女的,死的是男的,也是会疑问的。
【回复】回复 @真缺那二两银票 :疑罪从无啊,又不是所有法院都是货拉拉案那种没有任何证据然后司机要负责
纵死犹闻侠骨香__:
先不说死亡的事儿。情绪引导是要有诱因的,问题在于之前三次报警,包括徐园姐姐的身上诸多伤口,触目惊心,微博都自动屏蔽了。那些明显的伤痕肯定不能是女方自己打的自己吧。🤔

【回复】这是两个事情 庭审已经确认了死者生前和男友争执发生了家暴 但是死者自杀和被家暴是两个事情
【回复】家暴和故意杀人是两个罪名呀
【回复】打人和杀人可不是同等性质的罪行。不能因为之前男方打过人,就给他按杀人的罪名。
贝斯科德:
。。自杀和他杀 刀伤切口切角都是不一样。

【回复】是啊,看了400多集柯南,我还是被科普到了一点点的。只要没外力干扰改变鉴定结果,那自杀他杀是真的好查啊角度,力气,出血量,血液喷溅这些都可以推导出来的
【回复】回复 @小冤家s :以前时代写的好的小说都是夹带真货的[tv_doge],一来可以吸引受众,二来也是个人水平的体现,比现在的爽文小说有营养多了[tv_doge]
【回复】我没看公告,如果有提到说的“撩开衣服刺自己左胸口”跟尸检报告一致,那大概率是自杀了,如果是他杀,痕迹会特别明显,包括指纹,血迹形状等一系列证据
asasasddd:
国内到底有没有规范、管理、监督、惩治媒体和自媒体的法律法规啊

【回复】有,可是更有言论自由,只要媒体或者个人说话时候稍微加两个字,比如据传,就一点责任都没有了。 猫一杯的那个是她自己纯傻,多次明确表示是真人真事,才被定下来的,他如果说一句可能,他就没事
【回复】先不提这些媒体背后有没有领导,现在平台本身就没有法律依据去处理自媒体账号,只能动用规则去处理单人或者团队,而不能处理这些。
【回复】有部门文件、条例和地方法规,还没有独自成法的法律条文。 所以新闻界一直都是鱼龙混杂群魔乱舞的。
流菲飞:
网络上人才多,不相信官方尸检,就相信自己判断力[doge]

【回复】不是她们相信自己,而是她们有利益动机,想搅浑水
【回复】自己躺床上一幻想,就比现场辛辛苦苦警察痕迹鉴定更权威。
【回复】胖猫被官方通报时,也有人这么说,结果最后是什么官方偏袒女性,后边还把公告给改了,你说的这话要少说,要不然容易被回旋镖打脸,比萨斜塔是个很神奇的景观,他们会为另一方遮阳避雨,则会受到最大的风吹雨打
疯狂的まい:
胖猫出事前就看过ta姐姐的微博,除了死状凄惨真的看不到其他有用信息。长篇论述一大堆不如老梁三言两语讲清楚。

【回复】那并不是死状,而是尸检后的样子。另外我看了眼微博,死者姐姐前年一审前给检方递交材料被多次退回要求补充的时候,就是定的过失致人死亡,但是死者姐姐微博一直在说故意杀人的事,我估计检方很头疼
【回复】对冲呗,不还是老一套话语吗?喜欢对立就对立到底。
【回复】回复 @有多大仇 :这样啊,我还以为是她男友打的,只看图就觉得都打成这样了也没抓起来蛮离谱的,不过互联网嘛,让子弹飞一会,万一又是个朱圣怎么搞。
行人あほ:
红星是成都的媒体啊,那就对了。四川观察除了四川不观察哪都观察→_→[doge]

【回复】四川成都的那些个媒体都是扯淡。
傻狍子105号:
从澎湃到红星再到其他各种媒体,现在就算是被打了脸一样不会认错,只会吃着流量继续发扬新闻学卑劣的一面,核心原因还是民众不会在乎事件的真相,他们只是借着事件发泄自己的情绪[doge]

【回复】这类垃圾媒体就应该直接查封,简直是唯恐天下不乱。
【回复】回复 @表抢 :[呆]这要是封杀了,就会出现之前搜狐新闻被封禁的时候,那评论区简直了,要么就是说堵嘴了,不自由了。要么就是给搜狐新闻封圣之类的。那简直就是一个九漏鱼群体的狂欢啊。
【回复】只要不罚到它疼,就没用吧,流量赚够了,他怎么可能管后续真像如何,这种无良媒体就应该废除,要么就新闻资质细化并明确职责
山风幽幽:
现在青蜂侠都只敢评论精选 它的事我都记着呢[辣眼睛]

【回复】从记者就开始了,开始可硬气了,结果事实曝光了又不敢认,叫别人别骂他,但谁要是多说两句就被他删评拉黑[tv_doge]
逆流而上的傀儡师:
感谢一审法官秉公执法,要是货拉拉案也是这位法官该多好,哎

【回复】回复 @小狮子sj :你多多了解货拉拉那事再发言,不然跟个小丑一样发言令人发笑
【回复】回复 @小狮子sj :因为我们脑子没毛病,有正常的三观,所以知道货拉拉案判的有问题,
【回复】回复 @小狮子sj :但凡有点脑子和良心,都知道货拉拉案有多冤
公公出宫德:
我没看到这个新闻,我刷到你的视频了,我也就知道为啥像这种客观评价,条理清晰的真正律师的视频只有十多万粉丝了,网友普遍是有盲目性的,就像罗翔老师说的一样,人是有天生的黑暗面和怜弱心的,黑暗面就是用这个事件对冲自杀的男生,怜弱心是死者是个女性,死者姐姐自认为判决不公,所以想发动舆论来给法院压力,给哪位男士压力,而媒体只关心流量不关心真实性,也不会去劳心劳力的去调查取证,最多放一个给警察打电话的录音,而警察根本不会透露案件的详情,因为这是法院的事情

【回复】回复 @弱弱的藐视一切 :[笑哭]不是律师都能知道该怎么查文件,怎么看判决书啥的,那些说自己是律师的呢
【回复】很多教你怎么做up的课程就会告诉你,观点一点要极端。虽然会彻底得罪一部分人,但也会收货一批铁粉,只有这批铁粉才真正有购买力。翻翻老梁的充电量,再随便打开个同粉丝体量的营销号,就一目了然。这还是在b站,如果是小红书,就更不用说了。
【回复】人家姐姐觉得有问题难道不对吗,女死者要是也是跳桥自杀没有任何疑点也就没这些事了,再说普通人遇见这种事情通过媒体施压,最大可能就是恐慌自己啥也不懂被欺瞒,让网络给她一点支撑,她作为亲人有责任搞明白。反倒是那个自杀的男生的姐姐,一边是帽子叔叔给出的协调13万,而且在已经返还的情况下说实际上是50多,我持怀疑态度。还有任何为了爱情自杀的我都鄙视,一个人长大有多难,这么放弃生命实在太可惜了。
扬威大将军在此一游:
红星新闻由成都传媒集团创办。是飞大连的机票买不到,才没做采访的吗[吃瓜]还是受兄弟直辖市所托,帮忙转载一下[吃瓜]

【回复】@红星视频 你买不起飞机票,开个水滴筹吧[藏狐]
【回复】川大一脉相承,张女士就业完美对口。
【回复】回复 @表抢 :B友们还是善良的多,像我就比较喜欢恶意揣测他们是故意的,好一点冲KPI,坏一点想就是带着任务[吃瓜]
头大脑子小:
老梁的视频期期都看,看久了就会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普通人会频频出现质疑司法机关的事情,虽然这里大部分可能是无理取闹,但一定是什么现象,让他们认为,可以通过“闹”来绕开法律,攫取不属于他们的利益。

【回复】是否可以这样想,企图用舆论影响权威性,进而撬动司法公正性
【回复】回复 @小陈抟 :上梁不正下梁歪,只是给自己不正找借口罢了,别人正不正和自己正不正有什么关系。
【回复】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全都是针对这一个。一般来说有争议的都会经过三次审理。初审再审最高审,只不过时间成本有点高。想要真正的公平,你就要做好失去三四年的时间成本。
一蛋散:
以前我经常发学新闻学的,但是我最近越来越觉得这些根本人就不能被称为新闻工作者。充其量只是一个博主大V,他们不配被称为新闻人。

【回复】张雪峰的含金量还在提高[吃瓜][吃瓜][吃瓜]
【回复】有些是个人大V不懂专业新闻但懂新闻学,有些是机构号懂新闻更懂新闻学,更是深谙此道

社会观察局 大连 过失致人死亡罪 女子 检察院 尸检 普兰店 请回答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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