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为了工作,冒着生命危险,不奖励就算了,还给人家个处分?#吐槽#吃瓜

作者: 爨个门子分类: 搞笑 发布时间: 2024-05-13 19:27:45 浏览:309824 次

人家为了工作,冒着生命危险,不奖励就算了,还给人家个处分?#吐槽#吃瓜

狸猫爪下寻梅花:
知道为什么处分吗?如果这是考公面试题,扣分项就是,没有考虑到行为对舆论产生的不当影响。你的出发点是好的,目的是明确的,结果是有效的,但你的行为会造成恶劣的舆论效应,为后续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回复】放屁,你见过考公面试题吗?怎么可能会给你明确方向?就算出题也是会说由于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造成社会舆论。一般答题思维就是分情况,工作人员的确有过错和并没有过错,两种情况都要说出来你的处理。真以为政府招进去的都是一群二极管啊,人家考察的是辩证思维啊。
【回复】考公就是要随机应变是吧
野猪不拱菜:
不要建议这种东西,牠们把行车记录仪列入非法改装不是不可能的!至少我对牠们不抱有任何期待

热爱看骗:
执法记录仪不公开,那就按照行车记录仪的第一视角判断事情对错

【回复】回复 @赤木iu :这片段就已经够离谱了,请问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他们做出这个片段的行为,我反正想不到
【回复】回复 @赤木iu :还不做评价?你发出的这个评论就是你做出的评价
【回复】回复 @赤木iu :就算没头没尾 也完全解释不了那个扔烟头的动作是几个意思
火鬼血神:
知道为啥现在新车基本都自带行车记录仪了吧?真正的刚需[吃瓜]

【回复】回复 @隔壁家老Ro :看完了,但是这通报也不说明问题
【回复】回复 @隔壁家老Ro :看不懂字?这通报前后矛盾。。
【回复】回复 @trwitw :这通报不说明问题那什么说明问题?视频也有解释也有,是解释不合理还是你真的觉得是官方人员无缘无故碰瓷赚钱?btw通报是督导组下来发的不是自查的,执法录像和单独录视屏的那个人录的视频也肯定是看了的。除非你觉得督导组包庇一线基层,不然我找不到角度。
爱音乐的小小黑:
首先,这是云南 其次,看周边环境少高大建筑,可能是郊区 最后,车辆是在看到停车示意后依然选择闯卡 在云南这种情况掏枪都很正常,扑拦车辆算啥,视频内警员很可能是撞到手了下意识想起身最后又选择躺下限制驾驶员视野 新闻学魅力时刻了,只有一方视角,没有任何证据照样能靠想象编一套完整的故事出来

【回复】洗洗这么多粉红,不如直接把执法记录仪视频开开给大家看。
【回复】你编的故事我看完了,下次继续
【回复】你真特么的6,下次故意杀人事件你去当辩护律师
闷闷死肥宅:
终于知道现代人为什么会头长摄像头了

【回复】这是个风口,你们江浙很适合搞啊,辐射全国,研发超便携式摄像头,录音设备,以后销量肯定会越来越供不应求
【回复】都是进化出来的,进化论看过没[吃瓜]
程程风主教:
专业的[吃瓜]就是不一样 第一时间 掏手机 拍摄 不是打120[呲牙]

【回复】非法营运黑车,这种性质可大可小,最常见的也就是拉私客,被抓住也只能认倒霉,该罚就罚,严格说也算不上什么,不过,这件事的处理也真是大开眼界,执法人员通过非法手段执法,或许还抱有私人的目的,但就这素质,确实应该说道说道
【回复】回复 @Kkfififif :那怎么又洗黑车司机了?黑车司机正义的是不是?[吃瓜]
愚与娱:
回复 @峡谷の靓仔 :2024年5月10日上午10时20分,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个旧大队在个冷公路保和岔路口加油站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张某(女)驾驶小客车(云GDB8520)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需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处理。 在执法人员现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告知将暂扣涉案车辆(云GDB8520)后,涉案驾驶员张某拒绝签字,态度恶劣并辱骂执法人员。期间,张某丈夫李某南驾驶视频中车辆(云GD80250)赶到现场,多次言语威胁恐吓执法人员,后又驾驶视频中车辆(云GD80250)欲掩护涉案车辆(云GDB8520)强行离开现场。为阻止违法车辆逃离,执法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了不当的处理方式。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涉案车辆此前曾出现过类似非法营运的情形。 目前,个旧市联合调查组已对张某涉嫌非法营运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视频中涉事执法人员已被停职处理

【回复】他怎么发现的的啊,站老远一样发现?6
【回复】回复 @聊聊呗本来 :只是行为不当,又不是重大过失,大哥,人家在履职啊!交警行为过激了,但是不代表你货车司机没有违法、不应该被拦好吧!
神梦随心:
以后出新规,安装行车记录仪要打报告,不然就是违规车辆[脱单do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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