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永远不做沉睡的法条!
数学子土豆:
法律在不适合社会现状的时候就应该更新改正,这不是错的事情
叁肆港湾_:
我们道法课老师放了你的视频[打call][打call]
【回复】回复 @ju-zi_ : 初中必修,高中选修
【回复】回复 @ju-zi_ :政治是选修的,分文理
爱泡温泉的猫:
正当防卫的定性还像以前那么难么?如果还是那样,那一般还真不敢管
【回复】正当防卫定性一直都不难,只是昆山龙哥案之前这种正当防卫和故意伤害的二选一案件中都是选择后者,昆山龙哥案并不是推动了法律的进步,而是重新翻出了刑法第二十条。
【回复】回复 @七月海蓝初雪 :那你这么说还不如我说的那样,以前正当防卫跟没有一样,就是说你打我我只能挨打,我还手把你打死打伤了就必须负法律责任[笑哭]
AAAli_M:
有没有电影解说啊,我在伦敦看不了😭
【回复】现在英国电影院可以看啊 已经上了
【回复】回复 @樱桃小本子 :现在回北部了😭
【回复】回复 @樱桃小本子 :伦敦吗
梦中的蕉鹿:
那个爷爷替别人挡了一刀,见义勇为,可爷爷后来一直腰疼,干不了重活,受半辈子罪。
星空明辉:
按真实案例改编[大哭][大哭][大哭][大哭]最可怕的几个字
冉冉竹君子:
博主的电影是怎么下载的?我能找到的都调色很奇怪
【回复】没有下载,都是在官博用手机录屏的,然后再重新调了色
老公今年十八岁:
宝宝我们班同学放了你剪的视频!看完全班鼓掌[打call]
SouthCloud777:
正当防卫的条件是,对方仍在进行且持续任何意义上的不法侵害,你对对方实施必要的自卫反击,但如果对面刚刚结束或不具备这个能力,在实际判决中大多数会判定你为故意伤人,但是,如果人人都在自卫后遭遇相同判决,那么一点一点积攒起来的阻力,将导致后续案件的错误判决,只说社会风气日下,却不考虑为什么,如果成了惯例,我们是不是又回到过去,法律又变成了习惯法呢?大家因为什么不愿意去帮助他人,变得冷漠的呢?这是一种落后,是一种惯性思维的结果。所以,为什么召开人大会议,就是为了真正跟着人民所向,合理采纳意见,让国家法律与时俱进。
【回复】总是批判以前的习惯法,什么时候,我们开始按照法律的习惯走了?以往的社会固然不公平,有三六九等,但是对受害者来说,对等报复法,就是最公正的法律,它给了不法侵害人一样的痛苦,真正意义上降低了他们再次犯法的可能性,因为他们要承担的代价很大。
为春山:
作者大大可以开放下权限吗,想放在ppt里在课上用一用[脱单doge]
【回复】如果是用于上课的话,你自己下载或者录屏就可以了哦
梳mo璃:
你好老师可以拿来放PPT上嘛^_^过几天政治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