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电影第二十条观后,正当防卫的“难题”与“破题”

作者: 罗翔说刑法分类: 社科·法律·心理 发布时间: 2024-02-12 12:00:00 浏览:6237928 次

【罗翔】电影第二十条观后,正当防卫的“难题”与“破题”

澄阔_:
“只有身临其境,代入防卫人的立场”这句太对了,现在很多人都是事后诸葛亮。

【回复】不是事后诸葛亮,而是慷他人之慨
【回复】总之感觉一些人看别人的行为时,总是无法共情别人的处境哪怕一点,让这样的人去判决他人的人生,才是可怕的。但有趣的是,这类人永远意识不到自己是错的。
【回复】回复 @肥灵灵 :就是就是,未知他人苦,莫劝他人行
星球的猫:
刚刚想到一个点,韩雨辰他舅舅没操作成功,这个设计也是在保证法律的权威和程序的正确

【回复】是啊,雷佳音那个角色总说,自己是检察官然后说认识某警察想跟警察套近乎,然后那个警察也是没搭茬
【回复】其实这就是科幻的部分,刑警队长的外甥在学校被欺负。而对方只是个教导主任。 换成早些年这个教导主任就该被嫖娼了
【回复】回复 @行止自由 :科幻从韩一个检察官会怕一个教导主任就已经开始了。
BLAIRbibi:
第二十条真的是佳作,我觉得是有喜剧特点的现实主义作品。

【回复】上一秒追摩托车下一秒出车祸真的有喜有悲。我吃不消啊[大哭][大哭][大哭][大哭]
【回复】这电影不放点喜剧进去真的贼压抑
【回复】回复 @明月与玫瑰 :他这个情节设置的非常好,轻松诙谐到悲剧降临,转折突然,让我内心更受震撼,悲剧色彩拉满
长脸儿腚光仙:
罗老师,能否请您讲讲关于“非法取证”的案例,在一般情况下,我们作为普通公民能够合法取得的被承认有效的取证方式一般是什么?这毕竟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谢谢。[脱单doge]

【回复】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用特殊设备,窃听窃录,都是合法的而且窃听窃录和偷录不一样,大部分情况下,都是看用的什么设备,比如用手机录音,就是合法的,哪怕对方不知道你录音,也是合法的,但是用窃听器甚至录音笔,很可能被认为不合法
【回复】回复 @1012113 :去年我们公司有个案子,我们也以为录音时对方不知道就无效,后来律师告诉我们,只要是在正当场合或是公众场合下的谈话,没有触犯到第三方隐私的录音都是合法的,即便录音时对方不知道也是合法的!
【回复】回复 @纸鸢零落带情殇 : 如果是对方不知道的录音那几乎就是不合法的取证,因为有“下套”一说。取合法的证据非常非常复杂,如果真的需要取证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防止原本合法的证据被自己给搞非法了。
小方真珠:
第二十条值得去看 真的还不错 觉得尺度放在现在还挺大的 挺敢拍 很多台词我也很喜欢[委屈]

【回复】这个题材能拍成这个效果真的值得一看~最高检影视中心联合出品的 尺度没毛病
【回复】回复 @花旗霉素 :明兰有句话,板子不是打在自己身上是不知道疼的,正因为他儿子发生了这样的事,这件事发生在了自己人身上,他才更能体会到张贵生、郝秀萍一撞一跳的背后是多么绝望啊,才让他重拾初心,我觉得这个校园霸凌的支线也是为了中心服务,而且他儿子那一问,不是更戳心窝吗?来自身边人的灵魂一问
【回复】这片子真的挺好看的,笑点很密集 春节档最多 全程爆笑 不是单纯苦情戏 而是关注民生与法治 结局很圆满
懒小星XUAN:
“所有正确的事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正确的事”

【回复】能有这么一部电影让正当防卫的影响力变大,那就是成功。我特别不喜欢一些人,他们特别清醒,感觉永远站在高地俯视一切,用一种特别傲慢的语气教育众人,说你不行。在我看来,他们不过是懦弱又无能,他们既没有勇气面对一切,做出抗争,还要把奋力向上敢于挣扎的人们拉下水,嘲笑他们。我是觉得,你可以不去做,没有人逼你,但是请不要嘲笑这些勇敢做出改变的人,或许他们争取到的丝毫微光,也会照亮在你的身上。刘耀文在电影路演上说的一句话我觉得很好——如果身边没有韩雨辰,那就自己做韩雨辰,世界总是需要一些勇敢的人,因为他们勇于改变,世界才会更美好,而未来,一定属于勇敢的少年人。
【回复】回复 @颜值至上主义 :给你点了,偏隅一方保全自身不是错误,但对见义勇为冷嘲热讽的人绝对制杖,勇气不是谁都有的
【回复】这句话我觉得是我感觉触动的一句话了,正义从来就不是没有代价的事情,正确也是如此。 甚至可以说,正义和正确需要更强大的力量,更大的代价才能获得。和平也是如此。 公理和秩序从来不是天生既有,和平与安定也从来不是唾手可得。并不是必然,也从来不是必然。有很多人付出了代价所以我们今天可以站在这里。
话说改名能中大奖:
罗老师说的太对了,就该立足于当事人的情况来看,从道义论来判,人不是AI机器人

【回复】回复 @小熊爱吃苏打饼干 :哪错了??罗老师讲的判定防卫的条件一直都是要代入当事人的一般人标准当中,不能严苛的要求防卫人在事件中保持极度的理性,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哪错了??
【回复】你理解错了,本来就是依法判决,但是一定要把这个法理解明白,才能带来公平正义
【回复】回复 @欧阳俊鹏 :我是行为无价二元论者,我支持的是罗老师在本问题上的法解释,但这不代表道义论或者自然法立场。按照所谓的道义论,责任阶层的问题不太好处理。所以,现学界支持的法教义学,不会高高在上的站在任何立场批评法,只会尽力解释和弥补它,真正的艺术在于把法解释到那个水平,而不是直接用道德的价值。人人都想要公平正义,我和你,学界与实务界也一样,这点我们都没错,我说的只是就法的这个方法问题,我的理解是这样。
西裤筱禾:
看了《第二十条》印象最深刻的两句话就是: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回复】还有一句是: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回复】喜欢那句 “对的事情都有代价 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对的事”
【回复】现实中 施暴者的犯罪成本还是太低了
旬漾:
近五年最有意义的电影,上一部这么有感触的还是六年前的《我不是药神》

【回复】近年来优秀电影有好多,但影响力都不如《我不是药神》,希望大家多多支持这类现实主义作品吧
【回复】确实在社会快速进步的时代,跟外界频繁交融的今天,需要这样的电影给普通民众指路
【回复】不还是有个老中医带他闺女给抓起来,判非法行医要关十几年
妖僧魔佛鬼如来:
昆山龙哥那个事情,我当时也咨询了一位律师朋友,他当时的看法是大概率防卫过当,多少会有些处罚。 但我认为是正当防卫,不是我多懂法,完全是嫉恶如仇的心理让我希望这么判罚。

【回复】你律师朋友当时判断是对的,因为在龙哥案以前,一直都是谁死谁有理,错再大也不该弄死。比较有名的就是邓玉娇防卫过当案。这也是为什么正当防卫提出来这么多年,争论这么大,司法实践中很少判定为正当防卫,民众对正当防卫有种种不理解的原因。邓玉娇案是在故意杀人和正当防卫中,巧妙的判了防卫过当又鉴于邓患精神疾病免除刑事处罚,维持了原来的判罚惯性又满足了民众对“正当防卫无罪”的认知,在那个时代是一种进步了。而龙哥案判定为正当防卫则更进一步,也促成罗老师后面讲的两高对正当防卫的解释,以此案此解释作为对今后涉及正当防卫案件的判决参考依据,可以说龙哥案后进一步明确了怎样情况下可以无限自卫,也让全民深入探讨认知了正当防卫。[微笑]鄙人拙见
【回复】回复 @椰树2年 : 你分析的没错,他是从当时的法律专业角度分析的案情。最后也是出乎意料了,龙哥确实推进了法律进程,值得纪念![鼓掌]
【回复】当时从法律角度我也认为是防卫过当,因为当时的法律还没出台解释。那时候的审判是对方结束了侵害时,你也要停止侵害,不然你就构成事后防卫。也就是于海明追击龙哥那一段,理性人标准当然是事后防卫,过激的还能说故意杀人。但是情理上我不认同防卫过当,因为不能那么要求一个人时刻保持冷静。后面看舆论那么凶,我觉得可能是判防卫过当但免除刑罚,没想到直接判正当防卫。甚至后续还出台了司法解释,所有法律人都要谢谢龙哥。
考研上岸同学:
第二十条真的推荐 笑点很密集 春节档最多 全程爆笑 马丽牛逼 不是单纯苦情戏 而是关注民生与法治 结局很圆满

【回复】对,所以看到有些看都没看电影的说大过年的不想哭哭啼啼,不想看苦情戏什么的我都想笑。《第二十条》影片名字就很明显了是讲法律的,苦情戏个屁,我看完了浑身热血沸腾,是对国家法治进步的期望!
【回复】可能是我自己家庭原因,我父母也经常吵架,片里韩明一家基本上一见面就吵架,后面小孩笑得挺开心的,我反正是笑不出来[呆]
【回复】回复 @SKmist :今天下午看的。感觉马丽这个角色基本上就是吵架用的,一出场就吵架好烦。尤其是在车里他们两口子+她哥那场戏,很无聊。
古往今来多少春秋:
电影本身谈不上多优秀,它的价值在于它是“风向标”。电影是最高检大力支持的,这就表明了官方对于正当防卫的态度。这种表态至关重要。基层办案求稳,往往把不出错当成目标,所以遇到特殊情况就会借鉴以往案例,而以往案例多定性为故意伤害,如此反复循环,以至于司法实践中很少有“正当防卫”的结果。现在有了最高检的表态,基层就有底气认定正当防卫,这无疑是好事。各基层院都在组织观看第二十条,也验证了我的看法。

【回复】分析的太对了,这个风向标的意义已经让这部电影超越了电影本身。
【回复】回复 @Zackt :各人看法不同吧,我觉得电影本身中规中矩,谈不上出彩,甚至在节奏把握上有点问题
【回复】啊?电影本身我就觉得很优秀了
风暴中心十万里:
里面的台词写得真好!“法律的意义应该是让坏人犯错的成本更大,而不是让好人见义勇为的代价更高。”

【回复】电影院把电影放完之后,把罗老师的视频当彩蛋放了吧[呲牙]
【回复】我记得大宋提刑官里宋慈的一句话,我们大宋扬的是善,惩的是恶。一直记忆犹深。
【回复】回复 @想养猫的女人 : 我觉得雷佳音和马丽吵架,很真实,因为我父母也这样,遇到啥事就离婚[笑哭]
吃树叶的佛系小熊:
1.不要开启上帝视野,老是站在“事后诸葛亮”的理性人立场,而要站在事前的一般人立场。法律中没有理性人,只有一般有血有肉的人。因此必须要身临其境,带入防卫人...

【回复】回复 @魏延没有胃炎 :并不是迷惑,因为法官和检察官也是多数参考相似案件的判决来判新案子。因为你如果相似案子判的跟之前不一样,不是打之前人的脸吗?普通法官和检察官律师都只是当一份普通工作罢了
【回复】很多律师就这样,分析的都是已经审判了的案子,以此来迷惑客户
【回复】回复 @魏延没有胃炎 :你跟前辈们判的都不一样了,那是你错了还是前辈们都错了?
Louise碎尺:
我对正当防卫的理解就是拼人品,想起了之前有个案子说一个男的爬女生家窗户遭到女生扔东西后摔了下去,幸好碰上了明白的法官[笑哭]

【回复】有的地方图省事各打五十大板的也有
【回复】回复 @普罗玛尼科菲耶夫斯基 :拼的是法官的人品,好律师首先贵再者普通人很难接触到好律师没渠道。
【回复】回复 @普罗玛尼科菲耶夫斯基 :不考虑那种有关系的律师,到了法院想无罪那可是太难了,因为你无罪了,公安和检察院可是要出事了,不仅要赔偿你被刑拘的补偿金,还会影响它们的考核指标。哪怕法院觉得你无罪很有可能判个缓刑或者实刑但刑期贴着你被拘的时间,算是双方各退一步。
劈里啪啦嘣嘣:
不能苛求防卫人,寒了见义勇为者的心,好震撼,第二十条难得可贵

【回复】现在社会的正义心基本凉了,见义勇为已经是少数了
【回复】??感觉平时见义勇为的视频新闻也不少啊,怎么好像前两楼和我待的不是一个社会?也是信息茧房的问题吗?
【回复】回复 @坤哥de哈基米 :一件不公的判决带来的影响可以抵消一百件公正的判决的影响
熊熊糖果果:
电影里面法律知识挺全面的,特别是韩明给张贵生讲互殴那一段

【回复】那一段不是在普法,就是妥妥的讽刺,少数呆板的法律人在条条是道的分析哪一段属于防卫、哪一段属于伤害,实际上就是在苛求防卫人
【回复】回复 @嘻嘻哈哈小猴子 :众口难调嘛,导演肯定还是考虑到春节档不能整得太压抑,所以穿插这些拌嘴,我个人觉得很真实、很自然,里面有些片段我觉得单拎出来处理一下可以当小品的[笑哭]
【回复】回复 @沉平常 :是的,看完视频才明白,我还以为那是普法呢,还有一个普法up说那一段很真实,就像在做题,可惜我听完罗老师讲解才明白,是讽刺我这种认为这种分析对的理中客[笑哭]
略略略略zw:
上午刚好看了,法律绝不是冰冷的白纸黑字和条文案例,而更应是饱含温度合乎情理的关怀,立足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法不能为不法让步

【回复】回復 @未注销账号123456 :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并不是法官一个人说了算的 争议大的会讨论会衡量 而且不满可以提起上诉
【回复】回復 @未注销账号123456 :你可拉倒吧 我大学学过 你还是上百度搜搜我国的法律体系吧 你说的那种并不适用我国法律 法官在我国法律中并不是一言堂
【回复】回復 @未注销账号123456 :算了 跟你这种不在一个知识层面得人讲不通
远方的沙连:
罗老师这期视频挺好。既有具体的普法,也有提升高度的理念宣传。我认为会很有效果。

【回复】回复 @湖南安安酱 :都强奸这种恶性犯罪了还劝阻?不应该是强硬阻止吗?
【回复】回复 @湖南安安酱 :估计是你身边没有听过这类例子,想报警纯属想多了,犯罪者不是傻子,还给你报警的机会
【回复】回复 @湖南安安酱 :恶性事件肯定得先阻止啊,不然要是警察到了黄花菜都凉了咋办?
sueayye:
第二十条真的很好看 我带爸爸妈妈全家五个人一起看的 有笑点有哭点还有深度 现在宣发不太好 希望看到罗老师视频后能有更多人走进电影院自己去感受

【回复】回复 @银月续曲X :他搞得宣传不好,我妈根本不知道有这个电影,她朋友圈也都在晒热辣滚烫,最后还是被她硬拉去看热辣滚烫了[笑哭]而且第二十条的场次特别特别少,一天只有四场,要么很晚要么在中午,但每一场票还是卖完了
【回复】希望影院多多排片啊 想再带家人去看结果没几个场次而且都满座了[笑哭]
【回复】回复 @毛然儿 :这个题材不好宣发 宣传啥都不讨好 所以马丽说了电影没办法花式宣传 只能靠我们自来水多推荐了[脱单do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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