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等严重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 央视频分类: 社会 发布时间: 2024-03-22 15:05:19 浏览:235770 次

最高检: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等严重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桃贰叁肆伍陆柒:
从那几个小孩拿起刀的那一刻,他们就已经放弃了自己,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可不能再拿未成年当挡箭牌了。

【回复】从校园霸凌,再到杀害, 老天已给足时间来让凶手停止作案,社会也给足唤醒它们内心中尚存的良心。学校肯定也传导过要帮助弱小,团结友爱的意识。 那只能说,事态已经发生,生命以无可挽回,既然它们向往成为害也已经成为害虫! 那重刑甚至是死刑!是对它们最好的尊重!也是对受害方的一种公平!
【回复】早就想好的啦,知道自己有buff
【回复】未成年法是保护受害的未成年的吧,不是保护这些败类的吧,感觉每次看见这种类似的事时未成年法都是保护这些败类啊,不理解[辣眼睛]
看我来耍花枪啊:
消灭害虫的时候,人们通常不会管它是幼虫还是成虫

【回复】有的时候,幼虫比成虫危害更大
【回复】一般优先除掉幼虫,因为长大危害更大。
MR狮子:
未成年人的犯罪年龄该调小了,如今很多孩子太早熟了,并且基本都接触很多电子产品,从中接触了大量的信息,所以按我本人的看法,至少也要犯罪年龄应该调到9岁左右

【回复】回复 @爱做大宝健 :对的,听说70岁的老人杀人也不是死刑呢
【回复】我觉得可以调整到10岁,10岁就是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既然能负民事责任,也能负刑事责任。
威廉小沁:
不能把未成年保护当成恶性犯罪的免死金牌,建议当作典型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判罚下来以后拍成视频或者纪录片,全国中小学校重点学习警示。

【回复】拍成视频或者纪录片这个事情就已经违反未成年保护法了。未成年犯罪不公开审理,不发布犯罪人的信息。如果要拍对导演是很大的考验
【回复】回复 @guang0769 :难道你们以前学校没组织看过少年犯的电影吗?你所谓的障碍根本不是障碍
【回复】回复 @guang0769 :打码啊多大点事改编纪录片电影
蜡笔晓叮当:
更要追究监护人的责任,以及学校的管理失当责任

【回复】我不是老师,但是我有句话要说,常言道,有什么样的孩子就有什么样的家长,如果老师管教这几个未成年杀人犯,这几个杀人犯和家长跑去教育局举报,胡搅蛮缠说老师对孩子人身攻击,那么是学校会保护老师还是法律会保护老师?所以对学校和老师的追责某种程度上阻碍了教育,也给办案或者说执法增加了阻碍
【回复】回复 @高等犹太精灵 :哈哈哈哈,学校现在连管教权都没有,批评学生都有可能被家长学生投诉,你说说应该怎么管呗,你这么厉害
【回复】回复 @FGS-HA :没踢皮球,也没有球可踢,事实就是老师没有管教权,光靠苦口婆心劝说没卵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没有开除和其他惩戒的权利,学生抽烟都管不了更不用说霸凌了,学校真的敢惩戒学生教育主管部门不会给学校和老师撑腰的,还会被投诉被上级处理,所以大家就爱莫能助了
二次元农场主:
不从根本改了,就等于在纵容犯罪,应该直接取消年龄限制一视同仁,该保护的是受害的未成年人啊,不是未成年犯罪分子

【回复】我也觉得,恶意杀人就是应该死刑,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最基本的道理。除了自卫,任何恶意的犯罪行为,都应该按行为本身来惩罚,和年龄,关系,都没有关系
【回复】回复 @全能追风少年 :屁,有的孩子天神坏种,你不能把这种天生坏种寄托在别人身上,必须有一条红线在这,谁碰红线谁死,红线才能威慑坏种,教育只能影响大部分正常孩子,坏种没用!
【回复】回复 @全能追风少年 :3岁见老,这句话真不假,而且人家也没说小孩都是坏的,他说的“有的孩子天生坏种”,有一部分人本质就不是好人,爹妈、老师教的再好,本性也能暴露出来。我的世交就有一个这个,严父慈母,可以说她整个家族就是书香门第,结果她整出来的事我妈头一次听了都不信
大爱厉旭:
光是有预谋杀人这点就让人接受不了,才十三四岁的年纪,有预谋杀人,手段还那么恶劣,如果不能合理判决,搞不好以后这类事件只会越来越多

【回复】你这句说的我特别赞成,主要看动机和手段,如果是失手或者说一时情绪失控轻判可以理解毕竟年纪小,他们这几个就是恶魔,有多大的仇啊提前一天挖坑,一天一夜都没消除杀人这么恐怖的念头,就算以后放出来他们肯定不会内疚甚至还会觉得自己杀过人很牛
【回复】回复 @特警力量了看看 :对的,这句话我是特别认同的,孩子有时候搞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一时冲动或者意外做了错事,那还也许称的上是情有可原,但这种预谋杀人是真的绝对不能容忍的,与之相对应的,还有在其他案件中出现过的“故意利用未成年人保护法作案”以及“激情作案但恶性巨大”的情况,这些都不应该受到保护,而应该严格审判
【回复】回复 @地球观察员Jimmy :马加爵跟那三个初中生不一样,马是心理有问题,被踩到雷区后失控了,那三个初中生是在长期,有意识地作恶。
燕潇湘燕:
如果不能及时补上这个漏洞,很有可能会出现以12~14岁未成年人为主体的犯罪团伙,不要小看现在的未成年人。

【回复】现在盗窃的都是14到16的初中生,电动车,摩托车,香烟,衣服
深邃的邃:
大多数人相信有十几岁的天才,不相信有十几岁的恶魔

【回复】不知道人性本善这四个字害了多少人 纵容了多少犯罪 又伤害了多少人的心。
【回复】回复 @一颗酪梨Jacklyn :回复 @一颗酪梨Jacklyn :还好我信韩非子,坚信着人性本恶,就像罗老师说的一样,我自己都是从小孩子过来的,我会不知道他们是善是恶?
乌贼都食屎:
支持权威部门发声,严惩凶手,还社会一个公道

【回复】遏制高发势头,说明已经有高发的势头了。但是我们国家及时制止真的很不错,就跟过年前判三个强奸未成年人的犯人死刑一样,该重罚的时候绝不手软。现在我对我国司法更有信心了
新民有声:
在初中高中设驻校警察,负责校里安全和处置校园霸凌和御防校园霸凌事件。校长班主任和驻校警察对校园霸凌事件负主要责任。

【回复】我建议,国家做一套反霸凌系统,所有学校接入,所有学生入库,霸凌记录跟档案,所有学生配发一个专用手环,或者手表,可以一键录音录像,学生有霸凌直接记录证据自动上传系统并发送对应班主任手机呼叫班主任,也方便取证,还有一键紧急呼救功能联动报警和老师和家长,一键给三方统一发送定位信息,并有强烈报警声震慑对方不再进一步犯罪。 这个设备实名制配发,损坏破坏也会触发三方报警
【回复】回复 @桨声灯影里的我 :一个警察也出不来,警力一直不足,这些年大量扩招辅警都不够用,更别提全国这么多中小学了
【回复】回复 @新民有声 :我们孩子班里有个特殊学生每天骂人打人,偷东西,老师,学校,警察都来学校了和孩子以及他们父母谈,你猜那孩子家长咋说,我们孩子打你家孩子打成啥样了?没啥样你找我们干嘛?你们找孩子谈话,找我谈话,给我孩子都吓哭了,你们负责的了吗。
泥煤的歌:
《未成年保护法》已经严重落后于时代,保护的只是“未成年”这个形式,而偏离了本来的目的。 作为一个正常人,应该从几岁开始,就能意识到杀生是种非常恶劣的行为?对未成年人“宽容”,难道仅仅是因为他们年龄小吗?

【回复】未成年人保护法可没规定未成年人不受刑罚,这是刑法规定的
【回复】这是刑法规定的,不是那个规定的
【回复】这跟《未成法》有什么关系
在b站逛街呀:
以前是没有网络,小孩就只能从身边的人有样学样。比如以前都是什么社会青年教唆未成年犯罪。 现在有了网络,社会青年游荡少了,小孩成长却也加快了。除了网络教唆,小孩也可能开始自主犯罪了。确实要抓紧治理有犯罪念头的那一批了。 同龄人越来越多样化了,有的小孩犯罪是啥都不知道,有的小孩已经进行犯罪了。 美国也有小孩带ak上课堂扫射的新闻。

【回复】回复 @木木的晴天 :不赞成这个说法,我恰恰持相反的观点,现在的小孩普遍晚熟,心智发育普遍滞后,是非观普遍模糊,才会导致一系列过激离谱的行为,早熟的孩子普遍懂事,能像一个理智的成年人一样处理负面情绪,解决一些生活人际关系中的矛盾,恰恰是因为晚熟导致做事顾此失彼,不考虑后果!
【回复】现在的小孩子普遍早熟,手机电脑样样精通,不光是用来打游戏的,猎奇知识也没少学
【回复】这种renzha多吃一口饭都是浪费社会资源,建议及时止损
IGking:
从校园霸凌,再到杀害, 老天已给足时间来让凶手停止作案,社会也给足唤醒它们内心中尚存的良心。学校肯定也传导过要帮助弱小,团结友爱的意识。 那只能说,事态已经发生,生命以无可挽回,既然它们向往成为害也已经成为害虫! 那重刑甚至是死刑!是对它们最好的尊重!也是对受害方的一种公平!

【回复】在说了这种杀过人的人长大也废了
【回复】他们也应当体验一下被害人死亡的过程
是笑嘻嘻的小智:
取消年龄限制反正正常人都不会故意杀人吧,既然正常人不会去杀人,那限制年龄有啥用?保护未成年的凶手?自卫反杀的按自卫权处理,具体再说,但其他类型的杀人事件就是要一定判死刑[打call]

【回复】我不太会表达,就举个例子,一个孩子可能因为从小缺乏教育,导致常识极度缺乏,亦或心智不成熟,认为“我捅他一刀也没什么大不了,他会像动画片里一样重新站起来”,这种情况下他选择犯罪,是没有主观意识认识到自己正在犯罪的,这样的孩子通过管教所收容教育或者心理辅导是有改正的可能的。 但是像邯郸案和大连13男孩案里,明显是有预谋的犯罪,说明他们知道自己正在剥夺一个人的生命,这种情况就是极恶,需要法律严惩。以上两种我觉得不应该混淆,重点就在于判断未成年对自己的犯罪过程是否有明显的认知(我记得罗翔老师好像说过类似的!我实在是不懂表达,以上仅为个人观点)
【回复】回复 @恶龙领主在逃中 :杀人偿命,他有改正的机会,那被杀的孩子还有复生的机会吗?
【回复】其实还有一点就是小孩容易被教唆或者栽赃。但是真的要分情况
木杉原泽:
我一几年读初中那会就知道了未满14岁杀人不会坐牢,这句话广为传播得多恐怖,虽然后面降低到了12岁,但应该去掉年龄限制,时代在变,信息传播之快,限制年龄就像是给了免死金牌。

【回复】这个需要时间去调整的,但年龄限制肯定还会有的
【回复】回复 @冬雪春雨nn :就是因为那件事,年龄才从14下调到12
【回复】想到一个更可怕的后果,就是豢养未成年人当杀手,因为现在很多12岁未成年人有着和成年人差不多的身体素质,有些成年女人都没12岁的小学生壮。
夜将终至:
支持,不能让其他未成年人知道犯法不需要付出很重的代价,必须得严肃处理。

真归一:
希望这起案件,能够像昆山龙哥案一样,推动相关法律,特别是针对刑法中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的条款,进一步细化完善,对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严厉惩处

【回复】回复 @只负责萌 :他不仅是昆山龙哥案的律师,还是第一起经济犯罪案的律师 ,在打“第一案”的官司这方面应该是国内最有能力的了
【回复】这次的律师,还真就是龙哥那一案的律师
【回复】回复 @小小羊饼干 :真的啊,我还真不知道这个

法律 法制 未成年人犯罪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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